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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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继承、受遗赠-2023-08-15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2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57-*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2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黑2017塔河县不动产权第0点击查看>>*06号

杨金富

杨淑梅

继承

*GB点击查看>>点击查看>>F*

61.59

住宅

塔河镇林缘小区A座51幢2单元20*室

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5日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若对下列权利有异议者,请于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2楼)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457-*

序号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土地证、房屋所有权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面积m2

用途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黑2017塔河县不动产权第0点击查看>>*06号

杨金富

杨淑梅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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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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