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高忠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储存5000吨废机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关于上高忠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储存5000吨废机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高 (略) 年回收储存5000吨废机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 上高 (略) 年回收储存5000吨废机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上高县新界埠镇富港村 |
建设单位 | 上高 (略) |
环评机构 | 南昌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建设地 (略) (略) 上高县新界埠镇富港村,租赁新界埠镇富港村原皮革厂800㎡用于废机油仓储,另租赁办公楼150㎡用于办公,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9′32.61557″,北纬28°12′53.81423″。项目西侧为废钢丝切丸厂,南侧为道路,东侧为林地,北侧为海丰塑料厂。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储罐区和装卸区,储罐区内设2个卧式圆柱形储罐,直径3m、高7.5m,单个容量约为53m3,均为地上式储罐;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治理等设施。其余办公楼、给水、排水、供电系统等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本项目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储存和中转,不进行后续的加工处理,最大存储量为80.2t,贮存周期平均4天。项目主要通过运输、装卸、储油罐贮存、中转等流程,建成后可形成年收集贮存转运5000吨废机油的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2.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D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废机油装卸和存储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排放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油废拖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储罐油泥等。含油废拖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储罐油泥属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生产车间边界算起)。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高 (略) 年回收储存5000吨废机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股)
通讯地址: (略) 上高生态环境局(新城区),邮编:*。
项目名称 | 上高 (略) 年回收储存5000吨废机油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上高县新界埠镇富港村 |
建设单位 | 上高 (略) |
环评机构 | 南昌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建设地 (略) (略) 上高县新界埠镇富港村,租赁新界埠镇富港村原皮革厂800㎡用于废机油仓储,另租赁办公楼150㎡用于办公,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9′32.61557″,北纬28°12′53.81423″。项目西侧为废钢丝切丸厂,南侧为道路,东侧为林地,北侧为海丰塑料厂。 本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为储罐区和装卸区,储罐区内设2个卧式圆柱形储罐,直径3m、高7.5m,单个容量约为53m3,均为地上式储罐;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治理等设施。其余办公楼、给水、排水、供电系统等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本项目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储存和中转,不进行后续的加工处理,最大存储量为80.2t,贮存周期平均4天。项目主要通过运输、装卸、储油罐贮存、中转等流程,建成后可形成年收集贮存转运5000吨废机油的规模。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2.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D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定期清掏回用于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废机油装卸和存储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排放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距离衰减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油废拖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储罐油泥等。含油废拖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废活性炭、储罐油泥属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 (略) 、市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生产车间边界算起)。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项目建成投产、环保竣工验收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审批前进行了拟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该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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