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写惠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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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写惠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询价公告/

  我局就编写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名称: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开询价, (略) 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申报背景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通知精神,我县拟组织申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修复区域包括惠东县考洲洋、范和港和双月湾,主要申报内容包括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工程、海岸带生态防护工程、海岛海域污染治理工程等,申请中央安排奖补3亿元资金,其他为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实施聚焦打造以考洲洋、范和港和双月湾为典型代表的美丽湾区主要目标,重点服务于我县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和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洋生态防护屏障建设,提高当地生态系统的复杂度和抗干扰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自我调节与恢复能力,有助于当地的生态系统可以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项目区周边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持续较高水平产出。

  二、编写要求

  1.对惠东县海域进行调查研究,选定具体修复的区域和修复内容,按照“编制大纲”要求,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2.修复内容应符合以下两方面:(1)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支持对重点海域、海岛、海岸带等区域重要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功能和减灾功能。(2)入海污染物治理。支持开展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直接相关的因提高入海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直排海污染源治理以及海岛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

  3.完成海岸带生态防护工程中沙滩修复工程的数模研究,研究结果作为沙滩修复的重要依据。

  4.实施方案申报总投资不低于4亿元,其中申请中央安排奖补3亿元资金,其他为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资金预算要求列明定额定量标准、编制规范和测算方法依据,说明具体测算过程。

  5.实施方案首次提交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30日,并配合完成后续的专家评审工作。

  6.根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每年都有1次的申报机会,如若2024年度申报不成功,需持续服务至2025年度争取项目的工作。

  二、报价方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报价要求;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七)优先考虑具有“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验的单位;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景民路2号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联系人:卢尧灵,联系电话:*、0752-*

  3.询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

  四、报价方式

  报价时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报价方案,可以通过纸质文件邮寄或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文件方式报价,电子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


  我局就编写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实施方案(项目名称: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开询价, (略) 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要求

(略)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申报背景

  根据《 (略) 财政厅 (略) 自然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通知精神,我县拟组织申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修复区域包括惠东县考洲洋、范和港和双月湾,主要申报内容包括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工程、海岸带生态防护工程、海岛海域污染治理工程等,申请中央安排奖补3亿元资金,其他为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实施聚焦打造以考洲洋、范和港和双月湾为典型代表的美丽湾区主要目标,重点服务于我县海洋资源环境保护和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海洋生态防护屏障建设,提高当地生态系统的复杂度和抗干扰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系统自我调节与恢复能力,有助于当地的生态系统可以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项目区周边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持续较高水平产出。

  二、编写要求

  1.对惠东县海域进行调查研究,选定具体修复的区域和修复内容,按照“编制大纲”要求,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2.修复内容应符合以下两方面:(1)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支持对重点海域、海岛、海岸带等区域重要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功能和减灾功能。(2)入海污染物治理。支持开展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直接相关的因提高入海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直排海污染源治理以及海岛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

  3.完成海岸带生态防护工程中沙滩修复工程的数模研究,研究结果作为沙滩修复的重要依据。

  4.实施方案申报总投资不低于4亿元,其中申请中央安排奖补3亿元资金,其他为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资金预算要求列明定额定量标准、编制规范和测算方法依据,说明具体测算过程。

  5.实施方案首次提交时间不晚于2024年8月30日,并配合完成后续的专家评审工作。

  6.根据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每年都有1次的申报机会,如若2024年度申报不成功,需持续服务至2025年度争取项目的工作。

  二、报价方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报价要求;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七)优先考虑具有“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验的单位;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惠东县平山街道景民路2号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联系人:卢尧灵,联系电话:*、0752-*

  3.询价截止时间:2023年8月25日

  四、报价方式

  报价时请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报价方案,可以通过纸质文件邮寄或电子邮件或现场提交文件方式报价,电子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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