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华相位新材料绵阳股份有限公司超宽幅偏光片基膜产业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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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华相位新材料绵阳股份有限公司超宽幅偏光片基膜产业化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龙华相位新材料(绵阳) (略) 超宽幅偏光片基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超宽幅偏光片基膜产业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涪城区吴家镇凤舞路5号(位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发展区内)

三、建设单位:龙华相位新材料(绵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百翔 (略)

五、项目概况:龙华相位新材料(绵阳) (略) 位于涪城区吴家镇凤舞路5号,为四川龙华 (略) 旗下企业, (略) 场需求,拟在租用的龙华光电薄膜二期2#厂房内空置区域实施超宽幅偏光片基膜产业化项目,租用厂房36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同步双轴拉伸设备、涂布机、收卷机等设施设备,设投料室、挤出室、压延涂布室、拉伸室、切边收卷室、打包室、配液室等,建设1条年产5000万平方米超宽幅偏光片基膜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纯水制备系统、循环水系统、高效过滤器等)、储运工程(原料库、化学品库、成品库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危废间等)。建成后,形成年产超宽幅偏光片基膜5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环保投资6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循环使用,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已建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隔油预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标准中未规定值须满足吴家污水厂协商进水水质) (略) 政管网,最终经吴家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3限值。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并设置负压装置。熔融挤出机设备、压延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上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及恶臭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有机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非*烷总烃须满足该标准中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限值要求),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浓度限值、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浓度限值;企业须按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位于原项目已批复的范围内,不再单独设置。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上料机、挤出机、延压机、牵引机、空压机等产噪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 (略) ;废RO反渗透膜、废涂布液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切削液、废沾染有机溶剂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润滑油、酒精、涂布液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化学品存放区设置围堰等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项目属于鼓励类。 (略) 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209-*-04-01-*]FGWB-019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2〕46号)及《四川绵阳工业园调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租用厂房的《不动产权证》(川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明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龙华相位新材料(绵阳) (略) 超宽幅偏光片基膜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超宽幅偏光片基膜产业化项目

二、建设地点:涪城区吴家镇凤舞路5号(位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发展区内)

三、建设单位:龙华相位新材料(绵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百翔 (略)

五、项目概况:龙华相位新材料(绵阳) (略) 位于涪城区吴家镇凤舞路5号,为四川龙华 (略) 旗下企业, (略) 场需求,拟在租用的龙华光电薄膜二期2#厂房内空置区域实施超宽幅偏光片基膜产业化项目,租用厂房369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同步双轴拉伸设备、涂布机、收卷机等设施设备,设投料室、挤出室、压延涂布室、拉伸室、切边收卷室、打包室、配液室等,建设1条年产5000万平方米超宽幅偏光片基膜生产线,配套建设辅助工程(纯水制备系统、循环水系统、高效过滤器等)、储运工程(原料库、化学品库、成品库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危废间等)。建成后,形成年产超宽幅偏光片基膜5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环保投资6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循环使用,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已建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隔油预处理)、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地面清洁废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标准中未规定值须满足吴家污水厂协商进水水质) (略) 政管网,最终经吴家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本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3限值。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并设置负压装置。熔融挤出机设备、压延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上述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机废气及恶臭经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有机废气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要求(同时非*烷总烃须满足该标准中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限值要求),恶臭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有机废气须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浓度限值、颗粒物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浓度限值;企业须按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位于原项目已批复的范围内,不再单独设置。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上料机、挤出机、延压机、牵引机、空压机等产噪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 (略) ;废RO反渗透膜、废涂布液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及油桶、废切削液、废沾染有机溶剂棉纱手套、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采取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化学品库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润滑油、酒精、涂布液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化学品存放区设置围堰等防范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项目属于鼓励类。 (略) 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209-*-04-01-*]FGWB-019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2〕46号)及《四川绵阳工业园调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中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租用厂房的《不动产权证》(川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明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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