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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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1.地块基本情况

表 1.1-1 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地块名称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

占地面积

13633.80m2(本地块土地使用证的面积为13721m2, (略) 土壤环境信息系统坐标系要求,地块面积为13633.80㎡)

地理位置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

地块中心坐标

东经113.*°,北纬23.*°

土地使用权人

(略) 众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

(略) 及闲置厂房

未来规划

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略)

调查缘由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2.调查缘由

本地块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拟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中的过渡性政策,对地块内闲置用房作必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和养老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 (略)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土壤修复的通知》(佛环委办[2015]32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 (略) 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要求及流程(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地块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拟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中的过渡性政策,对地块内闲置用房作必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和养老机构,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因此土地使用权人参照变更为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用地的要求,按照第一类用地标准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06月-2022年7月,根据调查情况,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本地块”)本地块原属于敦厚村集体用地,地块内的所有区域初始用途为农田,1969年,本地块被征收用于建设工业厂房, (略) 半导体材料厂进驻本地块, (略) 半导体材料厂(1969-1976)主要是从事石英晶体和单晶硅棒的生产;19 (略) 半导体材料厂 (略) 光电器材厂(1976-1988),并开始涉足LED器件的封装,正式投产LED红黄光芯片及LED器件封装;1989年, (略) 光电器材厂 (略) (略) (1989-2002),该公司于2002年 (略) (略) (2002--2007),1989年至2007年期间,地块内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无明显变化,主要是生产红外接收器、电子调谐器、发光器件及LED显示屏,在90年代早期主要以生产红外接收器、调谐器为主,后期增加了发光器件和显示屏的生产;在1989年至2007年期间,生产设备更新迭代较为频繁,主要体现在设备自动化的升级,自动化设备逐步替代人工。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生产工艺及技术上,也有一定的更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①对于树脂封装,早期使用液态环氧树脂进行封装,在2000年后,逐步改为使用固体环氧树脂,减少有机废气的排放;②在早期,发光器件的生产线,为了将芯片安装在框架上,大多使用浸锡工序,浸锡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浸锡废气和浸锡废水,后期随着技术的发展,在2002年,大部分已是将芯片安装在特定的线路版上,从而减少浸锡工序,减少浸锡废气和浸锡废水的产生及排放。2007年, (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国星光电”),同年,国星光电生产线整体迁出本地块,本地块内仅保留国星光电办公之用,生产厂房处于空置状态,直至2015年年初,国星光电的办公区域也完成了整体迁出,从1969年建成厂房至2015年期间,本地块内的工 (略) (略) 及其前身( (略) 半导体材料厂(1969-1976)、 (略) 光电器材厂(1976-1988)、 (略) (1989-2002)、 (略) (略) (2002--2007))。

2015年1月,本地块土地权 (略) (略) (略) 众 (略) 。2015年国星光电完成整体搬迁后至2018年8月期间,本地块内的厂房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无其他工业企业进驻。

2015年4月, (略) 众 (略) 对本地块内部分建筑(原国星光电宿舍楼、部分食堂、一栋办公楼、废水处理站)进行拆除,仅拆除地面建筑物,保留水泥硬底化地面。拆除后,原办公楼区域和废水处理站拆除后用作停车场,2016年, (略) 众 (略) 在原宿舍楼及部分食堂区域直接在水泥地面上填土(约20~40cm高度)用于种植绿化,2017年01月, (略) 众 (略) 对本地块内中部区域(约100㎡)进行挖方建设观赏性鱼塘,鱼塘池深2米,鱼塘四周及底部用水泥硬底化, (略) 政自来水。2018年01月至2018年08月, (略) 众 (略) 对地块内右侧的2#生产大楼进行改造, (略) 天福养老中心。自2018年08月至今,本地块内基本无变动。

根据历年卫星图、相关人员访谈及查阅历史资料,本地块四周均原为农田。地块东侧原为农田和朝阳幼儿园,约1994年建成物流仓库;至今无明显变动;地块南侧1986年已建成工业路和临街商铺,至今无明显变动;地块西侧原为农田和临街商铺,1993年建成佛山城北液压气 (略) 场,至今无明显变动;地块北侧直至1999年前均为农田,1999年,本地块北侧开始回填平整,直至2002年地块 (略) 场,2007年地块北侧偏西处已建成垃圾站,至今无明显变动。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原工业企业涉及的原辅料主要为石英碎块、子晶架、氢氧化钠、氯化氢、氢气、红黄光芯片、LED器件、支架、基板、框架、铜线、铝线、金丝、环氧树脂、管芯、线路板、电子元件、锡条、锡膏等,所用的燃料为柴油。地块内早期的企业生产工艺为水热法培育石英晶体、区熔法生产单晶硅棒,上世纪70年代后主要是进行电子元器件的插件、线键合、树脂封装、焊锡、浸锡等加工。结合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识别地块内特征污染物为:铅、锡、*苯、二*苯、*酮、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总量、PCB126、PCB169)、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荧[b]蒽、苯并荧[k]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地块周边主要为佛山城北液压气 (略) 场及敦厚村垃圾站,识别周边区域对地块的潜在特征污染物为为重金属(镉、铅、铬、铜、锌、汞、砷等)、邻苯二*酸酯(邻苯二*酸二(2-*基已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综合考虑地块内原工业企业布局及历史用途,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按40m×40m正方形网格划分土壤采样工作单元,在地块范围内选取各历史工业企业的所有生产区域(原国星光电生产区域(1#生产大楼及2#生产大楼)、1#生产大楼和2#生产大楼的中间区域、原国星光电饭堂区域、原国星光电浸锡废水处理区域、原国星光电一般固废堆放区、地块内电房区域。)作为涉嫌污染的重点区域,重点区域布点密度为40m×40m,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将采样点布设在每个采样单元中尽可能接近重点区域内的关键疑似污染位置,并适当加密,在地块内其他疑似非污染区域的(办公楼区域、宿舍楼区域)等非历史生产区域,非重点区域布点密度为40m×40m,采样点具体位置可布设于一般调查区域的中心位置,同时可结合历史布局情况、现场调查和钻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为确保布点采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日邀请了3位专家对《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布点及质控工作方案》进行了函审工作,并形成函审意见,意见具体见附件15,意见提出《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布点及质控工作方案》总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4.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日-**日以及**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15个(其中11个位于地块内,4个为地块外对照点),地块内调查采样深度为自地面标高向下约6米。另外,根据《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于**日对1#生产大楼进行了土壤补充检测(S12),由于钻探设备受1#生产大楼层高的限制,采用手工钻方式,采样深度为自地面标高向下约2米。

现场调查过程中实际共采集91份土壤样品,其中由广东 (略) 采集58份土壤样品(含8份现场平行样、4份场外对照样);由广东中科 (略) 采集33份土壤样品(含5份现场平行样、4份场外对照样)。

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多氯联苯(PCB77、PCB81、PCB105、PCB114、PCB118、PCB123、PCB126、PCB156、PCB157、PCB167、PCB169、PCB189,共12项)、锡、*酮、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锌、石油烃(C10-C40)。其中“锡”指标由广东中科 (略) 采集和检测,其余指标由广东 (略) 采集和检测。

在本地块内共布设浅层地下水监测井位4口,井深为6米,地块周边敦厚村民井设对照点1个。现场调查过程中实际共采集19份地下水样品,其中由广东 (略) 采集13份地下水样品(含3份现场平行样、2份场外对照样);由广东中科 (略) 采集6份地下水样品(含1份现场平行样、1份场外对照样)。

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指标(7项):pH、浊度、铜、锌、挥发酚类、氨氮、硫化物;部分毒理学指标(12项):氰化物、氟化物、砷、镉、汞、六价铬、铅、苯、*苯、二*苯(总量)、*苯、苯*烯其它指标(17项):锡、石油烃(C10-C40)、氯*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酮、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多氯联苯(PCB77、PCB81、PCB105、PCB114、PCB118、PCB123、PCB126、PCB156、PCB157、PCB167、PCB169、PCB189,共12项)。其中“*酮”指标由广东中科 (略) 采集和检测,其余指标由广东 (略) 采集和检测。

在本地块内鱼池共布1个地表水监测点。现场调查过程中实际共采集8份地表水样品(含4份现场平行样)。

地表水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指标(7项):pH、浊度、铜、锌、挥发酚类、氨氮、硫化物;部分毒理学指标(12项):氰化物、氟化物、砷、镉、汞、六价铬、铅、苯、*苯、二*苯(总量)、*苯、苯*烯其它指标(17项):锡、石油烃(C10-C40)、氯*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酮、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多氯联苯(PCB77、PCB81、PCB105、PCB114、PCB118、PCB123、PCB126、PCB156、PCB157、PCB167、PCB169、PCB189,共12项)。

(略) 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于**日组织3位专家对本地块采样现场的进行了质量核查工作。核查包括实验室检测能力核查和采样现场检查,具体专家组对现场采样点位的代表性、采样和质控工作的规范性、开展土壤样品二次编码以及平行样抽测、检测实验室资质、设备与人员、原始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针对专家组对采样环节存在的问题,广东 (略) 和广东中科 (略) 做出了积极相应,对采样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立刻的修正,并第一时间做出整改,并编制《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采样现场质量核查整改报告》反馈质量核查组,已确保符合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后继续完成本地块所有样品的采集工作。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调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的检出项目的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的推导值,由此可见,本地块内及邻近地块历史生产活动未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样品中浊度指标超出标准要求,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要求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风险控制值。虽然地块内部分地下水样品浊度检出浓度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但其符合《关 (略) 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中本地块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水质现状情况。此外,本项目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的浊度指标也出现超标情况,与本项目地块内的地下水检测结果一致。由于浊度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浊度不作为本地块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关注污染物,不需要展开详细调查。

(三)地表水样品中:检出项目pH值、氨氮、铜、锌、砷、石油类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检出项目石油烃(C10-C40)、锡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推荐模型的公式推导风险控制值,因此检测的所有指标均不作为关注污染物。

5.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中的过渡性政策,对地块内闲置用房作必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和养老机构,因此土地使用权人参照变更用途为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用地的要求,按照第一类用地标准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经分析,浊度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的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水平和接受,无需进行修复,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因此,本地块符合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作后续开发利用。

, (略) ,禅城区,佛山
1.地块基本情况

表 1.1-1 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地块名称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

占地面积

13633.80m2(本地块土地使用证的面积为13721m2, (略) 土壤环境信息系统坐标系要求,地块面积为13633.80㎡)

地理位置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

地块中心坐标

东经113.*°,北纬23.*°

土地使用权人

(略) 众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

(略) 及闲置厂房

未来规划

商业服务业设施/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略)

调查缘由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2.调查缘由

本地块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拟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中的过渡性政策,对地块内闲置用房作必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和养老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 (略)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 (略) 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土壤修复的通知》(佛环委办[2015]32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22号)、《 (略) 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要求及流程(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地块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拟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中的过渡性政策,对地块内闲置用房作必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和养老机构,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因此土地使用权人参照变更为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用地的要求,按照第一类用地标准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06月-2022年7月,根据调查情况,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或“本地块”)本地块原属于敦厚村集体用地,地块内的所有区域初始用途为农田,1969年,本地块被征收用于建设工业厂房, (略) 半导体材料厂进驻本地块, (略) 半导体材料厂(1969-1976)主要是从事石英晶体和单晶硅棒的生产;19 (略) 半导体材料厂 (略) 光电器材厂(1976-1988),并开始涉足LED器件的封装,正式投产LED红黄光芯片及LED器件封装;1989年, (略) 光电器材厂 (略) (略) (1989-2002),该公司于2002年 (略) (略) (2002--2007),1989年至2007年期间,地块内企业生产经营范围无明显变化,主要是生产红外接收器、电子调谐器、发光器件及LED显示屏,在90年代早期主要以生产红外接收器、调谐器为主,后期增加了发光器件和显示屏的生产;在1989年至2007年期间,生产设备更新迭代较为频繁,主要体现在设备自动化的升级,自动化设备逐步替代人工。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生产工艺及技术上,也有一定的更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①对于树脂封装,早期使用液态环氧树脂进行封装,在2000年后,逐步改为使用固体环氧树脂,减少有机废气的排放;②在早期,发光器件的生产线,为了将芯片安装在框架上,大多使用浸锡工序,浸锡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浸锡废气和浸锡废水,后期随着技术的发展,在2002年,大部分已是将芯片安装在特定的线路版上,从而减少浸锡工序,减少浸锡废气和浸锡废水的产生及排放。2007年, (略)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国星光电”),同年,国星光电生产线整体迁出本地块,本地块内仅保留国星光电办公之用,生产厂房处于空置状态,直至2015年年初,国星光电的办公区域也完成了整体迁出,从1969年建成厂房至2015年期间,本地块内的工 (略) (略) 及其前身( (略) 半导体材料厂(1969-1976)、 (略) 光电器材厂(1976-1988)、 (略) (1989-2002)、 (略) (略) (2002--2007))。

2015年1月,本地块土地权 (略) (略) (略) 众 (略) 。2015年国星光电完成整体搬迁后至2018年8月期间,本地块内的厂房一直处于空置状态,无其他工业企业进驻。

2015年4月, (略) 众 (略) 对本地块内部分建筑(原国星光电宿舍楼、部分食堂、一栋办公楼、废水处理站)进行拆除,仅拆除地面建筑物,保留水泥硬底化地面。拆除后,原办公楼区域和废水处理站拆除后用作停车场,2016年, (略) 众 (略) 在原宿舍楼及部分食堂区域直接在水泥地面上填土(约20~40cm高度)用于种植绿化,2017年01月, (略) 众 (略) 对本地块内中部区域(约100㎡)进行挖方建设观赏性鱼塘,鱼塘池深2米,鱼塘四周及底部用水泥硬底化, (略) 政自来水。2018年01月至2018年08月, (略) 众 (略) 对地块内右侧的2#生产大楼进行改造, (略) 天福养老中心。自2018年08月至今,本地块内基本无变动。

根据历年卫星图、相关人员访谈及查阅历史资料,本地块四周均原为农田。地块东侧原为农田和朝阳幼儿园,约1994年建成物流仓库;至今无明显变动;地块南侧1986年已建成工业路和临街商铺,至今无明显变动;地块西侧原为农田和临街商铺,1993年建成佛山城北液压气 (略) 场,至今无明显变动;地块北侧直至1999年前均为农田,1999年,本地块北侧开始回填平整,直至2002年地块 (略) 场,2007年地块北侧偏西处已建成垃圾站,至今无明显变动。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原工业企业涉及的原辅料主要为石英碎块、子晶架、氢氧化钠、氯化氢、氢气、红黄光芯片、LED器件、支架、基板、框架、铜线、铝线、金丝、环氧树脂、管芯、线路板、电子元件、锡条、锡膏等,所用的燃料为柴油。地块内早期的企业生产工艺为水热法培育石英晶体、区熔法生产单晶硅棒,上世纪70年代后主要是进行电子元器件的插件、线键合、树脂封装、焊锡、浸锡等加工。结合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等,识别地块内特征污染物为:铅、锡、*苯、二*苯、*酮、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总量、PCB126、PCB169)、多环芳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荧[b]蒽、苯并荧[k]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地块周边主要为佛山城北液压气 (略) 场及敦厚村垃圾站,识别周边区域对地块的潜在特征污染物为为重金属(镉、铅、铬、铜、锌、汞、砷等)、邻苯二*酸酯(邻苯二*酸二(2-*基已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综合考虑地块内原工业企业布局及历史用途,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地块内按40m×40m正方形网格划分土壤采样工作单元,在地块范围内选取各历史工业企业的所有生产区域(原国星光电生产区域(1#生产大楼及2#生产大楼)、1#生产大楼和2#生产大楼的中间区域、原国星光电饭堂区域、原国星光电浸锡废水处理区域、原国星光电一般固废堆放区、地块内电房区域。)作为涉嫌污染的重点区域,重点区域布点密度为40m×40m,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将采样点布设在每个采样单元中尽可能接近重点区域内的关键疑似污染位置,并适当加密,在地块内其他疑似非污染区域的(办公楼区域、宿舍楼区域)等非历史生产区域,非重点区域布点密度为40m×40m,采样点具体位置可布设于一般调查区域的中心位置,同时可结合历史布局情况、现场调查和钻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为确保布点采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日邀请了3位专家对《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布点及质控工作方案》进行了函审工作,并形成函审意见,意见具体见附件15,意见提出《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布点及质控工作方案》总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4.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日-**日以及**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15个(其中11个位于地块内,4个为地块外对照点),地块内调查采样深度为自地面标高向下约6米。另外,根据《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意见》,于**日对1#生产大楼进行了土壤补充检测(S12),由于钻探设备受1#生产大楼层高的限制,采用手工钻方式,采样深度为自地面标高向下约2米。

现场调查过程中实际共采集91份土壤样品,其中由广东 (略) 采集58份土壤样品(含8份现场平行样、4份场外对照样);由广东中科 (略) 采集33份土壤样品(含5份现场平行样、4份场外对照样)。

土壤检测项目包括: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项目、多氯联苯(PCB77、PCB81、PCB105、PCB114、PCB118、PCB123、PCB126、PCB156、PCB157、PCB167、PCB169、PCB189,共12项)、锡、*酮、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锌、石油烃(C10-C40)。其中“锡”指标由广东中科 (略) 采集和检测,其余指标由广东 (略) 采集和检测。

在本地块内共布设浅层地下水监测井位4口,井深为6米,地块周边敦厚村民井设对照点1个。现场调查过程中实际共采集19份地下水样品,其中由广东 (略) 采集13份地下水样品(含3份现场平行样、2份场外对照样);由广东中科 (略) 采集6份地下水样品(含1份现场平行样、1份场外对照样)。

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指标(7项):pH、浊度、铜、锌、挥发酚类、氨氮、硫化物;部分毒理学指标(12项):氰化物、氟化物、砷、镉、汞、六价铬、铅、苯、*苯、二*苯(总量)、*苯、苯*烯其它指标(17项):锡、石油烃(C10-C40)、氯*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酮、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多氯联苯(PCB77、PCB81、PCB105、PCB114、PCB118、PCB123、PCB126、PCB156、PCB157、PCB167、PCB169、PCB189,共12项)。其中“*酮”指标由广东中科 (略) 采集和检测,其余指标由广东 (略) 采集和检测。

在本地块内鱼池共布1个地表水监测点。现场调查过程中实际共采集8份地表水样品(含4份现场平行样)。

地表水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指标(7项):pH、浊度、铜、锌、挥发酚类、氨氮、硫化物;部分毒理学指标(12项):氰化物、氟化物、砷、镉、汞、六价铬、铅、苯、*苯、二*苯(总量)、*苯、苯*烯其它指标(17项):锡、石油烃(C10-C40)、氯*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酮、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多氯联苯(PCB77、PCB81、PCB105、PCB114、PCB118、PCB123、PCB126、PCB156、PCB157、PCB167、PCB169、PCB189,共12项)。

(略) 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于**日组织3位专家对本地块采样现场的进行了质量核查工作。核查包括实验室检测能力核查和采样现场检查,具体专家组对现场采样点位的代表性、采样和质控工作的规范性、开展土壤样品二次编码以及平行样抽测、检测实验室资质、设备与人员、原始记录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针对专家组对采样环节存在的问题,广东 (略) 和广东中科 (略) 做出了积极相应,对采样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立刻的修正,并第一时间做出整改,并编制《 (略) 禅城区汾江北路24号地块采样现场质量核查整改报告》反馈质量核查组,已确保符合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后继续完成本地块所有样品的采集工作。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调查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的检出项目的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的推导值,由此可见,本地块内及邻近地块历史生产活动未对本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样品中浊度指标超出标准要求,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要求以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推导风险控制值。虽然地块内部分地下水样品浊度检出浓度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但其符合《关 (略) 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中本地块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水质现状情况。此外,本项目地块外地下水对照点的浊度指标也出现超标情况,与本项目地块内的地下水检测结果一致。由于浊度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因此浊度不作为本地块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的关注污染物,不需要展开详细调查。

(三)地表水样品中:检出项目pH值、氨氮、铜、锌、砷、石油类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限值要求,检出项目石油烃(C10-C40)、锡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推荐模型的公式推导风险控制值,因此检测的所有指标均不作为关注污染物。

5.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中的过渡性政策,对地块内闲置用房作必要改造用于举办医疗和养老机构,因此土地使用权人参照变更用途为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用地的要求,按照第一类用地标准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本地块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经分析,浊度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中的有毒有害的指标,对人体健康风险水平和接受,无需进行修复,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因此,本地块符合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用地的环境质量要求,可用作后续开发利用。

, (略) ,禅城区,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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