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凡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关于安徽凡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安 (略) :
你公司报批的《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3年1月30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略) 怀远县徐圩乡*湖村朱郢组103-7号,占地面积5330平方米,建设塑料薄膜挤出生产线2条,生产原料为外购成品PET片材,不得生产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用于绿化、车间洒水,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内挤出、涂覆及烘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挤出废气、涂覆及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非*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规定。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做到危废分类存放,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 (略) ;废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硅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中的相关要求。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塑料润滑剂存储区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污染物VOCs:0.2吨/年,烟粉尘:0.00654吨/年)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P7MER2J)
2023年8月8日
安 (略) :
你公司报批的《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项目于2023年1月30日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301-*-04-0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略) 怀远县徐圩乡*湖村朱郢组103-7号,占地面积5330平方米,建设塑料薄膜挤出生产线2条,生产原料为外购成品PET片材,不得生产再生塑料颗粒。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修改完善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用于绿化、车间洒水,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内挤出、涂覆及烘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挤出废气、涂覆及烘干废气收集后经一套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非*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规定。
3、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强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运等环节的管理,做到危废分类存放,规范设置相关标志、管理台账,落实防渗漏、防扩散等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 (略) ;废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硅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执行“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21年9月1日施行)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中的相关要求。
5、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表》中关于地下水、土壤分区防渗的设计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塑料润滑剂存储区等重点防渗区域的运行管理工作。
6、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生产过程环保设施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提高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项目实施后,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污染物VOCs:0.2吨/年,烟粉尘:0.00654吨/年)
三、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相关工作。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强化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怀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确保项目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P7MER2J)
2023年8月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