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九星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优而康榛芯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吉林九星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优而康榛芯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九星 (略) 北京优而康榛芯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桦甸大街5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32-*(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九星 (略) 北京优而康榛芯食品加工项目

(略) 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乐杨街与吉桦路交汇处(医药健康绿色食品主导产业区)

吉林九星 (略)

吉林 (略)

新建1座食品加工厂,内含年产2600t/a开口榛子生产线、210t/a榛子酱生产线、160t/a榛子油生产线、230t/a榛子代餐粉生产线、1000t/a大米生产线、280t/a巧克力生产线、860t/a山野菜生产线、1200t/a甜玉米生产线,配套新建1台1.4MW燃生物质热水锅炉用于冬季供暖。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渣等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榛子酱加工油烟、榛子代餐粉加工粉尘、大米加工粉尘、锅炉烟气、食堂油烟和污水站恶臭。

(1)榛子酱加工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榛子酱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2)榛子代餐粉加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3)大米加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4)新建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尘、SO2和NOX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5)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楼顶烟道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6)污水站产生的NH3和H2S经喷洒除臭剂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能够确保NH3和H2S厂界处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原材料清洗废水、冷却废水、漂烫废水、玉米杀菌废水、软化废水、锅炉排水、设备冲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

(1)本项目产生食堂废水经油水处理器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原材料清洗废水、冷却废水、漂烫废水、玉米杀菌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厂“气浮+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采用消声、减振、墙体隔声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化处置:

(1)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废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布袋存存放在防渗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2)污水站污泥、大米加工线除尘灰、大米杂质、榛果皮壳、稻壳、不合格榛果、废榛子油渣、玉米切除部、稻糠、次米、不合格产品、锅炉灰渣和锅炉除尘灰外售;

(3)榛子加工线除尘器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九星 (略) 北京优而康榛芯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桦甸大街5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32-*(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吉林九星 (略) 北京优而康榛芯食品加工项目

(略) 吉林桦甸经济开发区乐杨街与吉桦路交汇处(医药健康绿色食品主导产业区)

吉林九星 (略)

吉林 (略)

新建1座食品加工厂,内含年产2600t/a开口榛子生产线、210t/a榛子酱生产线、160t/a榛子油生产线、230t/a榛子代餐粉生产线、1000t/a大米生产线、280t/a巧克力生产线、860t/a山野菜生产线、1200t/a甜玉米生产线,配套新建1台1.4MW燃生物质热水锅炉用于冬季供暖。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渣等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榛子酱加工油烟、榛子代餐粉加工粉尘、大米加工粉尘、锅炉烟气、食堂油烟和污水站恶臭。

(1)榛子酱加工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榛子酱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2)榛子代餐粉加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3)大米加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4)新建燃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尘、SO2和NOX经“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烟囱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5)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楼顶烟道排放,油烟的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器的处理效率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6)污水站产生的NH3和H2S经喷洒除臭剂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能够确保NH3和H2S厂界处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原材料清洗废水、冷却废水、漂烫废水、玉米杀菌废水、软化废水、锅炉排水、设备冲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

(1)本项目产生食堂废水经油水处理器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2)原材料清洗废水、冷却废水、漂烫废水、玉米杀菌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厂“气浮+絮凝沉淀”工艺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软化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通过园区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采用消声、减振、墙体隔声吸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合理化处置:

(1)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食堂废油、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布袋存存放在防渗垃圾桶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

(2)污水站污泥、大米加工线除尘灰、大米杂质、榛果皮壳、稻壳、不合格榛果、废榛子油渣、玉米切除部、稻糠、次米、不合格产品、锅炉灰渣和锅炉除尘灰外售;

(3)榛子加工线除尘器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