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钢结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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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钢结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年7月28日,辽宁 (略) 依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要求,组织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略) (略) 铁岭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万泉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生产车间、成品展区2、研发楼、培训中心、食堂等,设计年产钢结构15万吨;实际2#生产车间及成品展区1未建,年产钢结构7.5万t/a(为1#生产车间产能)。2023年5月16日,企业更名为辽宁 (略) 。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治理情况

1)喷漆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装置(颗粒物去除效率96%、有机废气去除效率80%)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抛丸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1.5m高排气筒(DA001,与喷漆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3)切割粉尘采用手提式吸尘器(2个)收集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4个)收集处理。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最低去除效率60%)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出。

2、废水治理情况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3、噪声治理情况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传动润滑、隔声消声等。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1)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边角料、废焊渣、废焊丝、废焊条、废钢屑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5m2),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包装桶(废漆桶)、废机油、废漆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6m2),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3)餐饮垃圾袋装,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处置餐饮垃圾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送至铁岭 (略) 焚烧处置。

三、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实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厂界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四、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

五、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艺

联系电话:*

辽宁 (略)

2023年8月15日

1、年产15万吨钢结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2、验收意见.pdf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docx

,辽宁, (略) ,铁岭县,铁岭

2023年7月28日,辽宁 (略) 依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要求,组织完成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略) (略) 铁岭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万泉路。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生产车间、成品展区2、研发楼、培训中心、食堂等,设计年产钢结构15万吨;实际2#生产车间及成品展区1未建,年产钢结构7.5万t/a(为1#生产车间产能)。2023年5月16日,企业更名为辽宁 (略) 。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治理情况

1)喷漆产生的漆雾及有机废气与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过滤棉+UV光氧+二级活性炭”装置(颗粒物去除效率96%、有机废气去除效率80%)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抛丸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1.5m高排气筒(DA001,与喷漆废气共用1根排气筒)排放。

3)切割粉尘采用手提式吸尘器(2个)收集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4个)收集处理。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最低去除效率60%)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出。

2、废水治理情况

运营期无废水产生。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辽宁岭南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3、噪声治理情况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传动润滑、隔声消声等。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1)废钢丸、除尘器收集粉尘、废边角料、废焊渣、废焊丝、废焊条、废钢屑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5m2),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包装桶(废漆桶)、废机油、废漆渣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6m2),分区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

3)餐饮垃圾袋装,设置固定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处置餐饮垃圾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送至铁岭 (略) 焚烧处置。

三、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实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厂界噪声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四、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

五、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9月1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艺

联系电话:*

辽宁 (略)

2023年8月15日

1、年产15万吨钢结构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2、验收意见.pdf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docx

,辽宁, (略) ,铁岭县,铁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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