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鑫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南省株洲鑫正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工程。

(略) (略) 位于清水塘老工业区。清水塘老工业区是国家“一五”、“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冶炼、化工基地,以有色冶炼、重化工企业为主,是高能耗、高污染排放集中区域,企业长期以来的含重金属废水、废渣、废气排放所形成的环境污染,已造成这个区域的土壤和水体受到重金属污染。2015年12月,株洲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要求,全面打响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攻坚战,2018年底已实现企业全部关停退出,目前正朝着2020年基本完成环境治理、2025年建成生态文化科技新城的目标奋力前进。

(略) 清 (略) 于2017 (略) (略) 开展株洲 (略) 原厂址的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形成《株洲 (略)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2018年以来,随着原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年第72号公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一系列标准文件的发布与实施,尤其是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施行,严格规范了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污染防治等过程的技术要求与环境管理程序,原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的检测指标、布点密度与深度等不符合现行场地环境管理评审、评审验收等环节的新要求。为规范该场地的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 (略) 清 (略) 于2019年7月委托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原厂址的场地环境补充调查,并基于调查结果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结果显示土壤及地下水铅、镉、砷总量污染严重,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

2019 (略) 清 (略) 委托生态环境 (略) 编制《 (略) 株洲 (略) 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原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取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方案确定的土壤治理技术路线为:重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稳定化+固化修复达标后回填至规划道路及绿地下;中轻度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稳定化修复,达标后回填至规划商业用地下。

2020年4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株洲清水塘生态科技新城控规(修改)》进行修订,株洲 (略) 场地由商业/商务用地(第二类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第一类用地)。为优化本场地治理方案,有必要对修复目标、技术方案进行变更。在此背景下, (略) 清 (略) 委托湖南 (略) 编制《 (略) 株洲 (略) 原厂址场地修复工程变更实施方案》,重新明确了本场地修复治理方案、修复目标值等。

2021年4月, (略) 清 (略) 委托中交第三航务工 (略) 编制完成《 (略) 清水塘生态科技产业新城整体开发项目2020年第一批污染土壤治 (略) 株洲 (略) 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并通过专家组评审;2021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对初步设计出具了审查意见,确定了修复方案,修复技术路线为A类污染土壤中浸出超标土壤经过固化/稳定化处理达标后,与浸出未超土壤作为清水塘片区新建道路路基填埋管控处理,B类污染土壤直接进行高温综合利用(制砖)。。

2023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株洲 (略) 原厂址污染土去向变更的回复》及株洲中交清 (略) 《关于株洲 (略) 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项目浸出超标污染土药剂和去向再次设计变更事宜的函》(株洲中交函[2023]39号),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确定采用“浸出超标的污染土壤稳定化处理达标后送至片石洞填埋场安全填埋处置,浸出不超标的污染土壤直接送至片石洞填埋场填埋”的修复方案。

为满足规划用地要求,2020年10月1日启动了该地块修复工作,中交三航局第八工程(湖南)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2023年8月10日,项目地块修复工程已全部竣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等文件要求, (略) 清 (略) 委托湖南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 (略) 株洲 (略) 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工程的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我公司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料收集后,开展了资料调研,并组织现场踏勘。根据收集实施过程的监测结果、现场踏勘情况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编制了本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

,湖南,株洲

(略) (略) 位于清水塘老工业区。清水塘老工业区是国家“一五”、“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冶炼、化工基地,以有色冶炼、重化工企业为主,是高能耗、高污染排放集中区域,企业长期以来的含重金属废水、废渣、废气排放所形成的环境污染,已造成这个区域的土壤和水体受到重金属污染。2015年12月,株洲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要求,全面打响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攻坚战,2018年底已实现企业全部关停退出,目前正朝着2020年基本完成环境治理、2025年建成生态文化科技新城的目标奋力前进。

(略) 清 (略) 于2017 (略) (略) 开展株洲 (略) 原厂址的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形成《株洲 (略) 场地环境调查报告》。2018年以来,随着原环境保护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7年第72号公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一系列标准文件的发布与实施,尤其是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施行,严格规范了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污染防治等过程的技术要求与环境管理程序,原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的检测指标、布点密度与深度等不符合现行场地环境管理评审、评审验收等环节的新要求。为规范该场地的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 (略) 清 (略) 于2019年7月委托生态环境 (略) (略) (略) 原厂址的场地环境补充调查,并基于调查结果开展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工作,结果显示土壤及地下水铅、镉、砷总量污染严重,超过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水平。

2019 (略) 清 (略) 委托生态环境 (略) 编制《 (略) 株洲 (略) 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原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取 (略) 生态环境局批复。方案确定的土壤治理技术路线为:重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稳定化+固化修复达标后回填至规划道路及绿地下;中轻度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稳定化修复,达标后回填至规划商业用地下。

2020年4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株洲清水塘生态科技新城控规(修改)》进行修订,株洲 (略) 场地由商业/商务用地(第二类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第一类用地)。为优化本场地治理方案,有必要对修复目标、技术方案进行变更。在此背景下, (略) 清 (略) 委托湖南 (略) 编制《 (略) 株洲 (略) 原厂址场地修复工程变更实施方案》,重新明确了本场地修复治理方案、修复目标值等。

2021年4月, (略) 清 (略) 委托中交第三航务工 (略) 编制完成《 (略) 清水塘生态科技产业新城整体开发项目2020年第一批污染土壤治 (略) 株洲 (略) 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项目初步设计》,并通过专家组评审;2021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对初步设计出具了审查意见,确定了修复方案,修复技术路线为A类污染土壤中浸出超标土壤经过固化/稳定化处理达标后,与浸出未超土壤作为清水塘片区新建道路路基填埋管控处理,B类污染土壤直接进行高温综合利用(制砖)。。

2023年5月,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同意株洲 (略) 原厂址污染土去向变更的回复》及株洲中交清 (略) 《关于株洲 (略) 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项目浸出超标污染土药剂和去向再次设计变更事宜的函》(株洲中交函[2023]39号),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确定采用“浸出超标的污染土壤稳定化处理达标后送至片石洞填埋场安全填埋处置,浸出不超标的污染土壤直接送至片石洞填埋场填埋”的修复方案。

为满足规划用地要求,2020年10月1日启动了该地块修复工作,中交三航局第八工程(湖南)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2023年8月10日,项目地块修复工程已全部竣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等文件要求, (略) 清 (略) 委托湖南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 (略) 株洲 (略) 原厂址场地污染修复工程的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我公司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料收集后,开展了资料调研,并组织现场踏勘。根据收集实施过程的监测结果、现场踏勘情况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编制了本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

,湖南,株洲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