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汽油罐区隐患治理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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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汽油罐区隐患治理项目二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炼油厂汽油罐区隐患治理项目(二期)

(略) 炼油厂现有厂区内

(略)

(略)

本项目拟建于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东部基础化工基地—— (略) 炼油厂现有汽油罐区罐组内。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拆除原有2台5000m3/台的汽油储罐(V202、V203)及配套设施,于原罐区向西南平移4米位置新建2台5000m3/台汽油储罐(V202、V203)及配套工程。

主体工程:新建储罐V202、V203(钢制立式内浮顶罐),占地面积为3750m2,用于储存汽油。配套工程为储罐钢制单盘内浮盘(密封形式改为囊式+舌式)、罐下采样器、管道软连接、管线紧急切断阀、分支线远传切断阀、油品调和器、罐外自动切水器及其他基础设施。储罐基础、地坪、围堤、隔堤均防渗。油品输送管道利旧。V202、V203储罐均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防雷、防静电及接地措施。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94.38m2,不新增劳动定员,年生产8760小时,五班三运制作业。本项目总投资3200.63万元,环保投资26.2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夜间禁止生产,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设置硬质围挡,沙石料袋装并统一堆放,水泥设专门库房堆放;施工场地喷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出厂冲洗;选用低挥发性涂料,喷涂过程设防护屏障。旧罐清洗废水、新罐充水试验废水、其他施工过程冲洗水等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炼油厂污水处理场处理后,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拆除的罐体清洗后送吉林石化废品库, (略) 依法依规统一收集和处理。旧罐底泥、废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密封桶装,底部设托盘)、废保温棉(袋装)、废油漆桶,均暂存于炼油厂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废焊条、废焊渣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暂存临时垃圾站,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处置场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含油污水、含污雨水和储罐检维修清洗废水,均通过污水管线进入炼油厂污水处理场预处理后,排入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采样口采样、设备动静密封、含油污水集输系统产生的废气(非*烷总烃)。本项目汽油储罐V202、V203采用内浮顶罐,浮盘密封形式为二次密封(囊式+舌式密封),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表5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为清罐期间产生的油泥以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和废劳保用品,先暂存于炼油厂危废暂存间,待新建固废暂存场(吉化转型升级项目)投入使用后转移至新建固废暂存场,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一般污染防治区(储罐区地面、围堰、隔堤)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储罐基础)的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及时收集地面上的污染物并定期集中处理。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物料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事故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加强防渗措施和管网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和管网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和管线组件的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位,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三级防控:一级防控设施为储罐V202、V203新建围堤;二级防控设施为围堰外排水切换阀,雨排水总口截断阀,与地表水体龙潭川雨排口拦污闸,事故缓冲池依托*烯厂现有10000m3事故缓冲池,通过事故泵送至炼油厂12000 m3事故缓冲池;三级防控设施为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70000m3事故缓冲池。严防事故状态下废水直排入龙潭川或松花江。

与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略) 政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实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联动。

企业在试生产前须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在项目运行后应开展经常性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加强对企业员工环境风险意识教育和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的培训。

8、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1

(略) 炼油厂汽油罐区隐患治理项目(二期)

(略) 炼油厂现有厂区内

(略)

(略)

本项目拟建于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东部基础化工基地—— (略) 炼油厂现有汽油罐区罐组内。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拆除原有2台5000m3/台的汽油储罐(V202、V203)及配套设施,于原罐区向西南平移4米位置新建2台5000m3/台汽油储罐(V202、V203)及配套工程。

主体工程:新建储罐V202、V203(钢制立式内浮顶罐),占地面积为3750m2,用于储存汽油。配套工程为储罐钢制单盘内浮盘(密封形式改为囊式+舌式)、罐下采样器、管道软连接、管线紧急切断阀、分支线远传切断阀、油品调和器、罐外自动切水器及其他基础设施。储罐基础、地坪、围堤、隔堤均防渗。油品输送管道利旧。V202、V203储罐均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防雷、防静电及接地措施。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94.38m2,不新增劳动定员,年生产8760小时,五班三运制作业。本项目总投资3200.63万元,环保投资26.2万元。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4、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夜间禁止生产,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1、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设置硬质围挡,沙石料袋装并统一堆放,水泥设专门库房堆放;施工场地喷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出厂冲洗;选用低挥发性涂料,喷涂过程设防护屏障。旧罐清洗废水、新罐充水试验废水、其他施工过程冲洗水等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炼油厂污水处理场处理后,排入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拆除的罐体清洗后送吉林石化废品库, (略) 依法依规统一收集和处理。旧罐底泥、废油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密封桶装,底部设托盘)、废保温棉(袋装)、废油漆桶,均暂存于炼油厂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建筑垃圾、废焊条、废焊渣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生活垃圾暂存临时垃圾站,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处置场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夜间施工,控制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降至最低。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含油污水、含污雨水和储罐检维修清洗废水,均通过污水管线进入炼油厂污水处理场预处理后,排入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大小呼吸、采样口采样、设备动静密封、含油污水集输系统产生的废气(非*烷总烃)。本项目汽油储罐V202、V203采用内浮顶罐,浮盘密封形式为二次密封(囊式+舌式密封),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确保废气排放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表5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建设危险废物安全临时防渗储存间,防止污染事故发生。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为清罐期间产生的油泥以及设备检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和废劳保用品,先暂存于炼油厂危废暂存间,待新建固废暂存场(吉化转型升级项目)投入使用后转移至新建固废暂存场,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乱堆、乱弃。禁止露天堆放。

6、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一般污染防治区(储罐区地面、围堰、隔堤)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储罐基础)的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及时收集地面上的污染物并定期集中处理。一旦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物料泄漏事故,应及时导入事故池,严禁随意无组织排放。加强防渗措施和管网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和管网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和管线组件的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制定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完善的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土壤监测点位,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

三级防控:一级防控设施为储罐V202、V203新建围堤;二级防控设施为围堰外排水切换阀,雨排水总口截断阀,与地表水体龙潭川雨排口拦污闸,事故缓冲池依托*烯厂现有10000m3事故缓冲池,通过事故泵送至炼油厂12000 m3事故缓冲池;三级防控设施为吉林石化污水处理厂70000m3事故缓冲池。严防事故状态下废水直排入龙潭川或松花江。

与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略) 政府应急体系有效衔接,实现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急预案联动。

企业在试生产前须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在项目运行后应开展经常性环境风险防范演练,加强对企业员工环境风险意识教育和应急事故处理能力的培训。

8、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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