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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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翼城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位于翼城县丹桥路东,绵山大街北,占地面积为73437平方米(合110.15亩)。地块原 (略) 翼城县唐兴镇上高村土地,土地性质为农用地,现规划为住宅用地。

2023年2月,翼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山西 (略) 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pH的检出范围为7.98-8.86,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二噁英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锰、氟化物检出结果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全部未检出。地下水样品中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碘化物、钠、锰、镍、铜、锌、铅、砷、汞、硒、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H、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浑浊度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地下水质量指标,石油烃检出结果未超出《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硬度有超标现象,超标倍数为0.12,为区域本底值高,不属于污染情况。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翼城县

翼城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块位于翼城县丹桥路东,绵山大街北,占地面积为73437平方米(合110.15亩)。地块原 (略) 翼城县唐兴镇上高村土地,土地性质为农用地,现规划为住宅用地。

2023年2月,翼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山西 (略) 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土壤样品中pH的检出范围为7.98-8.86,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二噁英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锰、氟化物检出结果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测定的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全部未检出。地下水样品中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碘化物、钠、锰、镍、铜、锌、铅、砷、汞、硒、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pH、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浑浊度的检出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地下水质量指标,石油烃检出结果未超出《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硬度有超标现象,超标倍数为0.12,为区域本底值高,不属于污染情况。

综上所述,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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