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8月15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8月15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华裕供热工程项目 | 大石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 | (略)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台29兆瓦燃煤热水锅炉(型号:SHL29-1.25/130/70-AⅡ)以及配套公辅设施,原有1台29兆瓦燃煤热水锅炉(型号:DZL29-1.25/130/70-AⅡ)改为备用锅炉(详见“报告表”)。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1、废气:锅炉烟气经脱硫除尘、脱硝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要求。厂区内不设置煤场,卸煤等作业在锅炉房内进行,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脱硫系统设置封闭投料间,灰渣库全封闭;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物料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2、废水:锅炉排污废水、软水系统处理废水、除尘脱硫系统废水全部用于煤加湿、冲渣降尘等,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周边居民区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4、固体废物:炉渣、脱硫副产物、除尘灰等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 5、地下水:项目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脱硫池、污水沉淀池、地下生产管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
2 | (略) (略) 中益镁业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略) 永安镇永安村 | (略) (略) | 辽宁华一环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主要技术改造内容为淘汰替换部分老旧设备、厂区余热利用改造工程(详见“报告表”)。本次技术改造后全厂产品种类及产能不变(高档镁砖5000吨/年、中档镁砖5000吨/年、低档镁砖2000吨/年)。项目总投资27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05万元。 | 1、废气:破碎车间的给料工序(进料、出料)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80%)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两条生产线给料工序共设置4个集气罩和2台布袋除尘器;细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并入DA001排气筒排放,细磨工序共设置2台布袋除尘器。成型车间的混料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80%)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混料工序共设置4个集气罩和2台布袋除尘器。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落实“报告表”及《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无组织粉尘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灰、废砖坯及废砖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镁砂吨袋由厂家回收,糊精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氨水储罐区域、机修车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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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区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略)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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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华裕供热工程项目 | 大石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环 | (略) (略) | (略) (略)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台29兆瓦燃煤热水锅炉(型号:SHL29-1.25/130/70-AⅡ)以及配套公辅设施,原有1台29兆瓦燃煤热水锅炉(型号:DZL29-1.25/130/70-AⅡ)改为备用锅炉(详见“报告表”)。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 1、废气:锅炉烟气经脱硫除尘、脱硝处理后通过50米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要求。厂区内不设置煤场,卸煤等作业在锅炉房内进行,并采取喷淋等抑尘措施;脱硫系统设置封闭投料间,灰渣库全封闭;厂区道路硬化处理,并定期清扫,物料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2、废水:锅炉排污废水、软水系统处理废水、除尘脱硫系统废水全部用于煤加湿、冲渣降尘等,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周边居民区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要求。 4、固体废物:炉渣、脱硫副产物、除尘灰等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 5、地下水:项目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脱硫池、污水沉淀池、地下生产管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
2 | (略) (略) 中益镁业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 (略) 永安镇永安村 | (略) (略) | 辽宁华一环 (略)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主要技术改造内容为淘汰替换部分老旧设备、厂区余热利用改造工程(详见“报告表”)。本次技术改造后全厂产品种类及产能不变(高档镁砖5000吨/年、中档镁砖5000吨/年、低档镁砖2000吨/年)。项目总投资27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05万元。 | 1、废气:破碎车间的给料工序(进料、出料)粉尘分别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80%)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两条生产线给料工序共设置4个集气罩和2台布袋除尘器;细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并入DA001排气筒排放,细磨工序共设置2台布袋除尘器。成型车间的混料工序粉尘由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不低于80%)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混料工序共设置4个集气罩和2台布袋除尘器。上述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要求。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落实“报告表”及《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无组织粉尘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确保企业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3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环评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除尘灰、废砖坯及废砖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镁砂吨袋由厂家回收,糊精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项目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化粪池、氨水储罐区域、机修车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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