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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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关于2023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陇西县巩昌镇西城社区西大街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楼

甘肃 (略)

项 (略) (略) 陇西县巩昌镇西城社区西大街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楼,占地面积为666m2。本次评价建设内容包括:P2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PCR实验室及附属工程。 (略) 床位,不进行手术项目,不提供吸毒人员检测和疾病治疗等服务,只对致病原样本进行检测、细菌病毒培养、检测、食物中微生物及理化性质检测、艾滋病等传染病、地方病等抗体检测及新冠病毒检测等。项目总投资2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万元,占总投资的16.26%。

/

项目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实验室硝酸、硫酸雾、氯化氢、非*烷总烃;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生物病菌的检测、实验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及汽车尾气。运营期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级标准。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实验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室废水采用“预消毒+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实验设备运行噪声、水泵噪声、空调噪声、风机、车辆行驶噪声、办公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各设备噪声级在60-85dB之间。为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桶装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由资质单位定期清掏,不在项目区暂存;废活性炭及废过滤介质、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消毒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经高压灭菌消毒处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3年8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邮编:*


关于2023年8月 (略) 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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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陇西县巩昌镇西城社区西大街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楼

甘肃 (略)

项 (略) (略) 陇西县巩昌镇西城社区西大街陇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楼,占地面积为666m2。本次评价建设内容包括:P2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PCR实验室及附属工程。 (略) 床位,不进行手术项目,不提供吸毒人员检测和疾病治疗等服务,只对致病原样本进行检测、细菌病毒培养、检测、食物中微生物及理化性质检测、艾滋病等传染病、地方病等抗体检测及新冠病毒检测等。项目总投资2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7万元,占总投资的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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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实验室硝酸、硫酸雾、氯化氢、非*烷总烃;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生物病菌的检测、实验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及汽车尾气。运营期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级标准。

2.做好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实验废水及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室废水采用“预消毒+二级处理+消毒”工艺处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出水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

3.做好声环境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实验设备运行噪声、水泵噪声、空调噪声、风机、车辆行驶噪声、办公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各设备噪声级在60-85dB之间。为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

4.合理处置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桶装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由资质单位定期清掏,不在项目区暂存;废活性炭及废过滤介质、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消毒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经高压灭菌消毒处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5.落实环境管理措施。设置环保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强化环保设施的管理及维护,保证运行效率和处理效果的可靠性,确保各项污染物能稳定达标排放。

公示期:2023年8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32-* 传真:0932-*

通讯地址: (略) 陇西县巩昌镇孵化中心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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