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关于2023年8月16日作出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奈曼旗分局关于2023年8月16日作出建设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开始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公告时间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5-*(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内 (略) 10万吨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8月16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审批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开始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公告时间为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5-*(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内 (略) 10万吨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3年8月16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