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沙甸大通炼厂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电池绿色环保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个旧市沙甸大通炼厂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电池绿色环保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略) 沙甸大通炼厂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电池绿色环保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沙甸大通炼厂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电池绿色环保综合回收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特色工业园区;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计划年综合回收废旧锂电池5万吨(其中废三元锂电池3万吨,废磷酸铁锂电池2万吨),采用PACK包自动拆解--锂电池单体带电破碎、分选工艺,新建废旧锂电池拆解车间、废旧锂电池分选车间、废旧锂电池储存车间、水处理车间、总图及运输、公用工程、生活辅助设施5部份共20个项目。最终形成年产梯度利用电池2000吨,年产可再利用的塑料外壳9800吨,年产可再利用的铝外壳2370吨,年产可再利用的黑粉(正极粉和负极粉混合物)189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沙甸大通冶炼厂;
(2)单位地址: (略) (略) 沙甸冲坡哨;
(3)联系人:粟建;
(4)联系电话:*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国环正源(江苏) (略) ;
(2)单位地址: (略) 江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期17栋101-91室;
(3)联系人:杨彦青;
(4) 联系方式:*;
(5)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信件、邮件联系;
(2)直接到建设单位、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略) 沙甸大通冶炼厂
2023年8月14日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略) 沙甸大通炼厂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电池绿色环保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略) 沙甸大通炼厂年处理5万吨废旧锂电池绿色环保综合回收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特色工业园区;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计划年综合回收废旧锂电池5万吨(其中废三元锂电池3万吨,废磷酸铁锂电池2万吨),采用PACK包自动拆解--锂电池单体带电破碎、分选工艺,新建废旧锂电池拆解车间、废旧锂电池分选车间、废旧锂电池储存车间、水处理车间、总图及运输、公用工程、生活辅助设施5部份共20个项目。最终形成年产梯度利用电池2000吨,年产可再利用的塑料外壳9800吨,年产可再利用的铝外壳2370吨,年产可再利用的黑粉(正极粉和负极粉混合物)189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沙甸大通冶炼厂;
(2)单位地址: (略) (略) 沙甸冲坡哨;
(3)联系人:粟建;
(4)联系电话:* 。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国环正源(江苏) (略) ;
(2)单位地址: (略) 江北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期17栋101-91室;
(3)联系人:杨彦青;
(4) 联系方式:*;
(5)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信件、邮件联系;
(2)直接到建设单位、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略) 沙甸大通冶炼厂
2023年8月14日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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