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关岭自治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岭自治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关岭自治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关岭自治县上关镇、花江镇、普利乡 |
建设单位 | 关岭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关岭自治县境内,服务范围为关索街道办、龙潭街道办、百合街道办、上关街道办和坡贡镇、沙营镇、永宁镇、花江镇、断桥镇、上关镇、普利乡、新铺镇、岗乌镇共4街道8镇1乡;建设规模为新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模共计80t/d,新建普利乡一级垃圾转运站规模20t/d,新建花江镇一级垃圾转运站规模25t/d,新建上关镇二级垃圾转运站300t/d,新建环卫停车场10座,其中上关环卫停车场与集控中心、二级转运站合建;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前端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收集车、垃圾站转运车、吸污车、洒水车、洗扫车、垃圾转运站、环卫集控中心、垃圾收运附属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在上关转运站、花江镇转运站、普利乡转运站设置渗滤液收集池,容积分别为50m3、14.28m3、14.28m3,生活垃圾渗滤液暂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定期用吸污车送往关岭县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不外排;职工生活用水、车间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关岭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査,及时维修更换老化或损坏防渗密封材料。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每座转运站采取负压除尘除臭系统和喷雾降尘除臭装置,配合生物制剂,用于抑制项目产生的恶臭,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气体中NH3、H2S排放标准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减震降噪、隔声墙等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格栅渣垃圾、化粪池清掏后收集的垃圾直接进入转运站内进行装箱或压缩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关岭自治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关岭自治县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关岭自治县上关镇、花江镇、普利乡 |
建设单位 | 关岭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关岭自治县境内,服务范围为关索街道办、龙潭街道办、百合街道办、上关街道办和坡贡镇、沙营镇、永宁镇、花江镇、断桥镇、上关镇、普利乡、新铺镇、岗乌镇共4街道8镇1乡;建设规模为新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规模共计80t/d,新建普利乡一级垃圾转运站规模20t/d,新建花江镇一级垃圾转运站规模25t/d,新建上关镇二级垃圾转运站300t/d,新建环卫停车场10座,其中上关环卫停车场与集控中心、二级转运站合建;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前端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收集车、垃圾站转运车、吸污车、洒水车、洗扫车、垃圾转运站、环卫集控中心、垃圾收运附属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外排。设置必要的防尘硬件措施,通过洒水抑尘、冲淋施工运输车辆、做好施工场地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布设强噪声源,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装修废物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不外排;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存放在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运营期在上关转运站、花江镇转运站、普利乡转运站设置渗滤液收集池,容积分别为50m3、14.28m3、14.28m3,生活垃圾渗滤液暂存于渗滤液收集池,定期用吸污车送往关岭县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集中处理,不外排;职工生活用水、车间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由吸污车定期清运至关岭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采取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加强对防渗工程的检査,及时维修更换老化或损坏防渗密封材料。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每座转运站采取负压除尘除臭系统和喷雾降尘除臭装置,配合生物制剂,用于抑制项目产生的恶臭,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气体中NH3、H2S排放标准执行《 (略) 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值。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减震降噪、隔声墙等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格栅渣垃圾、化粪池清掏后收集的垃圾直接进入转运站内进行装箱或压缩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须存放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建设。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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