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浙江蛋鸡产业集群项目的通知
吴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浙江蛋鸡产业集群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局属相关科室: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3〕36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浙江蛋鸡产业集群)项目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1、加强优势特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略) 场需求、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现有基础,提升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推广适应性广、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模式,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2、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营销。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推动产地型冷库及预冷设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综合开发利用,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推动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商标,建立顺畅的营销体系,确保产业增值增效。
3、健全农业产业经营组织体系。发挥龙头 (略) 场、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组织、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家庭农场、农户在家庭经营生产方面的优势,支持其参与组织化生产。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形成差异化竞争、功能互补的良好格局。
4、强化先进要素集聚支撑。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对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资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产业集聚。 (略) 场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建立行业协会、信息网站等,实现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互惠共享。
5、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重要目标,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做实利益联结。鼓励各地推广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形式,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
二、资金支持
资金按《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支持的项目区域要合理确定在集群中的功能定位,促进各功能区合理布局、有效衔接,防止“小而全”或“各自为战”。
三、申报要求
1、做好项目申报宣传动员。高新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管辖区域内各个农业生产主体,动员广大主体积极申报(本通知将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2、农业主体自主申报。由农业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根据发展需要自主申报。农业主体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规定编写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浙江蛋鸡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简表,同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申报时间要求。各农业主体要在6月16日前书面提交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浙江蛋鸡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简表等申报材料一式5份至区农业农村局。
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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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局属相关科室: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 (略) 财政厅 (略)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农〔2023〕36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等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浙江蛋鸡产业集群)项目的申报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1、加强优势特色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略) 场需求、资源禀赋、生态条件和现有基础,提升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化、标准化、商品化生产水平,打造标准化的“原料车间”。加强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推广适应性广、实用性强的绿色技术模式,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2、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营销。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推动产地型冷库及预冷设施建设,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促进农产品综合开发利用,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推动创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商标,建立顺畅的营销体系,确保产业增值增效。
3、健全农业产业经营组织体系。发挥龙头 (略) 场、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组织、农资采购、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优势,支持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家庭农场、农户在家庭经营生产方面的优势,支持其参与组织化生产。推动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形成差异化竞争、功能互补的良好格局。
4、强化先进要素集聚支撑。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对接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引导和推动更多资本、科技、人才、土地等要素向产业集聚。 (略) 场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建立行业协会、信息网站等,实现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互惠共享。
5、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将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重要目标,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让农民分享产业发展红利。培育一批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做实利益联结。鼓励各地推广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形式,构建互惠互利、多方共赢的长效机制。
二、资金支持
资金按《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水平提升,农产品加工和物流设施设备、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等建设,市场品牌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方面。支持的项目区域要合理确定在集群中的功能定位,促进各功能区合理布局、有效衔接,防止“小而全”或“各自为战”。
三、申报要求
1、做好项目申报宣传动员。高新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办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管辖区域内各个农业生产主体,动员广大主体积极申报(本通知将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2、农业主体自主申报。由农业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根据发展需要自主申报。农业主体应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规定编写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浙江蛋鸡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简表,同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财务资料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申报时间要求。各农业主体要在6月16日前书面提交2023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浙江蛋鸡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简表等申报材料一式5份至区农业农村局。
吴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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