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8月3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他拉哈地区哈斜5001、哈42和哈X31井区萨尔图油层开发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8月3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他拉哈地区哈斜5001、哈42和哈X31井区萨尔图油层开发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他拉哈地区哈斜5001、哈42和哈X31井区萨尔图油层开发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他拉哈地区哈斜5001、哈42和哈X31井区萨尔图油层开发区块产能建设工程 | (略) (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境内 | (略) 第九采油厂 | 新疆天合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212-*-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06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769hm2,临时占地面积为30.292hm2。该项目新钻油水井16口,其中油井12口、水井4口,形成4座平台井场和4口单井。基建油井13口,其中新钻井10口、代用井3口。基建水井4口,均为本项目新钻井。每座钻井井场设置1座井架基础,1座钻井液材料房,2座其他材料房,3个泥浆循环罐,2个柴油罐,2个钢制水罐,1座井控房,1座发电机房、配电房,1座气源房,1座机械修理房,1座综合房,1处生活区,1处表土剥离临时堆放区。新建井场配电变压器14台,10kV线路3.8km。基建的13口油井采用电加热集油工艺,新建电加热集油管线共9.1km,注水管道13.92km,通井路2.7km。维修塔一转注水水质站。建成后产能为0.82×104t/a。项目总投资7233.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0.216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与废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一并拉运至大庆钻探六号废弃钻井液处理站(采油九厂)处理,产生的废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管线试压废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龙一联压裂返排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废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依托塔一转油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定期拉运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期,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油水井作业废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油井清防蜡废水进入集油系统。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柴油罐区、钻井液材料房、钻井作业区、压裂作业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其他材料房采取一般防渗,铺设1.5mm厚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集油管线、注水管线、油水井作业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集油管线、注水管线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设计壁厚的腐蚀余量为2mm或采用管道内防腐、管道的外防腐等级采用特加强级、管道的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油水井作业区域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5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率,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井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调整同时作业的施工机械数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设备设计减震基础,以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井场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与废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一并拉运至大庆钻探六号废弃钻井液处理站(采油九厂)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综合利用。废纯碱、膨润土、水泥等包装袋及破损的废防渗布、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KOH包装袋(HW49)、含油废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塔一转注水水质站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注水泵、阀门、管线,由第九采油厂物资库回收。生活垃圾拉运至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拉运至第九采油厂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发生。集输系统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更换老化管线、设备。定期检测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他拉哈地区哈斜5001、哈42和哈X31井区萨尔图油层开发区块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他拉哈地区哈斜5001、哈42和哈X31井区萨尔图油层开发区块产能建设工程 | (略) (略)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境内 | (略) 第九采油厂 | 新疆天合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改扩建,项目代码为2212-*-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2.061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769hm2,临时占地面积为30.292hm2。该项目新钻油水井16口,其中油井12口、水井4口,形成4座平台井场和4口单井。基建油井13口,其中新钻井10口、代用井3口。基建水井4口,均为本项目新钻井。每座钻井井场设置1座井架基础,1座钻井液材料房,2座其他材料房,3个泥浆循环罐,2个柴油罐,2个钢制水罐,1座井控房,1座发电机房、配电房,1座气源房,1座机械修理房,1座综合房,1处生活区,1处表土剥离临时堆放区。新建井场配电变压器14台,10kV线路3.8km。基建的13口油井采用电加热集油工艺,新建电加热集油管线共9.1km,注水管道13.92km,通井路2.7km。维修塔一转注水水质站。建成后产能为0.82×104t/a。项目总投资7233.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0.216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与废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一并拉运至大庆钻探六号废弃钻井液处理站(采油九厂)处理,产生的废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管线试压废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龙一联压裂返排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产生的废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依托塔一转油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定期拉运至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期,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油水井作业废水拉运至龙一联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油井清防蜡废水进入集油系统。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柴油罐区、钻井液材料房、钻井作业区、压裂作业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其他材料房采取一般防渗,铺设1.5mm厚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集油管线、注水管线、油水井作业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集油管线、注水管线采用无缝钢管、管道设计壁厚的腐蚀余量为2mm或采用管道内防腐、管道的外防腐等级采用特加强级、管道的连接方式应采用焊接。油水井作业区域铺设2mm厚高密度聚*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5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遮盖措施,以防物料洒落在地,形成二次扬尘。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原油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率,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井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调整同时作业的施工机械数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设备设计减震基础,以降低设备噪声源强。井场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与废钻井液、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一并拉运至大庆钻探六号废弃钻井液处理站(采油九厂)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综合利用。废纯碱、膨润土、水泥等包装袋及破损的废防渗布、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KOH包装袋(HW49)、含油废防渗布(HW08)属于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塔一转注水水质站维修过程中更换下来的注水泵、阀门、管线,由第九采油厂物资库回收。生活垃圾拉运至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拉运至第九采油厂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发生。集输系统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更换老化管线、设备。定期检测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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