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岗巴县“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饮水保障项目、岗巴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单位公开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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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岗巴县“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饮水保障项目、岗巴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单位公开比选的公告

岗巴县水利局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1家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环保竣工验收单位来负责岗巴县“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饮水保障项目、岗巴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均可参与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岗巴县“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饮水保障项目、岗巴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岗巴县昌龙乡、龙中乡。

(三)项目规模:岗巴县饮水保障项目新建光伏供水系统13套等附属设施;岗巴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修建取水口4座,干渠6061米,干渠农桥11座等安装工程;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为新建机井1座,配套12平米水泵房一座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工作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藏环函〔2018〕210号)的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合格后上传国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统进行备案,保证岗巴县“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饮水保障项目、岗巴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工作合法合规。

(五)服务项目总投资:最终以岗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资金为准。

(六)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4、公司近3年在西藏范围内有相关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业绩;5、投标单位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备案单位,以生态环境部官网等查询为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6、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为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七)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服务约定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一)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全天在岗)向岗巴县水利局办公室递交比选报价资料,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有效证书原件、报价文件(以下浮率报价)等。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送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四)相关比 (略) 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18:30,地点为:岗巴县水利局。

三、比选方式

将按照岗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详见附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评分,以综合评分第一确定为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单位。

四、联系方式

0892---*

地 址:岗巴县水利局

附件:评审办法.docx

岗巴县水利局

2023年8月15日

岗巴县水利局将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1家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环保竣工验收单位来负责岗巴县“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饮水保障项目、岗巴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均可参与公开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岗巴县“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饮水保障项目、岗巴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

(二)项目地点:岗巴县昌龙乡、龙中乡。

(三)项目规模:岗巴县饮水保障项目新建光伏供水系统13套等附属设施;岗巴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修建取水口4座,干渠6061米,干渠农桥11座等安装工程;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为新建机井1座,配套12平米水泵房一座等附属设施工程。

(四)工作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藏环函〔2018〕210号)的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验收合格后上传国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系统进行备案,保证岗巴县“十三五”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龙中乡乡镇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岗巴县饮水保障项目、岗巴县2018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县建设项目工作合法合规。

(五)服务项目总投资:最终以岗巴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资金为准。

(六)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4、公司近3年在西藏范围内有相关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业绩;5、投标单位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备案单位,以生态环境部官网等查询为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6、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为准,提供信用查询截图。

(七)工作时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服务约定完成为止(具体以合同为准)。

二、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一)本次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1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8:30(全天在岗)向岗巴县水利局办公室递交比选报价资料,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有效证书原件、报价文件(以下浮率报价)等。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递送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四)相关比 (略) 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18:30,地点为:岗巴县水利局。

三、比选方式

将按照岗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综合评估等级评定表(详见附件)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机构进行评分,以综合评分第一确定为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服务单位。

四、联系方式

0892---*

地 址:岗巴县水利局

附件:评审办法.docx

岗巴县水利局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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