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涡河航道大寺复线船闸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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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涡河航道大寺复线船闸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略) 港航 (略) :

你公司办理涡河航道大寺复线船闸工程(项目代码:2208-*-04-0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材料(以下简称《航评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经审核,现予以通过。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和平面布置

拟建复线船闸工 (略) 谯城区境内、大寺枢纽一线船闸右侧。工程河段河势总体稳定。船闸中心线与一线船闸中心线平行布置,相距约100米。下闸首为防洪闸首,位于节制闸坝轴线上游约20.6米。平面布置方案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意《航评报告》中的工程选址方案和平面布置。

二、代表船型、船队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经论证选取1000吨级货船(60米×10.8米×2.7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作为代表船型,500吨级货船(44米×8.8米×2.3米)、1顶2×500吨级顶推船队(111米×10.8米×1.6米)、1拖6×500吨级拖带船队(275米×8.8米×2.3米)作为兼顾船型。

三、设计通航水位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中设计通航水位分析成果。闸上、闸下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20年一遇洪水位,分别为35.82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33.69米,闸上、闸下设计最低通航水位采用98%保证率水位,分别为32.32米、26.40米。

四、通航建筑物标准和规模

涡河(戴桥-怀远河口)航道规划等级Ⅳ级,复线船闸按照单级Ⅲ级船闸标准建设,船闸有效尺度为200米×23米×4.5米(长×宽×门槛水深),设计单向年通过能力约1291万吨,符合《内河通航标准》要求,满足设计水平年内涡河航道货运量和船舶过闸量的需求,基本同意通航建筑物标准和规模。

五、跨闸公路桥

拟建跨闸公路桥一跨跨过复线船闸下游导航墙布置,通航净高不小于7米,满足通航要求。

六、上、下游引航道

复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采用不对称布置,直线进闸、曲线出闸,引航道底宽50米。上、下游引航道导航调顺段长度(沿船闸轴线投影长度)分别为150米、160米,上、下游引航道停泊段长度均为200米。上、下游引航道末端均与主航道平顺衔接,基本满足《船闸总体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七、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提出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航评报告》要求设置闸区助航、安全警示标志及跨闸桥梁防护栏、防抛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与船闸主体工程“三同时”,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二)船闸建成后,船闸运行单位应按照《航道法》及《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编制船闸运行方案,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并公布。

六、作出本审核意见的基础性资料

《涡河航道大寺复线船闸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涡河航道大寺复线船闸工程选址意见的复函》、《 (略) 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涡河航道大寺复线船闸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意见》。

七、有关要求

(一)下阶段建设单位应结合水工模型试验等研究成果,优化上下游引航道平面布置。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 (略) 交通运输局及相关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开工建设前,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施工图中涉及航道、通航内容的资料。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三) (略) 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相关管理机构,对本审核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 (略)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送我厅审核。

(二)本工程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略) 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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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港航 (略) :

你公司办理涡河航道大寺复线船闸工程(项目代码:2208-*-04-01-*)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申请材料(以下简称《航评报告》)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经审核,现予以通过。具体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和平面布置

拟建复线船闸工 (略) 谯城区境内、大寺枢纽一线船闸右侧。工程河段河势总体稳定。船闸中心线与一线船闸中心线平行布置,相距约100米。下闸首为防洪闸首,位于节制闸坝轴线上游约20.6米。平面布置方案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同意《航评报告》中的工程选址方案和平面布置。

二、代表船型、船队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经论证选取1000吨级货船(60米×10.8米×2.7米,总长×型宽×设计吃水,下同)作为代表船型,500吨级货船(44米×8.8米×2.3米)、1顶2×500吨级顶推船队(111米×10.8米×1.6米)、1拖6×500吨级拖带船队(275米×8.8米×2.3米)作为兼顾船型。

三、设计通航水位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中设计通航水位分析成果。闸上、闸下设计最高通航水位采用20年一遇洪水位,分别为35.82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33.69米,闸上、闸下设计最低通航水位采用98%保证率水位,分别为32.32米、26.40米。

四、通航建筑物标准和规模

涡河(戴桥-怀远河口)航道规划等级Ⅳ级,复线船闸按照单级Ⅲ级船闸标准建设,船闸有效尺度为200米×23米×4.5米(长×宽×门槛水深),设计单向年通过能力约1291万吨,符合《内河通航标准》要求,满足设计水平年内涡河航道货运量和船舶过闸量的需求,基本同意通航建筑物标准和规模。

五、跨闸公路桥

拟建跨闸公路桥一跨跨过复线船闸下游导航墙布置,通航净高不小于7米,满足通航要求。

六、上、下游引航道

复线船闸上、下游引航道采用不对称布置,直线进闸、曲线出闸,引航道底宽50米。上、下游引航道导航调顺段长度(沿船闸轴线投影长度)分别为150米、160米,上、下游引航道停泊段长度均为200米。上、下游引航道末端均与主航道平顺衔接,基本满足《船闸总体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七、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原则同意《航评报告》提出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航评报告》要求设置闸区助航、安全警示标志及跨闸桥梁防护栏、防抛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与船闸主体工程“三同时”,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二)船闸建成后,船闸运行单位应按照《航道法》及《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要求,编制船闸运行方案,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并公布。

六、作出本审核意见的基础性资料

《涡河航道大寺复线船闸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略) 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涡河航道大寺复线船闸工程选址意见的复函》、《 (略) 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涡河航道大寺复线船闸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意见》。

七、有关要求

(一)下阶段建设单位应结合水工模型试验等研究成果,优化上下游引航道平面布置。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 (略) 交通运输局及相关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开工建设前,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施工图中涉及航道、通航内容的资料。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向负责航道现场管理的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等资料。

(三) (略) 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相关管理机构,对本审核意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建设内容完工后,应将监督检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 (略)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

八、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送我厅审核。

(二)本工程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略) 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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