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2023年下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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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2023年下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谋划

(略) 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

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谋划

2023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略) 、市、县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和安排,紧扣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县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精心谋划,积极担当作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盯任务目标,强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空气质量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县年度综合指数为5.29,全省167县(市、区)倒排第8,8县倒1,同比上升6.01%,改善率在8县倒2;PM2.5浓度54微克/立方米, (略) 167县(市、区)倒排第1,8县倒1,同比上升10.20%,改善率8县倒1;PM10浓度101微克/立方米, (略) 167县(市、区)倒排第5,8县倒1,同比上升13.48%,改善率8县倒2;优良天数共计107天,同比减少2天,重污染天数14天,同比增加11天。

(二)合力攻坚,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1、印发了《大名县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大名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 (略) 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大名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关于发布夏季臭氧污染二级应急管控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部门分工、治理任务、治理时限等,实行日排名,半月通报,月度表态,季度约谈,实时提醒乡镇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污染源进行常态化拉网式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责任部门高标准整改到位。

2、强化重点行业管控。

(1)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督促14家涉及活性炭吸脱附的企业完成了监测;涉及一次性活性炭使用的12家企业、2家汽修及时更换活性炭并建立台账;3家化工企业完成LDAR监测。组织2个家具行业、7家包装印刷行业纳入平台管理。督促谋划16个VOCs治理任务,已于4月份全部完成。

(2)联防联控坚决消除高值:针对我县易受河南砖瓦窑传输影响的问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执法人员驻点在卫龙建材,紧盯数据,南风时提前预判,快速响应。当旧治站点出现SO2数值异常时,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河南砖厂,联络南乐县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驻厂式监督,确保把SO2传输影响将到最低。

(3)积极推动创A工作开展:构建帮扶机制,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宣讲、技术指导,解决创A难题;加强动态指导、跟踪回访,组织垃圾发电企业开展创A银企对接,了解企业诉求,讲解金融政策。

(4)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13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予以优先保障;对市下达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企业名单进行初审,上半年完成1家(大名县信远厨具)初审,目 (略) 、市审核。

3、强化扬尘治理。

(1)制定《扬尘治理攻坚月实施方案》《2023年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治理标准和整治范围,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对项目施工单位开展专题宣传,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切实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2)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利用道路积尘走航车及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对主城区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巡查。精准锁定污染源,对PM2.5开展1次源解析工作,对道路扬尘进行14次走航,精准分析污染物成分,实现精细化管控。出动990余人次,车辆340余辆次对工业企业、工地扬尘、裸土裸地开展不间断夜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责任部门“旁站式”整改到位。

(3)利用现场宣讲等形式进行宣传,促使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监理方和施工人员自觉按照要求标准化操作,从源头减少污染,变整治为预防,变被动为主动,为扬尘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4)积极推进“样板道路”及“样板工地”高标准治理,力求成效保持持久,争取再增加样板工地、样板道路。截至目前我县样板工地及样板 (略) 定任务。

(5)积极推进11家建筑工地安装β射线法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持续完善14类扬尘源清单。

4、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督促全县餐饮使用单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每二十天开展一次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

5、强化露天禁烧管控。召开专题禁烧工作会议,一线督导,现场办公,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火点发生。加大禁烧宣传工作力度,发放禁烧宣传页10000张,悬挂禁烧条幅3500余条,印发了《大名县切实做好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大名县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告》等一系列禁止露天焚烧文件;进一步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名单,与各乡镇签订禁烧责任状;成立了2个禁烧巡查组和10个督导组,全天候、全时段督导检查禁烧措施落实和隐患清理情况,实行了每把火必处罚、每把火必问责,使露天焚烧情况明显减少;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师生开展禁烧“小手拉大手活动”取得很大成效。

6、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用车大户尾气排放抽检,共抽测机动车59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95辆。6月初对主城内工地、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抽检12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查封4辆。对五得利面粉集团等用车大户进行巡查,抽测机动车198辆,移交交警处罚1辆。每周1次巡查四家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整改13项。抽检9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整改完成8项立行立改项。

7、加强空气自动站管理。 (略) 、市空气站点监测数据传输中断、监测异常等情况,排查原因,及时解决。对20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出入通道、警示标志和爬梯等基础设施保障情况,以及空气站运行期间是否存在人为干扰行为。申请剔除因自然源沙尘天气过程遭受影响的颗粒物监测数据,以便客观反映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略) 控空气站楼顶区域进行清理,重点清理落叶、纸片、塑料袋、灰尘等垃圾,确保站点卫生干净整洁。

(二)强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水环境质量。

我县考核断面1-5月份平均水质全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

1、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饮用水安全全过程监管。建立县级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清单,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南水北调水厂及2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县级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分及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勘界立标,城区集中式水源地设置宣传牌11块,界标牌43块,道路警示牌20块。“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设置宣传牌43块,界标牌83块,道路警示牌18块。

2、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全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印发《大名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以“属地排查、部门指导”为原则,采用人工徒步排查及现代科技手段,对辖区所有入河排污口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摸清底数,完善台账信息,建立动态名录。已完成马颊河全境25公里范围、卫河全境45公里范围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封堵非法排污口2处。现有入河排污口一处,为大名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该口已通过原水利部门备案, (略) 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再次对该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进行了重新规范设置。

3、加强河流风险断面水质管控。针对我县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处位置及上游河道情况,积极研判分析,精准定位上游风险污染源,强化重点风险源的排查监测,增加巡查频次。与水利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信息共享,强化上下游补水协调调度,严防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不间断对重点河段进行多点位采样检测,密切跟踪河流水质变化趋势,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

4、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维管理。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工作。大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基本完工,正在调试设备,提标改造方案已确定并完成备案,正在准备实施;大名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还未最终确定。加强大名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监管及入河排污口监测月度监测,结合在线监测数据及日常监督性检查及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5、深入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保护。一是积极推进人工湿地生态治理,城西工业园区人工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二是加强河道管理,清理影响水质的外源污染物,对直接影响马颊河冢北桥断面的老柴河下游1.8公里河道进行了垃圾清理,确保河流清洁、水质稳定。三是推进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依托畜禽粪污处理第三方企业河北 (略) ,在沙圪塔镇赵鸭窝村、埝头乡大龙村分别设立1个畜禽粪便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处理县域内畜禽粪便,粪源主要来自部分规模场及规模以下散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6、 (略) 面源污染管控。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实施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和破损修复。先后实施金大路、酒厂东路、魏州路、元城街、北京路、万大街等新建改建工程,改造铺设雨污分流管网26.96千米,县城建设区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95%。

7、 (略) 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我引河(南二环—污水处理厂段)实施河道清淤、建设2座拦水坝体、底泥固定、微生物投放及治理设备安装等措施,经 (略) 黑臭水体整治水质标准要求,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为保护引河水体环境,保持整治成效,对引河城区段进行日常巡查养护,定期清除河面垃圾及两岸杂草进行,达到水体长治久清。

8、持续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马颊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目前水生植物栽植完成60%,生态浮岛安装完成,浮岛植物种植完成100%;橡胶坝安装完工,浆砌石护坡砌筑及干砌石护底已完工;生态护岸完成97%;农业污染源拦截设施完成基础浇筑,护栏安装完成30%,跌水护岸完成75%;电气工程施工完毕;监控系统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毕。工程总体进度完成90%。

9、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今年目标完成5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完成3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积极谋划“2023年大运河(大名段)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5650万元,对龙王庙镇、金滩镇、红庙乡的18个村庄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社稳报告、可研报告等批复,相关资料已上传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

10、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组织各乡镇对行政村内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坑塘、沟渠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三)扎实开展源头防治,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持续推进“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督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开展对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用地全面梳理排查,严防新增土壤污染。

(四)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对涉危企业产生环节、贮存环节、转移及处置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督检查,结合信息平台报告、日常管理或执法行动发现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截止目前我县在册登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7家(含小微企业10家),全部在固废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备案,每月按时进行月报,月报率100%;危废转移严格执行网上转移联单制度,实现了危废转移处置的信息化管理。

(五)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优化环境监管方式

1、立案处罚及四个配套办法使用情况。完善执法手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按日处罚、查封扣押、移交移送等手段,深入开展“零点行动”“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夜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2023年上半年以来,共立案处罚9起,罚款53.7万元,行政拘留移送公安2起,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动态调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 (略) 场主体,原则不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影响;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减少各类现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实施非现场执法,利用在线监测、分表记电等科技手段,对企业达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尽量做到不打扰、少打扰,严格落实“无据不查”要求。帮扶五得利面粉集体、恒远塑编纳入执法监管正面清单。

3、优化环境监管方式。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上半年双随机抽查102家企业,对29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予以“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常态化开展环保服务“三送两进一帮扶”活动,6月份组织我县5家砖瓦窑企业到冀南新区 (略) 现场观摩学习,精准帮扶企业破解污染治理难题,帮助和引导企业预防和规避环境风险,及时化解消除影响企业发展的环境污染隐患,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六)不折不扣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督察整改看成效的通知》,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5个问题以及2022年生态环境暗访暗查问题5个进行回头看;对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二进 (略) 整改办销号。

(七)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对大 (略) 医疗和有医疗废水汇入的大名县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完成卫河出境徐万仓、魏大馆渠出境邢村、漳河出境蔡小庄3个地表水断面的常规检测。完成1家入河排污口5个项目的1-6月份监督性监测。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第二水厂一、二季度地表水检测、大名县千吨万人、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上半年检测、大名县第一水厂地下水上半年检测。完成一、二季度功能区声环境、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监测。完 (略) 、 (略) 、卫龙 (略) 三家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八)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涉及我辖区的重点企业为大名县 (略) ,目前该公司已完成验收。

(九)深入开展环保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先后编写报送图文信息150篇,在县级及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环保稿件13篇。先后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4.15国家安全日宣传、生物多样性日宣传、环保宣传进企业、环保宣传进校园、六五环境日现场宣传、低碳日宣传等活动,并组织开展“绿色出行、低碳环保”徒步行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生产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我县地势相对其他区县较低,易导致传输污染物堆积,不易清除,如遇夜间高湿、弱风、辐合、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使我县受传输影响时污染物拖尾滞留现象严重,污染物高值时段相对于其他区县偏长。另外,今年以来,我县受河南南乐县砖瓦窑企业排放传输影响较重,长期出现污染高值,影响我县综合指数排名。虽然我局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河南砖瓦窑每日进行驻场式沟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县地理位置的特殊性,SO2在主导风向为南风时,SO2仍会出现短时高值现象。

(二)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资金投入缺口很大。在农村开展污水治理工作,涉及范围大,人口居住分散,我们在推进过程中明显感觉到,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农村污水治理任务非常困难。

三、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积极谋划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减排工程项目。

(二)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垃圾发电创A工作,编制一厂一册。

(三)加强长效化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配合联动,进一步细化整治标准,精细化管理。开展不间断巡查,重点加强复查,把扬尘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全力打好下半年禁烧攻坚战,扩大宣传范围,建立“巡查—发现—交办—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火情及时移交处置。有针对性深度清理杂草、垃圾,减少露天焚烧现象发生。对火情“一火双查”,各分包村片长同岗同责,实施差别化奖惩。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火情,对重点火情案件,实行“一个火情、一名专职、一抓到底”的“三个一”工作机制。

(五)持续抓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针对马颊河、卫河、漳河、魏大馆排渠实际情况,攻坚克难,减少外源污染对河流水质的影响,确保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

(六)加快马颊河大名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进度,及时发现、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程序合规、资金使用合法,确保按期高质完成建设。

(七)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提标改造工作进度。与住建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加大督导力度,合力攻坚,积极推进实施。

(八)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大名县 (略) 持续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九)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十)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略) 局沟通,谋划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略) 文件要求,高质量完成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略) 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

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谋划

2023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略) 、市、县关于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和安排,紧扣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县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上级下达的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要求,联系工作实际,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精心谋划,积极担当作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紧盯任务目标,强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空气质量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县年度综合指数为5.29,全省167县(市、区)倒排第8,8县倒1,同比上升6.01%,改善率在8县倒2;PM2.5浓度54微克/立方米, (略) 167县(市、区)倒排第1,8县倒1,同比上升10.20%,改善率8县倒1;PM10浓度101微克/立方米, (略) 167县(市、区)倒排第5,8县倒1,同比上升13.48%,改善率8县倒2;优良天数共计107天,同比减少2天,重污染天数14天,同比增加11天。

(二)合力攻坚,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1、印发了《大名县2023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大名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 (略) 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大名县大气污染防治考核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关于发布夏季臭氧污染二级应急管控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明确部门分工、治理任务、治理时限等,实行日排名,半月通报,月度表态,季度约谈,实时提醒乡镇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成立工作专班,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污染源进行常态化拉网式巡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责任部门高标准整改到位。

2、强化重点行业管控。

(1)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督促14家涉及活性炭吸脱附的企业完成了监测;涉及一次性活性炭使用的12家企业、2家汽修及时更换活性炭并建立台账;3家化工企业完成LDAR监测。组织2个家具行业、7家包装印刷行业纳入平台管理。督促谋划16个VOCs治理任务,已于4月份全部完成。

(2)联防联控坚决消除高值:针对我县易受河南砖瓦窑传输影响的问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执法人员驻点在卫龙建材,紧盯数据,南风时提前预判,快速响应。当旧治站点出现SO2数值异常时,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河南砖厂,联络南乐县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驻厂式监督,确保把SO2传输影响将到最低。

(3)积极推动创A工作开展:构建帮扶机制,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政策宣讲、技术指导,解决创A难题;加强动态指导、跟踪回访,组织垃圾发电企业开展创A银企对接,了解企业诉求,讲解金融政策。

(4)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的13家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予以优先保障;对市下达的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企业名单进行初审,上半年完成1家(大名县信远厨具)初审,目 (略) 、市审核。

3、强化扬尘治理。

(1)制定《扬尘治理攻坚月实施方案》《2023年扬尘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治目标、治理标准和整治范围,细化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对项目施工单位开展专题宣传,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扬尘标准制定降尘措施,切实做好扬尘防治工作。

(2)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利用道路积尘走航车及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对主城区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巡查。精准锁定污染源,对PM2.5开展1次源解析工作,对道路扬尘进行14次走航,精准分析污染物成分,实现精细化管控。出动990余人次,车辆340余辆次对工业企业、工地扬尘、裸土裸地开展不间断夜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督促责任部门“旁站式”整改到位。

(3)利用现场宣讲等形式进行宣传,促使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监理方和施工人员自觉按照要求标准化操作,从源头减少污染,变整治为预防,变被动为主动,为扬尘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4)积极推进“样板道路”及“样板工地”高标准治理,力求成效保持持久,争取再增加样板工地、样板道路。截至目前我县样板工地及样板 (略) 定任务。

(5)积极推进11家建筑工地安装β射线法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持续完善14类扬尘源清单。

4、加强餐饮油烟治理。督促全县餐饮使用单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每二十天开展一次清洗,并建立清洗台账。

5、强化露天禁烧管控。召开专题禁烧工作会议,一线督导,现场办公,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火点发生。加大禁烧宣传工作力度,发放禁烧宣传页10000张,悬挂禁烧条幅3500余条,印发了《大名县切实做好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的紧急通知》《大名县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告》等一系列禁止露天焚烧文件;进一步完善禁烧网格化监管名单,与各乡镇签订禁烧责任状;成立了2个禁烧巡查组和10个督导组,全天候、全时段督导检查禁烧措施落实和隐患清理情况,实行了每把火必处罚、每把火必问责,使露天焚烧情况明显减少;县教育局组织全县师生开展禁烧“小手拉大手活动”取得很大成效。

6、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用车大户尾气排放抽检,共抽测机动车59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95辆。6月初对主城内工地、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抽检12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查封4辆。对五得利面粉集团等用车大户进行巡查,抽测机动车198辆,移交交警处罚1辆。每周1次巡查四家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整改13项。抽检91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整改完成8项立行立改项。

7、加强空气自动站管理。 (略) 、市空气站点监测数据传输中断、监测异常等情况,排查原因,及时解决。对20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开展全覆盖巡查,检查电力供应、网络通讯、出入通道、警示标志和爬梯等基础设施保障情况,以及空气站运行期间是否存在人为干扰行为。申请剔除因自然源沙尘天气过程遭受影响的颗粒物监测数据,以便客观反映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略) 控空气站楼顶区域进行清理,重点清理落叶、纸片、塑料袋、灰尘等垃圾,确保站点卫生干净整洁。

(二)强力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水环境质量。

我县考核断面1-5月份平均水质全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县级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

1、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饮用水安全全过程监管。建立县级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清单,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南水北调水厂及21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县级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完成保护区划分及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勘界立标,城区集中式水源地设置宣传牌11块,界标牌43块,道路警示牌20块。“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设置宣传牌43块,界标牌83块,道路警示牌18块。

2、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全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印发《大名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以“属地排查、部门指导”为原则,采用人工徒步排查及现代科技手段,对辖区所有入河排污口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摸清底数,完善台账信息,建立动态名录。已完成马颊河全境25公里范围、卫河全境45公里范围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封堵非法排污口2处。现有入河排污口一处,为大名县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该口已通过原水利部门备案, (略) 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再次对该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进行了重新规范设置。

3、加强河流风险断面水质管控。针对我县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处位置及上游河道情况,积极研判分析,精准定位上游风险污染源,强化重点风险源的排查监测,增加巡查频次。与水利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信息共享,强化上下游补水协调调度,严防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不间断对重点河段进行多点位采样检测,密切跟踪河流水质变化趋势,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

4、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维管理。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工作。大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基本完工,正在调试设备,提标改造方案已确定并完成备案,正在准备实施;大名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方案还未最终确定。加强大名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监管及入河排污口监测月度监测,结合在线监测数据及日常监督性检查及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5、深入开展重点流域综合治理保护。一是积极推进人工湿地生态治理,城西工业园区人工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二是加强河道管理,清理影响水质的外源污染物,对直接影响马颊河冢北桥断面的老柴河下游1.8公里河道进行了垃圾清理,确保河流清洁、水质稳定。三是推进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依托畜禽粪污处理第三方企业河北 (略) ,在沙圪塔镇赵鸭窝村、埝头乡大龙村分别设立1个畜禽粪便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心,处理县域内畜禽粪便,粪源主要来自部分规模场及规模以下散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6、 (略) 面源污染管控。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同步实施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和破损修复。先后实施金大路、酒厂东路、魏州路、元城街、北京路、万大街等新建改建工程,改造铺设雨污分流管网26.96千米,县城建设区内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9.95%。

7、 (略) 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我引河(南二环—污水处理厂段)实施河道清淤、建设2座拦水坝体、底泥固定、微生物投放及治理设备安装等措施,经 (略) 黑臭水体整治水质标准要求,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为保护引河水体环境,保持整治成效,对引河城区段进行日常巡查养护,定期清除河面垃圾及两岸杂草进行,达到水体长治久清。

8、持续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马颊河水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目前水生植物栽植完成60%,生态浮岛安装完成,浮岛植物种植完成100%;橡胶坝安装完工,浆砌石护坡砌筑及干砌石护底已完工;生态护岸完成97%;农业污染源拦截设施完成基础浇筑,护栏安装完成30%,跌水护岸完成75%;电气工程施工完毕;监控系统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毕。工程总体进度完成90%。

9、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今年目标完成51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完成3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积极谋划“2023年大运河(大名段)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5650万元,对龙王庙镇、金滩镇、红庙乡的18个村庄进行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社稳报告、可研报告等批复,相关资料已上传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

10、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组织各乡镇对行政村内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坑塘、沟渠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三)扎实开展源头防治,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持续推进“一住两公”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督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续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排查,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开展对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用地全面梳理排查,严防新增土壤污染。

(四)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排查整治,对涉危企业产生环节、贮存环节、转移及处置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督检查,结合信息平台报告、日常管理或执法行动发现的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截止目前我县在册登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37家(含小微企业10家),全部在固废管理信息平台上注册、备案,每月按时进行月报,月报率100%;危废转移严格执行网上转移联单制度,实现了危废转移处置的信息化管理。

(五)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优化环境监管方式

1、立案处罚及四个配套办法使用情况。完善执法手段,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依法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按日处罚、查封扣押、移交移送等手段,深入开展“零点行动”“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常态化夜查,严厉打击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2023年上半年以来,共立案处罚9起,罚款53.7万元,行政拘留移送公安2起,有效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动态调整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 (略) 场主体,原则不再受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影响;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减少各类现场执法检查和调研指导,实施非现场执法,利用在线监测、分表记电等科技手段,对企业达标排放、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尽量做到不打扰、少打扰,严格落实“无据不查”要求。帮扶五得利面粉集体、恒远塑编纳入执法监管正面清单。

3、优化环境监管方式。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上半年双随机抽查102家企业,对29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予以“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常态化开展环保服务“三送两进一帮扶”活动,6月份组织我县5家砖瓦窑企业到冀南新区 (略) 现场观摩学习,精准帮扶企业破解污染治理难题,帮助和引导企业预防和规避环境风险,及时化解消除影响企业发展的环境污染隐患,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六)不折不扣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督察整改看成效的通知》,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2019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5个问题以及2022年生态环境暗访暗查问题5个进行回头看;对22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二进 (略) 整改办销号。

(七)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管理提供有效依据

对大 (略) 医疗和有医疗废水汇入的大名县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完成卫河出境徐万仓、魏大馆渠出境邢村、漳河出境蔡小庄3个地表水断面的常规检测。完成1家入河排污口5个项目的1-6月份监督性监测。完成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第二水厂一、二季度地表水检测、大名县千吨万人、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上半年检测、大名县第一水厂地下水上半年检测。完成一、二季度功能区声环境、区域声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监测。完 (略) 、 (略) 、卫龙 (略) 三家企业的监督性监测。

(八)积极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涉及我辖区的重点企业为大名县 (略) ,目前该公司已完成验收。

(九)深入开展环保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力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先后编写报送图文信息150篇,在县级及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刊发环保稿件13篇。先后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4.15国家安全日宣传、生物多样性日宣传、环保宣传进企业、环保宣传进校园、六五环境日现场宣传、低碳日宣传等活动,并组织开展“绿色出行、低碳环保”徒步行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生产方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我县地势相对其他区县较低,易导致传输污染物堆积,不易清除,如遇夜间高湿、弱风、辐合、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使我县受传输影响时污染物拖尾滞留现象严重,污染物高值时段相对于其他区县偏长。另外,今年以来,我县受河南南乐县砖瓦窑企业排放传输影响较重,长期出现污染高值,影响我县综合指数排名。虽然我局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河南砖瓦窑每日进行驻场式沟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县地理位置的特殊性,SO2在主导风向为南风时,SO2仍会出现短时高值现象。

(二)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资金投入缺口很大。在农村开展污水治理工作,涉及范围大,人口居住分散,我们在推进过程中明显感觉到,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农村污水治理任务非常困难。

三、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积极谋划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减排工程项目。

(二)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垃圾发电创A工作,编制一厂一册。

(三)加强长效化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部门配合联动,进一步细化整治标准,精细化管理。开展不间断巡查,重点加强复查,把扬尘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全力打好下半年禁烧攻坚战,扩大宣传范围,建立“巡查—发现—交办—整改”闭环管理机制,对火情及时移交处置。有针对性深度清理杂草、垃圾,减少露天焚烧现象发生。对火情“一火双查”,各分包村片长同岗同责,实施差别化奖惩。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火情,对重点火情案件,实行“一个火情、一名专职、一抓到底”的“三个一”工作机制。

(五)持续抓好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工作。针对马颊河、卫河、漳河、魏大馆排渠实际情况,攻坚克难,减少外源污染对河流水质的影响,确保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

(六)加快马颊河大名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进度,及时发现、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程序合规、资金使用合法,确保按期高质完成建设。

(七)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提标改造工作进度。与住建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加大督导力度,合力攻坚,积极推进实施。

(八)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大名县 (略) 持续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

(九)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十)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略) 局沟通,谋划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略) 文件要求,高质量完成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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