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仁美彩印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仁美彩印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仁美彩印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仁美彩印包装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香洲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高新区金鼎金峰西路23 号龙门乐器第二期厂房的一、二层,拟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200万个/年,其他印刷品500万个/年。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作为有机废液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2、废气: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印刷、过胶、清洗、粘盒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UV 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少许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进行表征)以及裁切过程中产生的极少量粉尘(颗粒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根据仁美彩印包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15日至2023年08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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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仁美彩印包装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香洲区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高新区金鼎金峰西路23 号龙门乐器第二期厂房的一、二层,拟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200万个/年,其他印刷品500万个/年。项目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作为有机废液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不外排。2、废气:本项目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印刷、过胶、清洗、粘盒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UV 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少许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进行表征)以及裁切过程中产生的极少量粉尘(颗粒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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