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2区块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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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2区块批前公示

为广泛征求社会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调整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15日,共计3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电话:(0574)*、*

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惠风东路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一、调整背景

随着轨道交通站点开通运营,综合考量邱隘客运综合枢纽功能的调整变化,为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优化片区公共设施布局,完善区域道路交通系统,细化各类控制指标,特组织编制《 (略) 鄞州区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2区块)》。

二、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本次调整东至东环南路,南至宁穿路、后塘河,西至盛梅北路、陈郎桥江,北至宁东路,范围面积约43.38公顷。

调整范围影像图

三、调整内容

1、道路红线调整

(1)新增规划一路,东至沙洲路,西接盛梅北路,道路红线宽度16米。

(2)取消规划雪汀路(盛梅北路-青莲路段),将雪汀路(青莲路以东段)道路红线宽度由20米拓宽至24米。

2、用地指标

(1)根据调整后路网对D2-1、D2-3地块进行重新划分,D2-1地块由服务设施和商业混合用地(R22+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2.2调整至2.4,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至65米,绿地率为30%;D2-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R22),为规划12班幼儿园。

(2)结合新增规划支路,根据路网将D2-5-2地块交通枢纽/商业/行政混合用地(S3+B1+A1)和原D2-5-1地块供电用地(U12)调整为D2-5-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D2-5-2地块服务设施和商业混合用地(R22+B1)和D2-5-3地块公交场站用地(S41),其中D2-5-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8,建筑限高调整为60米,绿地率为35%。D2-5-3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5,建筑限高调整为60米,绿地率为20%。

(3)将原D2-5-1地块供电用地(U12)调整至D2-7-2地块供电用地(U12),临近雪汀路设置不小于10米的隔离绿化;相邻居住地块东侧、北侧应设置不小于10米的隔离绿化。

3、配套设施

(1)将原D2-1地块的社区级社区中心(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等功能)、菜场调整至D2-5-2地块,社会停车场设施片区内统筹考虑。

(2)调整后,D2-5-2地块布局街道级及社区级设施,分别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菜场、公共厕所、社区中心、新建小区体育设施集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各一处。(具体规模见下表)

(3)D2-5-3地块需保障1.5公顷的公交场站用地功能,同时结建社会公共停车场,服务轨道P+R接驳,同时兼顾周边学校接送及居民临时车辆停放要求。D2-9地块配建体育休闲场地、公共厕所、社会公共停车场各一处。

3、调整前后用地及指标对比

表1调整前后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绿地率(%)

高度(米)

备注

调整前

D2-1

R22+B1

1.24

2.0

50

设置邻里中心, (略) 场(3000-5000㎡)、社区中心(社区警务室;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150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各一处

D2-2

R2

4.57

2.4

65

D2-3

R2

2.48

2.2

60

设置12班幼儿园一处

D2-5-1

U12

0.59

110KV变电站

D2-5-2

S3+B1+A1

4.74

3.0

60

邱隘客运综合枢纽,设置街道办事处(1500-2000㎡)、社区服务中心(1000-1500㎡)、派出所(1000-1600㎡)、公交首末站、公共厕所各一处及500个公共停车位

D2-6

A33

6.24

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一处48班小学,24初中

D2-7

R2

3.16

2.4



D2-9

G1

2.95

体育休闲场地、公共厕所各一处

调整后

D2-3

R22

0.60

设置12班幼儿园一处

D2-1

R2

3.33

2.4

30

65

D2-1-a

G1

0.71

D2-5-1

R2

2.09

2.4

30

60

D2-5-2

R22+B1

1.30

1.8

35

60

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三者建筑面积不少于3850㎡),菜场(不少于3300㎡, (略) 场、综超、 (略) 多样形式),公共厕所(80㎡),社区中心(不少于2000㎡),新建小区体育设施集建(不少于1500㎡,范围内居住地块所需体育设施集中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不少于845㎡,范围内居住地块所需婴幼儿日间托管设施集建),公共停车场(150个)各一处;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

D2-5-3

S41

1.50

1.5

20

60

公交场站(1.5ha),设置公交首末站、公共停车场(100个)各一处

D2-2

R2

4.52

2.4

30

65

D2-2-a

G1

0.53

D2-6

A33

6.17

24

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一处(48班小学,24班初中)

D2-7-2

U12

0.41

1.0

30

24

110KV变电站,临近雪汀路设置不小于10米的隔离绿化(雪汀路一侧绿化允许设置出口)

D2-7-3

G1

0.04

D2-7-1

R2

2.61

2.4

35

60

与相邻变电站地块东、北两侧均设置不小于10米的隔离绿化

D2-9

G1

2.95

体育休闲场地、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200个)各一处

C3-6

G1

0.91

C3-6-a

E1

3.83

D2-6-a

G1

1.85

D2-7-a

G2

1.79

D2-7-b

G2

0.58

D2-9-b

E1

0.88

D2-9-c

G2

0.17

附件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附件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为广泛征求社会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在规划报送审批之前,我局将规划调整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9月15日,共计30天。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来函或来电。

联系电话:(0574)*、*

EMAIL:*@*ttp://**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惠风东路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鄞州分局

一、调整背景

随着轨道交通站点开通运营,综合考量邱隘客运综合枢纽功能的调整变化,为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优化片区公共设施布局,完善区域道路交通系统,细化各类控制指标,特组织编制《 (略) 鄞州区东部新城核心区以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2区块)》。

二、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本次调整东至东环南路,南至宁穿路、后塘河,西至盛梅北路、陈郎桥江,北至宁东路,范围面积约43.38公顷。

调整范围影像图

三、调整内容

1、道路红线调整

(1)新增规划一路,东至沙洲路,西接盛梅北路,道路红线宽度16米。

(2)取消规划雪汀路(盛梅北路-青莲路段),将雪汀路(青莲路以东段)道路红线宽度由20米拓宽至24米。

2、用地指标

(1)根据调整后路网对D2-1、D2-3地块进行重新划分,D2-1地块由服务设施和商业混合用地(R22+B1)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由2.2调整至2.4,建筑限高由60米调整至65米,绿地率为30%;D2-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R22),为规划12班幼儿园。

(2)结合新增规划支路,根据路网将D2-5-2地块交通枢纽/商业/行政混合用地(S3+B1+A1)和原D2-5-1地块供电用地(U12)调整为D2-5-1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D2-5-2地块服务设施和商业混合用地(R22+B1)和D2-5-3地块公交场站用地(S41),其中D2-5-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8,建筑限高调整为60米,绿地率为35%。D2-5-3地块容积率调整为1.5,建筑限高调整为60米,绿地率为20%。

(3)将原D2-5-1地块供电用地(U12)调整至D2-7-2地块供电用地(U12),临近雪汀路设置不小于10米的隔离绿化;相邻居住地块东侧、北侧应设置不小于10米的隔离绿化。

3、配套设施

(1)将原D2-1地块的社区级社区中心(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等功能)、菜场调整至D2-5-2地块,社会停车场设施片区内统筹考虑。

(2)调整后,D2-5-2地块布局街道级及社区级设施,分别为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菜场、公共厕所、社区中心、新建小区体育设施集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公共停车场各一处。(具体规模见下表)

(3)D2-5-3地块需保障1.5公顷的公交场站用地功能,同时结建社会公共停车场,服务轨道P+R接驳,同时兼顾周边学校接送及居民临时车辆停放要求。D2-9地块配建体育休闲场地、公共厕所、社会公共停车场各一处。

3、调整前后用地及指标对比

表1调整前后指标一览表


地块编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

绿地率(%)

高度(米)

备注

调整前

D2-1

R22+B1

1.24

2.0

50

设置邻里中心, (略) 场(3000-5000㎡)、社区中心(社区警务室;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150个社会公共停车场各一处

D2-2

R2

4.57

2.4

65

D2-3

R2

2.48

2.2

60

设置12班幼儿园一处

D2-5-1

U12

0.59

110KV变电站

D2-5-2

S3+B1+A1

4.74

3.0

60

邱隘客运综合枢纽,设置街道办事处(1500-2000㎡)、社区服务中心(1000-1500㎡)、派出所(1000-1600㎡)、公交首末站、公共厕所各一处及500个公共停车位

D2-6

A33

6.24

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一处48班小学,24初中

D2-7

R2

3.16

2.4



D2-9

G1

2.95

体育休闲场地、公共厕所各一处

调整后

D2-3

R22

0.60

设置12班幼儿园一处

D2-1

R2

3.33

2.4

30

65

D2-1-a

G1

0.71

D2-5-1

R2

2.09

2.4

30

60

D2-5-2

R22+B1

1.30

1.8

35

60

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三者建筑面积不少于3850㎡),菜场(不少于3300㎡, (略) 场、综超、 (略) 多样形式),公共厕所(80㎡),社区中心(不少于2000㎡),新建小区体育设施集建(不少于1500㎡,范围内居住地块所需体育设施集中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不少于845㎡,范围内居住地块所需婴幼儿日间托管设施集建),公共停车场(150个)各一处;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

D2-5-3

S41

1.50

1.5

20

60

公交场站(1.5ha),设置公交首末站、公共停车场(100个)各一处

D2-2

R2

4.52

2.4

30

65

D2-2-a

G1

0.53

D2-6

A33

6.17

24

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一处(48班小学,24班初中)

D2-7-2

U12

0.41

1.0

30

24

110KV变电站,临近雪汀路设置不小于10米的隔离绿化(雪汀路一侧绿化允许设置出口)

D2-7-3

G1

0.04

D2-7-1

R2

2.61

2.4

35

60

与相邻变电站地块东、北两侧均设置不小于10米的隔离绿化

D2-9

G1

2.95

体育休闲场地、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200个)各一处

C3-6

G1

0.91

C3-6-a

E1

3.83

D2-6-a

G1

1.85

D2-7-a

G2

1.79

D2-7-b

G2

0.58

D2-9-b

E1

0.88

D2-9-c

G2

0.17

附件一、调整前用地规划图

附件二、调整后用地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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