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资金分配方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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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资金分配方法的公示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内容

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资金来源于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安排资金100万元。对入驻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庄浪规 (略) 级农业科技园区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型以及有研发投入的县域企业,在苹果、马铃薯、红牛、中药材、绿色建材等领域的技术引进及精深加工提升改造项目,经第三方对项目建设、投入、科技创新、科技带动等情况开展评估,并由县科技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条件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予以扶持。

二、资金分配依据

2023年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十八届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点扶持:1.种植养殖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及智能农机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农产品加工和保鲜储运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致病微生物和农兽药残留及其他外源污染物等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食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技术研发与应用等;2.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其他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

三、资金分配办法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28号)中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要求,结合《庄浪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庄办发〔2023〕64号)文件精神,围绕我县牛、果、薯、药、菜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结合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的发展现状,县科技局制定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经县政府十八届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庄浪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对申请评估该项目的3家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询价,最 (略) 为该项目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一)企业申报项目综合得分

1.投入资金。投入资金指因提升技术需要而购买的设备费用、部分原材料费用、技术服务费用、研发费用等。申报企业投入资金为200万元及以上得40分(包含200万),200万以下按比例得分。

2.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建设。申报企业建设有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得5分,有技术人员得2分,能正常开展工作得3分,无建设则不得分。(以现场核验情况为准)

3.科创平台建设。申报企业为科技中小型入库企业得3分,为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得3分,高新技术企业得4分,无以上条件则不得分。

4.研发投入金额。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研发费用,根据企业近三年来产生的研发费用情况,分段统计得分,无投入则不得分。(以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金三系统申报情况为准)

5.实用型专利技术。申报企业有实用型专利技术或发明专利得2分,每增加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每增加一项发明专利得2分,满分为10分。(以企业申报专利为准)

6.联农带农及社会经济效益。申报企业能带动周边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得10分,能给周边低收入群众增加就地就业岗位得5分,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能带动当地群众增加收入,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得5分。

(二)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估得分

第三方评估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最终扶持金额

按照企业申报条件综合得分和第三方评估得分各占50%的比例确定扶持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即:C为扶持金额,a为企业申报条件综合得分,b为第三方评估得分。

四、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对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虚报数据、涉嫌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全额追回已发放补助资金,并按 (略) 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行为记录,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内容

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资金来源于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安排资金100万元。对入驻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庄浪规 (略) 级农业科技园区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型以及有研发投入的县域企业,在苹果、马铃薯、红牛、中药材、绿色建材等领域的技术引进及精深加工提升改造项目,经第三方对项目建设、投入、科技创新、科技带动等情况开展评估,并由县科技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条件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予以扶持。

二、资金分配依据

2023年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十八届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重点扶持:1.种植养殖新技术研发与应用、农业物联网技术及智能农机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农产品加工和保鲜储运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致病微生物和农兽药残留及其他外源污染物等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和食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技术研发与应用等;2.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其他领域的技术创新项目。

三、资金分配办法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庄农领发〔2023〕28号)中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的要求,结合《庄浪县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庄办发〔2023〕64号)文件精神,围绕我县牛、果、薯、药、菜等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需求,结合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的发展现状,县科技局制定科技协作产业专项扶持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经县政府十八届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庄浪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我单位对申请评估该项目的3家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询价,最 (略) 为该项目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一)企业申报项目综合得分

1.投入资金。投入资金指因提升技术需要而购买的设备费用、部分原材料费用、技术服务费用、研发费用等。申报企业投入资金为200万元及以上得40分(包含200万),200万以下按比例得分。

2.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建设。申报企业建设有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得5分,有技术人员得2分,能正常开展工作得3分,无建设则不得分。(以现场核验情况为准)

3.科创平台建设。申报企业为科技中小型入库企业得3分,为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得3分,高新技术企业得4分,无以上条件则不得分。

4.研发投入金额。为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研发费用,根据企业近三年来产生的研发费用情况,分段统计得分,无投入则不得分。(以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金三系统申报情况为准)

5.实用型专利技术。申报企业有实用型专利技术或发明专利得2分,每增加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每增加一项发明专利得2分,满分为10分。(以企业申报专利为准)

6.联农带农及社会经济效益。申报企业能带动周边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得10分,能给周边低收入群众增加就地就业岗位得5分,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能带动当地群众增加收入,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得5分。

(二)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估得分

第三方评估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三)最终扶持金额

按照企业申报条件综合得分和第三方评估得分各占50%的比例确定扶持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即:C为扶持金额,a为企业申报条件综合得分,b为第三方评估得分。

四、相关要求

各申报单位对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虚报数据、涉嫌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补助资格,全额追回已发放补助资金,并按 (略) 相关规定纳入失信行为记录,采取相应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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