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苯及丁二烯厂外输送管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关于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苯及丁二烯厂外输送管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埃克森美孚惠州*烯项目苯及*二烯厂外输送管道 |
审批文号 | 惠市环(大亚湾)建〔2023〕30号 |
审批时间 | 2023年8月15日 |
建设单位 | 埃克森美孚(惠州) (略) |
建设地点 | 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 |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生态环境厅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惠 (略) 提起行政诉讼。 |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略) 惠城区三新北路 (略) 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邮编:*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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