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寿县楚丰钢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
审批前公示:寿县楚丰钢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 人:王永红?
电? 话:0554-*????
地?? 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寿县丰庄镇,用地面积约44294.5㎡,建筑面积约28000㎡;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拟收回一期、二期用地和厂房进行改造,新建厂房和喷漆房一间;项目建成后,年产3.035万吨各类钢结构(其中H型钢16350吨、箱型10000吨、桁架4000吨);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批复立项,项目代码:2020-*-70-03-*。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喷漆枪头清洗用水在喷漆区分别设1.5m3水性漆沉淀池、1.5m3油性漆沉淀池,沉淀后的水性 (略) 回收、油性漆渣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雨水排入项目北边池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直排车间;抛丸粉尘经自带集尘管+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经吸附棉+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燃烧炉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合理布置产生噪声、振动设备的位置,根据噪声源的不同性质与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工程治理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标识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危废库标识标牌;注册危废系统,做好年度处置计划和台账;金属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金属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更换的滤筒、滤芯、吸附棉(水性)、漆渣(水性)等一 (略) 回收利用;废吸附棉(油性)、漆渣(油性)、废包装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场所等重点防渗区按照要求做好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区做好一般防渗,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按照《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 2020)有关规定,以本项目喷漆区为边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敏感类项目。
(七)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书》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寿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 人:王永红?
电? 话:0554-*????
地?? 址:寿县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项目名称: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 (略)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寿县丰庄镇,用地面积约44294.5㎡,建筑面积约28000㎡;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拟收回一期、二期用地和厂房进行改造,新建厂房和喷漆房一间;项目建成后,年产3.035万吨各类钢结构(其中H型钢16350吨、箱型10000吨、桁架4000吨);项目经寿县发展和改革委批复立项,项目代码:2020-*-70-03-*。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加强水环境保护。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喷漆枪头清洗用水在喷漆区分别设1.5m3水性漆沉淀池、1.5m3油性漆沉淀池,沉淀后的水性 (略) 回收、油性漆渣按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雨水排入项目北边池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直排车间;抛丸粉尘经自带集尘管+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废气经吸附棉+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式燃烧炉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合理布置产生噪声、振动设备的位置,根据噪声源的不同性质与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工程治理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和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标识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危废库标识标牌;注册危废系统,做好年度处置计划和台账;金属边角料、焊渣、不合格品、金属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除尘器更换的滤筒、滤芯、吸附棉(水性)、漆渣(水性)等一 (略) 回收利用;废吸附棉(油性)、漆渣(油性)、废包装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场所等重点防渗区按照要求做好重点防渗,一般防渗区做好一般防渗,确保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六)按照《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 2020)有关规定,以本项目喷漆区为边界设置卫生防护距离100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点等敏感类项目。
(七)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报告书》相关要求进行落实。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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