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怀环晃罚字〔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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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怀环晃罚字〔2023〕9号

新晃长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1

地址:新晃县兴隆镇塘洞村乌龟冲(新晃县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杨璨嶷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情况

在2023年7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含碱废水因暴雨渗至厂区外的雨水沟,流入厂区下游无名小溪,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以上违法事实有:1、现场调查询问笔录;2、现场检查(勘察)笔录;3、营业执照;4、现场图片;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

我局于2023年8月7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怀环晃罚告字〔2023〕11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但你公司未向我局递交申请,自动放弃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我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怀环晃罚告字〔2023〕11号)、《 (略) 生态环境局送达回证》等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按照《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通用裁量标准,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24000元[裁量起点0.2+裁量百分值累计之和0.05×(1-裁量起点0.2)]×法定最高罚款数额*元。

限你公司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 (略) 新晃支行??????????????

户名: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9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怀化 (略) 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中山路93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丹亮?????????????????

联系电话:0745-*????????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5日?

附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第九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新晃长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1

地址:新晃县兴隆镇塘洞村乌龟冲(新晃县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杨璨嶷

一、环境违法事实、证据和陈述申辩(听证)情况

在2023年7月20日 (略) 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含碱废水因暴雨渗至厂区外的雨水沟,流入厂区下游无名小溪,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采取有效应急措施。

以上违法事实有:1、现场调查询问笔录;2、现场检查(勘察)笔录;3、营业执照;4、现场图片;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

我局于2023年8月7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怀环晃罚告字〔2023〕11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但你公司未向我局递交申请,自动放弃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的权利。

以上事实,有我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怀环晃罚告字〔2023〕11号)、《 (略) 生态环境局送达回证》等为证。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按照《 (略)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通用裁量标准,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24000元[裁量起点0.2+裁量百分值累计之和0.05×(1-裁量起点0.2)]×法定最高罚款数额*元。

限你公司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 (略) 新晃支行??????????????

户名:新晃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9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六十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怀化 (略) 起诉。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中山路93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李丹亮?????????????????

联系电话:0745-*????????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5日?

附法律法规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

第九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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