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十六批,编号整改情况公示
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十六批,编号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十六批)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 (略) 兴宾区良江镇小良村龙垌山水泥厂旁一沙场,把废渣堆放在附近农田,有找沙场协商过,无果”受理编号:X2LB*,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举报内容“ (略) 兴宾区良江镇小良村龙垌山水泥厂旁一沙场,把废渣堆放在附近农田”的调查核实情况。经我区执法人员到举报现场核查,群众投诉的沙场应为 (略) 的机制沙场,该场存在超场区用地审批红线范围堆沙的现象,超范围约0.5亩,沙场周边就是农田,该反映内容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有找沙场协商过,无果”的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了解, (略) (略) 负责人 (略) 协商过此类问题。因没有群众向当地政府或通过12345政府热线反映过该问题,仅有沙场负责人单方面的说法,无法核实群众是否找沙场协商过。
综上所述,该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对该沙场超出用地审批范围堆沙的问题,我区执法人 (略) (略) 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沙场立即清理,恢复土地原貌,消除违法状态。下一步我区继续加强监督管理,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即责令整改、依法查处。
(二)整改成效:沙场已经清理堆沙的问题,恢复土地原貌,消除违法状态,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6日,共5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3年8月16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兴宾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0772- *(兴宾生态环境局)。
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兴宾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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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线索(第十六批)查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群众举报件“ (略) 兴宾区良江镇小良村龙垌山水泥厂旁一沙场,把废渣堆放在附近农田,有找沙场协商过,无果”受理编号:X2LB*,已完成整改工作。依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举报内容“ (略) 兴宾区良江镇小良村龙垌山水泥厂旁一沙场,把废渣堆放在附近农田”的调查核实情况。经我区执法人员到举报现场核查,群众投诉的沙场应为 (略) 的机制沙场,该场存在超场区用地审批红线范围堆沙的现象,超范围约0.5亩,沙场周边就是农田,该反映内容属实。
(二)关于群众反映“有找沙场协商过,无果”的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了解, (略) (略) 负责人 (略) 协商过此类问题。因没有群众向当地政府或通过12345政府热线反映过该问题,仅有沙场负责人单方面的说法,无法核实群众是否找沙场协商过。
综上所述,该案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二、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对该沙场超出用地审批范围堆沙的问题,我区执法人 (略) (略) 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沙场立即清理,恢复土地原貌,消除违法状态。下一步我区继续加强监督管理,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即责令整改、依法查处。
(二)整改成效:沙场已经清理堆沙的问题,恢复土地原貌,消除违法状态,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6日,共5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23年8月16日前将意见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兴宾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兴宾生态环境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邮政编码:*,监督电话:0772- *(兴宾生态环境局)。
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兴宾区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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