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阿克塞分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年8月3日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阿克塞分局关于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3年8月3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阿克塞县沥青拌合站及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7-*(传真)
邮 箱:*.http://**
通讯地址: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团结路30-2号
邮 编:*
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阿克塞分局关于《阿克塞县沥青拌合站及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审批文件 |
1 | 阿克塞县沥青拌合站及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酒阿环审[2023]05号 | 2023.8.3 | 阿克塞县沥青拌合站及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关于《阿克塞县沥青拌合站及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阿克塞县沥青拌合站及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3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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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阿克塞分局关于《阿克塞县沥青拌合站及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审批文件 |
1 | 阿克塞县沥青拌合站及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酒阿环审[2023]05号 | 2023.8.3 | 阿克塞县沥青拌合站及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关于《阿克塞县沥青拌合站及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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