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上海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处理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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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地区上海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反馈意见处理告知单

各位居(市)民们:

我局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4日组织了华东地区(上海)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并于2023年7月11日在青浦区朱家角镇滨湖社区居委会会同区生态环境局、朱家角人民政府、民航华东空管局召开会议听取居民意见,并对公示反馈意见进行了沟通。现根据《 (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结合居民意见,设计方案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局部调整后将处理结果告知如下:

一、 二期方案优化(详见附图)

调整原二期方案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位置:将原拟设置于动力楼屋顶的空气源热泵移动至现管制员体能训练中心南侧;原拟设置于动力楼和夜班休息用房屋顶的空调室外机及新风机组移动至动力楼和夜班休息用房两侧,并设置实体隔声墙和灌木遮挡。

二、 甚高频收/发信塔及方舱的迁建问题

民航华东空管局委托有资质单位检测,场地内检测点位的电场强度值和功率密度值均低于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本期工程涉及甚高频收/发信塔及方舱迁建,建设单位承诺迁建后的甚高频收/发信塔高度、设备与现有状况保持一致,并在竣工投用前将对甚高频收/发信塔所涉及频段再次进行电磁环境检测。

三、 已建一期噪声问题(详见附图)

建设单位对屋顶设备改造:将原设置于空中交通管制中心屋顶的空调外机移动至现停车场南侧,与北侧已建住宅间距增加至约165米,并设置实体隔声墙和灌木遮挡。

四、有关噪声、电磁环境等问题非我局职能范围,我局已将上述问题告知区生态环境局。

特此告知。

(略)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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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居(市)民们:

我局于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4日组织了华东地区(上海)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公示,并于2023年7月11日在青浦区朱家角镇滨湖社区居委会会同区生态环境局、朱家角人民政府、民航华东空管局召开会议听取居民意见,并对公示反馈意见进行了沟通。现根据《 (略)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公示规定》,结合居民意见,设计方案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局部调整后将处理结果告知如下:

一、 二期方案优化(详见附图)

调整原二期方案中产生噪声的设备位置:将原拟设置于动力楼屋顶的空气源热泵移动至现管制员体能训练中心南侧;原拟设置于动力楼和夜班休息用房屋顶的空调室外机及新风机组移动至动力楼和夜班休息用房两侧,并设置实体隔声墙和灌木遮挡。

二、 甚高频收/发信塔及方舱的迁建问题

民航华东空管局委托有资质单位检测,场地内检测点位的电场强度值和功率密度值均低于国家标准《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本期工程涉及甚高频收/发信塔及方舱迁建,建设单位承诺迁建后的甚高频收/发信塔高度、设备与现有状况保持一致,并在竣工投用前将对甚高频收/发信塔所涉及频段再次进行电磁环境检测。

三、 已建一期噪声问题(详见附图)

建设单位对屋顶设备改造:将原设置于空中交通管制中心屋顶的空调外机移动至现停车场南侧,与北侧已建住宅间距增加至约165米,并设置实体隔声墙和灌木遮挡。

四、有关噪声、电磁环境等问题非我局职能范围,我局已将上述问题告知区生态环境局。

特此告知。

(略)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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