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淮城资源〔2023〕6号)、市水利局意见及随文报送的《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初步设计》、《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设计概算》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202 (略) 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文旅区分局《复函》(淮市自然资源(新)函第04号)、市水利局《关于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选址和方案的情况说明》、《关于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集中建设的情况说明》、《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 (略) (略) 《公司更名告知函》、淮安生态新城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表》的审核备案意见、《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6-*-04-01-*。
二、项目主体(使用)单位:根据淮政发〔2023〕2号,项目主体(使用) (略) 水利局。
三、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略) 水利局《关于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集中建设的情况说明》 (略) 城市 (略) 《公司更名告知函》,项目集中建设实施 (略) (略) 全资 (略) 城市 (略) 。
四、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安生态文旅区境内,万瑞路下游约240m处,对应柴米河桩号约13+470、大治河桩号约4+335处。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管理所及配套管理设施等。
五、工程布置及设计
1、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工程布置及建筑设计方案。
2、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
3、设计排涝标准按照城区20年一遇。柴米河侧设计流量94.64立方米/秒,大治河侧设计流量48.20立方米/秒。
六、主要建筑及结构
1、柴米河蓄水闸采用气盾坝型式,闸室为开敞式平底板结构,单孔,净宽20米,气盾坝坝高3米,坝长20米,共4组盾板;大治河蓄水闸采用气盾坝型式,闸室为开敞式平底板结构,单孔,净宽15米,气盾坝坝高2米,坝长15米,共3组盾板。蓄水闸两岸采用钢结构桥连接,人行桥桥梁跨径分别为20米和15米,桥面净宽2米。闸上、下游均设置挡墙与河岸相连接。
2、管理房布置于闸址处柴米河与大治河共堤段堤顶,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153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七、电气、消防、抗震
1、原则同意电气系统设计方案。 (略) 政电网提供,供电负荷等级为二级,具体方案设计以供电、消防部门复核为准。
2、原则同意消防设计方案。管理房的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3、地震设防烈度:根据《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GB51247-2018)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
八、环保、安全、节能、节水等
1、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落实环保要求和措施。
2、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
3、项目单位应按节能法律法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提出的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落实节能、节水各项举措,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工程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及行业标准,材料、设备等须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水土保持、 (略) 等相关举措。
九、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202 (略) 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市财政局《 (略) 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3号)以及《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设计概算》,项目概算投资1200万元(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 (略) 本级综合财政预算。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并进行施工图设计, (略) 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消防、防雷、节能、节水、水土保持、 (略) 、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 (略) 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结合各地实际贯彻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发改区域发〔2022〕933号),落实以工代赈和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相关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年8月14日
主题词:水利 蓄水闸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市水利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人社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 (略) (略) , (略) (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略)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淮城资源〔2023〕6号)、市水利局意见及随文报送的《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初步设计》、《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设计概算》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依据《202 (略) 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文旅区分局《复函》(淮市自然资源(新)函第04号)、市水利局《关于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选址和方案的情况说明》、《关于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集中建设的情况说明》、《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分析评价报告》、 (略) (略) 《公司更名告知函》、淮安生态新城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表》的审核备案意见、《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初步设计专家审查意见》 (略) 财政局《 (略) 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6-*-04-01-*。
二、项目主体(使用)单位:根据淮政发〔2023〕2号,项目主体(使用) (略) 水利局。
三、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略) 水利局《关于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集中建设的情况说明》 (略) 城市 (略) 《公司更名告知函》,项目集中建设实施 (略) (略) 全资 (略) 城市 (略) 。
四、项目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淮安生态文旅区境内,万瑞路下游约240m处,对应柴米河桩号约13+470、大治河桩号约4+335处。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管理所及配套管理设施等。
五、工程布置及设计
1、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工程布置及建筑设计方案。
2、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级别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4级,临时建筑物级别5级。
3、设计排涝标准按照城区20年一遇。柴米河侧设计流量94.64立方米/秒,大治河侧设计流量48.20立方米/秒。
六、主要建筑及结构
1、柴米河蓄水闸采用气盾坝型式,闸室为开敞式平底板结构,单孔,净宽20米,气盾坝坝高3米,坝长20米,共4组盾板;大治河蓄水闸采用气盾坝型式,闸室为开敞式平底板结构,单孔,净宽15米,气盾坝坝高2米,坝长15米,共3组盾板。蓄水闸两岸采用钢结构桥连接,人行桥桥梁跨径分别为20米和15米,桥面净宽2米。闸上、下游均设置挡墙与河岸相连接。
2、管理房布置于闸址处柴米河与大治河共堤段堤顶,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约153平方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七、电气、消防、抗震
1、原则同意电气系统设计方案。 (略) 政电网提供,供电负荷等级为二级,具体方案设计以供电、消防部门复核为准。
2、原则同意消防设计方案。管理房的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行。
3、地震设防烈度:根据《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GB51247-2018)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
八、环保、安全、节能、节水等
1、项目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落实环保要求和措施。
2、项目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各项举措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履行“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严守项目安全关。
3、项目单位应按节能法律法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表》提出的节能指标和措施认真做好节能工作,落实节能、节水各项举措,相关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工程材料、设备选型、技术方案等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及行业标准,材料、设备等须采用节能、节水型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水土保持、 (略) 等相关举措。
九、项目概算及资金来源
根据《202 (略) 建设重点项目计划》(淮政发〔2023〕2号)、市财政局《 (略) 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确认函》(淮财预函〔2023〕003号)以及《柴米河大治河蓄水闸工程设计概算》,项目概算投资1200万元(根据《 (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项目投资以总投资招标控制价(概算)评审结果为准); (略) 本级综合财政预算。
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单位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征收及拆迁的依据。请据此批复,将优化调整后的投资概算报财政部门开展概算评审,并进行施工图设计, (略) 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项目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在满足《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规划、国土、环保、安全、消防、防雷、节能、节水、水土保持、 (略) 、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未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单 (略) 在线平台及时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结合各地实际贯彻落实<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发改区域发〔2022〕933号),落实以工代赈和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相关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向我委申请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本批复有效期两年,有效期内依法开工的批复继续有效;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前申请延期,逾期未申请延期的批文自动失效,国家、省对项目延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年8月14日
主题词:水利 蓄水闸 初步设计 批复
抄送:市水利局、财政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气象局、人社局、审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 (略) (略) , (略) (略)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印发
共印15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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