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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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3年8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 *(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型耐火材料预制件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翔凤路17号

南京联合荣大 (略)

南京正 (略)

项目拟对现有耐材车间西北侧800平方米区域进行改造,建设一条新型耐火材料预制件生产线,现有耐火材料生产线设备数量、产能均维持不变,改建完成后将新增新型耐火材料预制件2000吨的生产能力。

废水:项目检验清洗废水经中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江宁区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长江。废气:项目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脱模剂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中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噪声: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固废:项目产生的除尘粉尘、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清理废渣、废脱模剂桶收集后外卖处置,检验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及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

食品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兴发路

7号

南京立发 (略)

江苏佳环 (略)

南京立发 (略) 租赁南京 (略) (略) 江宁区兴发路7号的现有厂房1号楼的第四层(建筑面积约1445.5平方米),拟投资100万元购置成形机、裁切机、折边机等设备,用于建设食品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260吨食品包装材料(产品用于食品包装承托,便于食品保护)。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183.04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秦淮河。

废气:本项目吸塑废气经过SDG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折边废气产生量较少且难以收集,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使用PVC卷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氯化氢、氯*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排放限值,其他有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排放限值,同时厂区内无组织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为一般固废,收集暂存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废棉织品和废SDG吸附材料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

新型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南京同宁 (略)

南京 (略)

企业拟投资138.5万元,租赁南京 (略) 的闲置厂房( (略) 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建筑面积144平方米,购置高速混合机、箱式电炉、超声振动筛、真空包装机等设备,从事新型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0.9t的生产能力。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料投料工序、破碎工序、出料工序以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烧结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混料投料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出料工序、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烧结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园区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排入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工艺上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铁屑、除尘器收尘、废坩埚、废过筛网、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铁屑、废坩埚、废过筛网,经统一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最终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2023年8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窗口)/025- *(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型耐火材料预制件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翔凤路17号

南京联合荣大 (略)

南京正 (略)

项目拟对现有耐材车间西北侧800平方米区域进行改造,建设一条新型耐火材料预制件生产线,现有耐火材料生产线设备数量、产能均维持不变,改建完成后将新增新型耐火材料预制件2000吨的生产能力。

废水:项目检验清洗废水经中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江宁区滨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长江。废气:项目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脱模剂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中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噪声: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固废:项目产生的除尘粉尘、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废包装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清理废渣、废脱模剂桶收集后外卖处置,检验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及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

食品包装材料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兴发路

7号

南京立发 (略)

江苏佳环 (略)

南京立发 (略) 租赁南京 (略) (略) 江宁区兴发路7号的现有厂房1号楼的第四层(建筑面积约1445.5平方米),拟投资100万元购置成形机、裁切机、折边机等设备,用于建设食品包装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260吨食品包装材料(产品用于食品包装承托,便于食品保护)。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183.04t/a)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江宁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秦淮河。

废气:本项目吸塑废气经过SDG吸附+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折边废气产生量较少且难以收集,在车间无组织排放。项目使用PVC卷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氯化氢、氯*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排放限值,其他有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排放限值,同时厂区内无组织废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后,对周围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确保本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边角料为一般固废,收集暂存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废棉织品和废SDG吸附材料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

新型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

(略) 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南京同宁 (略)

南京 (略)

企业拟投资138.5万元,租赁南京 (略) 的闲置厂房( (略) 江宁区滨江经济开发区地秀路757号),建筑面积144平方米,购置高速混合机、箱式电炉、超声振动筛、真空包装机等设备,从事新型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0.9t的生产能力。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混料投料工序、破碎工序、出料工序以及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烧结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混料投料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破碎工序、出料工序、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烧结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园区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接管排入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工艺上设备运行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包装材料、废铁屑、除尘器收尘、废坩埚、废过筛网、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铁屑、废坩埚、废过筛网,经统一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尘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最终实现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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