江夏区2023年度区级统筹农村能源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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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2023年度区级统筹农村能源太阳能路灯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管理,健全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农业项目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夏区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夏政办[2023]16号)精神,江夏区2023年度区级统筹农村能源(太阳能路灯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新建太阳能路灯2810盏。资金来源是区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87万元、监理费12.5万元、设计费0.5万元。

二、项目建设计划

太阳能路灯2810盏,资金787万元。具体情况是:

纸坊街东方村40盏、幸福社区20盏、龙井社区第一初级中学20盏、东林村45盏、青龙村5盏、林港村100盏、狮子山村35盏;经济开发区虎山村80盏、大桥村50盏、中洲村50盏、龚家铺村50盏、肖榨坊村30盏、大李村30盏;五里界街毛家畈村30盏、群益村40盏、唐涂村老屋潘20盏、唐涂村罗东照20盏、孙家店村40盏、锦绣村40盏、童周岭村20盏、南北咀老虎头农业执法(禁捕)共建点10盏;乌龙泉街致富村30盏、友爱村30盏、洪湾村30盏、五星村30盏、新建村70盏、青山村30盏;郑店街崇岭村50盏、金星村30盏、老屋胡村30盏、东风村20盏、联合村40盏、劳四村新桥何湾20盏、劳四村三组20盏;金口街南阳村50盏、三湖村25盏、白马头村40盏、艾岭村30盏、白衣庵村20盏、大罾口村25盏、南岸一村25盏;金水办事处花蓝棚大队50盏、新沟大队30盏、四行大队20盏;法泗街斧山村20盏、 (略) 5盏、卫东村120盏、桂山村50盏、沿河村5盏、石岭村30盏;安山街普安村30盏、余咀村40盏、青春村45盏、安山村45盏、八一村40盏;山坡街五里山村30盏、官南村60盏、绿化村方家湾30盏、湖岭村30盏、大咀村30盏、胜丰村20盏、幸福村10盏、元丰村殷海张湾20盏、建设村30盏;湖泗街新安村50盏、浮山村50盏、高碑村50盏、邬桥村50盏;舒安街徐河村30盏、燎原村30盏、田铺村40盏、八秀村40盏、王班村60盏、铜山村50盏;梁子湖风景区远景村30盏、南咀村40盏、保福祠村40盏、新华村40盏。

三、项目产品采购标准

太阳能路灯采购标准:

1.灯杆:6m高单臂灯杆(上部5m白色、下部1m蓝色),Q235热镀锌钢板(喷塑工艺、防锈防腐);上口径Φ70mm、下口径Φ160mm;厚度3㎜,底座法兰300×300×20㎜,与灯杆双面焊,4个角加筋板采用100×100×10㎜双面焊;

2.光伏板单晶硅100W;LED灯60W,防水等级IP65;

3.锂电池12V、60Ah,阴雨天气蓄电池使用3—4天,配线2mm2 RVV多股铜线;

4.控制器:过充+过放+短路保护,光控+遥控功能,自带光控;

5.路灯基坑尺寸500*500*900mm;

6.基础垫层混凝土C15,100mm厚;保护层混凝土C25,100mm厚;

7.基坑混凝土C25,用振动泵振实;基础高出地面100mm,并用500*500*50mm模板定型抹平;

8.地笼支架Φ16*4*800mm(国标钢),用三层Φ10钢筋?丝固定,4根主筋弯45°角,弯钩长度≥5d。安装时地笼上端螺牙高出水泥平面50㎜,螺栓采用螺母和垫片,拧紧压实螺帽,安装灯杆后用防锈漆涂刷;

9.太阳能路灯安装方向朝南~偏西15°角,前方180°内无遮挡物;

10.灯距标准:主干道直行道路太阳能路灯安装杆距为30米,村湾道路原则上不超过30米(具体根据路形设定安装)。

11.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2.永久性路灯铭牌:路灯管理信息(项目名称:2023年区级统筹农村能源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江夏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安装时间:2023年,联系电话:027-*)

尺寸:长度150mm,高度120mm;材质:铝型材;

安装方式:抱箍安装。

要求:每盏灯杆按村项目总数喷绘编码,便于后期验收。

四、项目管理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丽华,成员:张海先、徐盛文、熊小平、董书胜。

2、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由区能源办、监理和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账务、纪检等科室组成。

3、加强项目监管。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监察室、区能源办监管项目实施。

五、资金资产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严格实行项目制度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资金按建设进度拨付,严禁截留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项目验收后资产移交到项目所在村委会。

六、责任追究

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示期:2023年8月15日至8月21日(7天)。联系电话:027-*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管理,健全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按照农业项目管理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夏区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夏政办[2023]16号)精神,江夏区2023年度区级统筹农村能源(太阳能路灯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新建太阳能路灯2810盏。资金来源是区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87万元、监理费12.5万元、设计费0.5万元。

二、项目建设计划

太阳能路灯2810盏,资金787万元。具体情况是:

纸坊街东方村40盏、幸福社区20盏、龙井社区第一初级中学20盏、东林村45盏、青龙村5盏、林港村100盏、狮子山村35盏;经济开发区虎山村80盏、大桥村50盏、中洲村50盏、龚家铺村50盏、肖榨坊村30盏、大李村30盏;五里界街毛家畈村30盏、群益村40盏、唐涂村老屋潘20盏、唐涂村罗东照20盏、孙家店村40盏、锦绣村40盏、童周岭村20盏、南北咀老虎头农业执法(禁捕)共建点10盏;乌龙泉街致富村30盏、友爱村30盏、洪湾村30盏、五星村30盏、新建村70盏、青山村30盏;郑店街崇岭村50盏、金星村30盏、老屋胡村30盏、东风村20盏、联合村40盏、劳四村新桥何湾20盏、劳四村三组20盏;金口街南阳村50盏、三湖村25盏、白马头村40盏、艾岭村30盏、白衣庵村20盏、大罾口村25盏、南岸一村25盏;金水办事处花蓝棚大队50盏、新沟大队30盏、四行大队20盏;法泗街斧山村20盏、 (略) 5盏、卫东村120盏、桂山村50盏、沿河村5盏、石岭村30盏;安山街普安村30盏、余咀村40盏、青春村45盏、安山村45盏、八一村40盏;山坡街五里山村30盏、官南村60盏、绿化村方家湾30盏、湖岭村30盏、大咀村30盏、胜丰村20盏、幸福村10盏、元丰村殷海张湾20盏、建设村30盏;湖泗街新安村50盏、浮山村50盏、高碑村50盏、邬桥村50盏;舒安街徐河村30盏、燎原村30盏、田铺村40盏、八秀村40盏、王班村60盏、铜山村50盏;梁子湖风景区远景村30盏、南咀村40盏、保福祠村40盏、新华村40盏。

三、项目产品采购标准

太阳能路灯采购标准:

1.灯杆:6m高单臂灯杆(上部5m白色、下部1m蓝色),Q235热镀锌钢板(喷塑工艺、防锈防腐);上口径Φ70mm、下口径Φ160mm;厚度3㎜,底座法兰300×300×20㎜,与灯杆双面焊,4个角加筋板采用100×100×10㎜双面焊;

2.光伏板单晶硅100W;LED灯60W,防水等级IP65;

3.锂电池12V、60Ah,阴雨天气蓄电池使用3—4天,配线2mm2 RVV多股铜线;

4.控制器:过充+过放+短路保护,光控+遥控功能,自带光控;

5.路灯基坑尺寸500*500*900mm;

6.基础垫层混凝土C15,100mm厚;保护层混凝土C25,100mm厚;

7.基坑混凝土C25,用振动泵振实;基础高出地面100mm,并用500*500*50mm模板定型抹平;

8.地笼支架Φ16*4*800mm(国标钢),用三层Φ10钢筋?丝固定,4根主筋弯45°角,弯钩长度≥5d。安装时地笼上端螺牙高出水泥平面50㎜,螺栓采用螺母和垫片,拧紧压实螺帽,安装灯杆后用防锈漆涂刷;

9.太阳能路灯安装方向朝南~偏西15°角,前方180°内无遮挡物;

10.灯距标准:主干道直行道路太阳能路灯安装杆距为30米,村湾道路原则上不超过30米(具体根据路形设定安装)。

11.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2.永久性路灯铭牌:路灯管理信息(项目名称:2023年区级统筹农村能源太阳能路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江夏区农村能源办公室,安装时间:2023年,联系电话:027-*)

尺寸:长度150mm,高度120mm;材质:铝型材;

安装方式:抱箍安装。

要求:每盏灯杆按村项目总数喷绘编码,便于后期验收。

四、项目管理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丽华,成员:张海先、徐盛文、熊小平、董书胜。

2、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由区能源办、监理和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账务、纪检等科室组成。

3、加强项目监管。由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科、监察室、区能源办监管项目实施。

五、资金资产管理

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严格实行项目制度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资金按建设进度拨付,严禁截留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项目验收后资产移交到项目所在村委会。

六、责任追究

项目建设单位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示期:2023年8月15日至8月21日(7天)。联系电话: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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