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轻烃燃气及蒸汽能源站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示
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轻烃燃气及蒸汽能源站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轻烃燃气及蒸汽能源站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543平方米,预留二期用地;其中一期主要构筑物为储罐区、气化间、消防建筑、办公生活区及门卫;二期主要增设厂房建设(内设蒸汽发生间、软化水处理间)。绿化面积1800平方米,硬化及道路面积5994.29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水、排水、供电等设施。能源站规化总轻烃燃气日供气能力50万m3/天,蒸汽年供应能力70万t/年。本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建筑内容主要为总烃燃气工程,设计日供轻烃燃气50万m3;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中增加蒸汽供应工程,以轻烃燃气为原料,购入蒸汽发生器、软水处理设备,年供蒸汽70万吨。
建设地点:本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凤凰山工业集聚区内。
建设期限:2023年7月—2024年10月,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为2023年7月-2023年10月;二期工程建设工期,预计2024年5月-2024年10月。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全部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及村民。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轻烃燃气及蒸汽能源站建设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543平方米,预留二期用地;其中一期主要构筑物为储罐区、气化间、消防建筑、办公生活区及门卫;二期主要增设厂房建设(内设蒸汽发生间、软化水处理间)。绿化面积1800平方米,硬化及道路面积5994.29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水、排水、供电等设施。能源站规化总轻烃燃气日供气能力50万m3/天,蒸汽年供应能力70万t/年。本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建筑内容主要为总烃燃气工程,设计日供轻烃燃气50万m3;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中增加蒸汽供应工程,以轻烃燃气为原料,购入蒸汽发生器、软水处理设备,年供蒸汽70万吨。
建设地点:本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凤凰山工业集聚区内。
建设期限:2023年7月—2024年10月,一期工程建设工期为2023年7月-2023年10月;二期工程建设工期,预计2024年5月-2024年10月。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2000.00万元,全部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及村民。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