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马鞍渔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全本公开信息
六合马鞍渔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全本公开信息
1、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162号),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安徽 (略) 受润智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六合马鞍渔(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润智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和安徽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润智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和安徽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润智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和安徽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以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六合马鞍渔(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六合区马鞍街道大圣村
(3)项目所属行业:D4416太阳能发电
(4)项目内容:项目租用马鞍街道大圣及周边区域坑塘水面、废弃矿坑、一般农用地等政策鼓励和允许开发区域,实施马鞍渔(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容量72MW,总租赁面积约1300亩,项目使用区域不涉及基本农田和保护性林地。预计年发电预计约1.2亿kWh。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润智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地址: (略) 六合区马鞍街道人民路54-56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 (略)
联系方式:*@*63.com
联系人:赵工
地址: (略) 埇桥区三八街道汴河西路688号金年华大厦7楼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作者(通济环保,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8-15 14:53
1、说明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办﹝2015﹞162号),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安徽 (略) 受润智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六合马鞍渔(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 (略) 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润智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和安徽 (略) 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润智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和安徽 (略) 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润智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和安徽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以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六合马鞍渔(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地点: (略) 六合区马鞍街道大圣村
(3)项目所属行业:D4416太阳能发电
(4)项目内容:项目租用马鞍街道大圣及周边区域坑塘水面、废弃矿坑、一般农用地等政策鼓励和允许开发区域,实施马鞍渔(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项目容量72MW,总租赁面积约1300亩,项目使用区域不涉及基本农田和保护性林地。预计年发电预计约1.2亿kWh。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润智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工
联系地址: (略) 六合区马鞍街道人民路54-56号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 (略)
联系方式:*@*63.com
联系人:赵工
地址: (略) 埇桥区三八街道汴河西路688号金年华大厦7楼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作者(通济环保,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8-15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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