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新型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对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新型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 (略) 年产600吨新型医药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 (略) 年产600吨新型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 (略) 年产600吨新型医药中间体项目

临猗县工业园区山西 (略) 现有厂区内

山西 (略)

山西宏洁 (略)

项目在现有中试车间(PDE中试)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新增反应釜、储罐、计量罐、离心泵、真空泵等设备18台套,配套新增三效蒸发设施,并依托现有环保、供汽、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设施。

建设规模为年产600吨新型医药中间体TADRF。

项目总投资金额3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TADRF生产废气和储罐废气经“冷凝器+喷淋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采取措施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非*烷总烃须满足《关于印发〈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晋气防办[2017]32号)中限值要求;无组织氯化氢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及循环冷却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经三效蒸发设施进行预处理;高浓度废水采取“EGSB厌氧塔+二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工艺进行预处理,分类分质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均质池+兼氧系统+好氧系统)+斜管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入临猗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须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及临猗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物、工艺残渣、三效蒸发产生的废盐、污泥、废活性炭、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至厂区内现有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 (略) 年产600吨新型医药中间体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西 (略) 年产600吨新型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报告编制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山西 (略) 年产600吨新型医药中间体项目

临猗县工业园区山西 (略) 现有厂区内

山西 (略)

山西宏洁 (略)

项目在现有中试车间(PDE中试)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新增反应釜、储罐、计量罐、离心泵、真空泵等设备18台套,配套新增三效蒸发设施,并依托现有环保、供汽、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设施。

建设规模为年产600吨新型医药中间体TADRF。

项目总投资金额3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TADRF生产废气和储罐废气经“冷凝器+喷淋吸收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采取措施后,废气排放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非*烷总烃须满足《关于印发〈 (略)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晋气防办[2017]32号)中限值要求;无组织氯化氢须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中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及循环冷却系统产生的浓盐水经三效蒸发设施进行预处理;高浓度废水采取“EGSB厌氧塔+二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工艺进行预处理,分类分质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他废水一同进入综合污水处理站(“生化系统(均质池+兼氧系统+好氧系统)+斜管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入临猗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须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及临猗楚侯高科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定期维修、优化布局、加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物、工艺残渣、三效蒸发产生的废盐、污泥、废活性炭、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后送至厂区内现有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和“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的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已按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