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年组装48V电池250万个项目二阶段年组装48V电池70万个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产线改造项目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年组装48V电池250万个项目二阶段年组装48V电池70万个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产线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年组装48V电池250万个项目(二阶段年组装48V电池70万个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产线改造项目(一阶段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180万个产线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新吴区硕梅路10号
建设内容: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是由博世(中国) (略) (略) ,成立于2015年 ,目前有两个厂区,分别位于新吴区硕梅路10号(简称“硕梅路工厂”)、新吴区锡梅路111-2号(简称“锡梅路ATS工厂”)。目前锡梅路ATS工厂正在搬迁中,计划全部搬迁至硕梅路厂区;最终硕梅路工厂主要产品为48V电池、电驱动单元、柴油发动机和商用车燃气发动机用的尾气后处理系统及其组件、氮氧传感器、连接器等。
由于公司发展规划,对原有的《年组装48V电池250万个项目》进行分阶段建设,一阶段年组装48V电池110万个已完成自主验收,本次进行二阶段年组装48V电池70万个项目验收。
另一方面, (略) 场发展需求,公司投资8000万元在硕梅路工厂现有厂房内闲置区域设立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并进行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产线改造项目。新增产品产能:年产SMG230电机50000台/年。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略) 新吴区硕梅路10号
联系人:华工
电话:*
邮箱:Mengying.*@*ttp://**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无锡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吴区城南路32-8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0-*
邮箱:*@*xhjjc.cn
四、验收结论
通过对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审查和现场踏勘,本项目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满足验收标准要求,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11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年组装48V电池250万个项目(二阶段年组装48V电池70万个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产线改造项目(一阶段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180万个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年组装48V电池250万个项目(二阶段年组装48V电池70万个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产线改造项目(一阶段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180万个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年组装48V电池250万个项目(二阶段年组装48V电池70万个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产线改造项目(一阶段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180万个产线改造项目)
建设地址: (略) 新吴区硕梅路10号
建设内容: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是由博世(中国) (略) (略) ,成立于2015年 ,目前有两个厂区,分别位于新吴区硕梅路10号(简称“硕梅路工厂”)、新吴区锡梅路111-2号(简称“锡梅路ATS工厂”)。目前锡梅路ATS工厂正在搬迁中,计划全部搬迁至硕梅路厂区;最终硕梅路工厂主要产品为48V电池、电驱动单元、柴油发动机和商用车燃气发动机用的尾气后处理系统及其组件、氮氧传感器、连接器等。
由于公司发展规划,对原有的《年组装48V电池250万个项目》进行分阶段建设,一阶段年组装48V电池110万个已完成自主验收,本次进行二阶段年组装48V电池70万个项目验收。
另一方面, (略) 场发展需求,公司投资8000万元在硕梅路工厂现有厂房内闲置区域设立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并进行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产线改造项目。新增产品产能:年产SMG230电机50000台/年。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略) 新吴区硕梅路10号
联系人:华工
电话:*
邮箱:Mengying.*@*ttp://**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无锡 (略)
单位地址: (略) 新吴区城南路32-8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0-*
邮箱:*@*xhjjc.cn
四、验收结论
通过对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审查和现场踏勘,本项目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满足验收标准要求,符合环保竣工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11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附件: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年组装48V电池250万个项目(二阶段年组装48V电池70万个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产线改造项目(一阶段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180万个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博世汽车系统(无锡)有限公司年组装48V电池250万个项目(二阶段年组装48V电池70万个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产线改造项目(一阶段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生产线、实验室改造及48V电池180万个产线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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