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仲裁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通知
关于公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仲裁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第十二师劳动人 (略) 公开招聘聘用制仲裁员的公告》要求,目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工作均已完成。现将后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低于65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体检地点:新 (略) 急救中心三楼健康管理科
医院地址: (略) 新市区北京中路754号(地铁乘坐一号线到体育中心站下车北行300米即到;BRT一号线到财经大学站下车即到;公交车乘坐54、152、535路)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照片及一支蓝黑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体检地点。
(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当日空腹,当日早上禁食水(不嚼口香糖);体检前一天晚上十点后尽量禁食水;体检前饮食清淡,勿饮酒,注意休息,勿剧烈运动。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500元/人(微信或现金支付均可)。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迪
咨询电话:0991-*、*
医院电话:0991-*、*
附件: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劳动人 (略) 公开招聘聘用制仲裁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承诺书
3.体检表
第十二师劳动人 (略)
2023年8月15日
各位考生:
根据《第十二师劳动人 (略) 公开招聘聘用制仲裁员的公告》要求,目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工作均已完成。现将后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低于65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体检地点:新 (略) 急救中心三楼健康管理科
医院地址: (略) 新市区北京中路754号(地铁乘坐一号线到体育中心站下车北行300米即到;BRT一号线到财经大学站下车即到;公交车乘坐54、152、535路)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照片及一支蓝黑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体检地点。
(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当日空腹,当日早上禁食水(不嚼口香糖);体检前一天晚上十点后尽量禁食水;体检前饮食清淡,勿饮酒,注意休息,勿剧烈运动。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约500元/人(微信或现金支付均可)。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迪
咨询电话:0991-*、*
医院电话:0991-*、*
附件: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劳动人 (略) 公开招聘聘用制仲裁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承诺书
3.体检表
第十二师劳动人 (略)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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