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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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

本次化工园区规划范围面积约6.15km2,全部位于白平产业园内,以时代锂电材料一体化项目为核心,东至纵四路、南至双旺大道,西至纵一路,北至工业大道。

3、规划时限

本次规划时限为2023年~2035年,其中规划期限至2030年,愿景展望到2035年。

4、总体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园区建成为具有规模优势、成本优势、产业链优势、产品特色优势的领先型化工园区。打造成为以进口原料和周边港区原料下游深加工为主的电池材料为主线的标杆园区,成为广西工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成为世界、我国、自治区重要的电池新材料生产基地之一。

5、功能分区和总体布局

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集群设计,结合园区建设现状,综合所处地理位置、主导风向、安全环保要求及营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规划化工园区在空间上划分为以下五个功能区。

(1)锂电池新材料区

结合园区内华友钴业锂电材料一体化项目在建厂址及发展规划,将双旺大道以北区域规划为锂电新材料区,重点发展锂电新材料产业。规划面积约855.49公顷。

(2)管理服务区

化工园区公共管理服务设施可依托龙潭产业园区已建及规划建设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化工园区规划范围内不设置大规模管理服务用地。为保障园区开发建设和日常管理,可在规划区内结合实际需要建设小型行政办公及应急指挥场所。

(3)物流仓储区

结合园区产业项目生产运营需求,龙潭产业园区规划在化工园区边界西侧依托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设置白平货运站,并规划有集中物流仓储区,可为区内产业项目所需原料及产品提供仓储、中转及物流运输服务。物流仓储区内规划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可为园区运输车辆提供便捷的车辆停放、检修等服务。

二、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强化空间、总量和准入管控要求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强化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合理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环境空气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严格依法监督管理;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协调工业规模与大气环境容量的关系。

3、水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

地表水环境保护对策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坚持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规划区内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加强氮磷污染物管控;强化水污染物治理措施;实行污水排放总量控制;提高区域河流整治措施。

地下水环境保护对策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土壤污染联动防治;加快完善规划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建立风险事故应急响应体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采取闭路循环防止工业“三废”对地下水污染;加强循环经济,建立“闭路循环”式的生产和消费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入园企业严格执行地下水防渗要求。

海洋环境保护对此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化工园污水排放依托D1排放口及A5排放口,在管理要求上 (略) 铁山港区的海洋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狠抓“入海河流、 (略) ”的污染防治,加强入海河流治理与监管。控制海水养殖污染,优化水产养殖区域布局,推广生态化养殖方式,清理沿岸不合理海水养殖和滩涂养殖。

4、土壤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

倡导新建企业进行土壤及地下水背景值调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土壤、地下水管理要求;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退役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企业排污许监督管理;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准入;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

5、声环境保护对策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合理规划布局,在园内主次干道等道路两侧设计合理的绿化带。企业内部采取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实行“三同时”;合理安排建筑物功能和建筑物平面布置,使敏感建筑物远离噪声源,并设置吸声、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6、固体废物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首先按系统收集各类固废,按相关规范进行分类,区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不同的处理处置。对于一般固体废物中可以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综合利用的固废,首先进行减容减害,再送至规范的临时堆场或填埋场;危险废物应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对于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应该分类收集回用。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积 (略) 完成海洋生态修复工作;重视红树林生境破坏防治工作;优化片区生态绿化规划建设;合理到位的生态绿化规划建设,补偿建设对植被资源生态的破坏,以及补偿修复破坏的生态景观环境;合理配置绿化树种;对已形成的水土流失较严重的边坡或裸露的地块,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略) 配合开展近岸海域水生态监测,做到定期定点监测,并对海域受影响的红树林及鱼类实行适当的生态补偿措施,防止海域生态系统恶化。

8、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建立风险分区管理:建立环境风险分级管理机制:规划建设园区应急救援体系和企业应急救援体系两层体系,设置一体化应急救援三级防控体系;优化园区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园区封闭化管理要求,减少外界风险因素影响,提高园区准入条件,提高风险防范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设置危化品运输专用道路,禁止进入园区行政、居住中心,严防运输事故对其造成影响;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建设应急响应中心、事故应急响应系统、保障应急物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园区风险应急响应中心;定期举行风险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园区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区域全民环境意识。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格执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9、园区环境管理对策

严格环境准入,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提升行业清洁生产和减污降碳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重大环境影响预警体系。

10、重点行业防控措施

规划构建以锂电池新材料为主导,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途径影响周边环境,大气污染物已通过模型计算进行充分论证,少量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途径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总量控制、防渗等环保措施基本可控,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基本满足。

对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重点行业环境管理要求提出根据《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GB/T39217-2020)、《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 第1部分 总则》、《化工园区公共管理管理规程》(GBT36762)、《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并参考沿海地区化工园区管理相关办法,提出环境管理要求:重点关注特征污染物,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生产废水收集、处理监管,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管控,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提升污染物收集能力、污染物处置能力、监测监控能力。

11、园区碳排放控制对策

园区应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园区工业节能,延伸产业链,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园区单位用地产值。园区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能源梯级利用,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鼓励企业开展项目CCS(碳捕捉和储存)、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分析,从碳源头、排放等途径采取控制措施,降低碳排放量。推动园区建筑节能。园区加强新能源的利用如新能源公共交通、太阳能,路灯等照明设施可利用太阳能,还可使用清洁能源、污泥、或其他生物质废料替代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园区应结合项目 (略) 及全区的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积极摸索开展碳排放交易、碳排放履约等。

12、联防联控措施

联防联控措施主要包括:大气联防联控措施、地表水上下游联防联控措施、*海污染联防联控措施、自然资源调查联动措施、固体废物非法转移部门联防联控措施, (略) 、 (略) 联合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联合整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等。

三、综合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严格落实空间管控、总量控制和环境准入要求,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主要就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针对规划的开发与相关法规、政策的符合性以及规划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环保措施是否合理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规划实施的单位和个人。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个人意见表及单位意见表链接见本文附件1和附件2。

3.对规划实施后其他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1)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08a

联系人: 蒋达东

联系电话:0775-*

电子邮箱:*@*63.com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略)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教育路5号(邮编*)

联系人: 曹工

联系电话:0771-*

电子邮箱:*@*26.com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


关联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

本次化工园区规划范围面积约6.15km2,全部位于白平产业园内,以时代锂电材料一体化项目为核心,东至纵四路、南至双旺大道,西至纵一路,北至工业大道。

3、规划时限

本次规划时限为2023年~2035年,其中规划期限至2030年,愿景展望到2035年。

4、总体发展目标

“十四五”末,园区建成为具有规模优势、成本优势、产业链优势、产品特色优势的领先型化工园区。打造成为以进口原料和周边港区原料下游深加工为主的电池材料为主线的标杆园区,成为广西工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成为世界、我国、自治区重要的电池新材料生产基地之一。

5、功能分区和总体布局

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集群设计,结合园区建设现状,综合所处地理位置、主导风向、安全环保要求及营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规划化工园区在空间上划分为以下五个功能区。

(1)锂电池新材料区

结合园区内华友钴业锂电材料一体化项目在建厂址及发展规划,将双旺大道以北区域规划为锂电新材料区,重点发展锂电新材料产业。规划面积约855.49公顷。

(2)管理服务区

化工园区公共管理服务设施可依托龙潭产业园区已建及规划建设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化工园区规划范围内不设置大规模管理服务用地。为保障园区开发建设和日常管理,可在规划区内结合实际需要建设小型行政办公及应急指挥场所。

(3)物流仓储区

结合园区产业项目生产运营需求,龙潭产业园区规划在化工园区边界西侧依托沙河至铁山港东岸铁路支线设置白平货运站,并规划有集中物流仓储区,可为区内产业项目所需原料及产品提供仓储、中转及物流运输服务。物流仓储区内规划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可为园区运输车辆提供便捷的车辆停放、检修等服务。

二、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1、强化空间、总量和准入管控要求

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强化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合理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环境空气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结构、空间布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推进污染源达标排放,严格依法监督管理;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协调工业规模与大气环境容量的关系。

3、水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

地表水环境保护对策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坚持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规划区内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加强氮磷污染物管控;强化水污染物治理措施;实行污水排放总量控制;提高区域河流整治措施。

地下水环境保护对策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土壤污染联动防治;加快完善规划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减少管网渗漏;建立风险事故应急响应体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采取闭路循环防止工业“三废”对地下水污染;加强循环经济,建立“闭路循环”式的生产和消费系统;设置事故应急池;入园企业严格执行地下水防渗要求。

海洋环境保护对此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化工园污水排放依托D1排放口及A5排放口,在管理要求上 (略) 铁山港区的海洋污染联防联控,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狠抓“入海河流、 (略) ”的污染防治,加强入海河流治理与监管。控制海水养殖污染,优化水产养殖区域布局,推广生态化养殖方式,清理沿岸不合理海水养殖和滩涂养殖。

4、土壤环境保护对策与主要环境减缓措施

倡导新建企业进行土壤及地下水背景值调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土壤、地下水管理要求;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退役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企业排污许监督管理;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准入;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

5、声环境保护对策及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合理规划布局,在园内主次干道等道路两侧设计合理的绿化带。企业内部采取降噪措施,对高噪声设备实行“三同时”;合理安排建筑物功能和建筑物平面布置,使敏感建筑物远离噪声源,并设置吸声、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

6、固体废物管理及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首先按系统收集各类固废,按相关规范进行分类,区分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根据不同的类别进行不同的处理处置。对于一般固体废物中可以综合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要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综合利用的固废,首先进行减容减害,再送至规范的临时堆场或填埋场;危险废物应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废物处置单位安全处置。对于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应该分类收集回用。

7、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积 (略) 完成海洋生态修复工作;重视红树林生境破坏防治工作;优化片区生态绿化规划建设;合理到位的生态绿化规划建设,补偿建设对植被资源生态的破坏,以及补偿修复破坏的生态景观环境;合理配置绿化树种;对已形成的水土流失较严重的边坡或裸露的地块,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略) 配合开展近岸海域水生态监测,做到定期定点监测,并对海域受影响的红树林及鱼类实行适当的生态补偿措施,防止海域生态系统恶化。

8、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建立风险分区管理:建立环境风险分级管理机制:规划建设园区应急救援体系和企业应急救援体系两层体系,设置一体化应急救援三级防控体系;优化园区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园区封闭化管理要求,减少外界风险因素影响,提高园区准入条件,提高风险防范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设置危化品运输专用道路,禁止进入园区行政、居住中心,严防运输事故对其造成影响;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建设应急响应中心、事故应急响应系统、保障应急物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园区风险应急响应中心;定期举行风险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园区风险防范能力。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区域全民环境意识。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格执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9、园区环境管理对策

严格环境准入,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提升行业清洁生产和减污降碳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重大环境影响预警体系。

10、重点行业防控措施

规划构建以锂电池新材料为主导,挥发性有机物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途径影响周边环境,大气污染物已通过模型计算进行充分论证,少量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途径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通过总量控制、防渗等环保措施基本可控,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基本满足。

对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重点行业环境管理要求提出根据《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GB/T39217-2020)、《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 第1部分 总则》、《化工园区公共管理管理规程》(GBT36762)、《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并参考沿海地区化工园区管理相关办法,提出环境管理要求:重点关注特征污染物,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加强生产废水收集、处理监管,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管控,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要求,提升污染物收集能力、污染物处置能力、监测监控能力。

11、园区碳排放控制对策

园区应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园区工业节能,延伸产业链,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园区单位用地产值。园区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能源梯级利用,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鼓励企业开展项目CCS(碳捕捉和储存)、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分析,从碳源头、排放等途径采取控制措施,降低碳排放量。推动园区建筑节能。园区加强新能源的利用如新能源公共交通、太阳能,路灯等照明设施可利用太阳能,还可使用清洁能源、污泥、或其他生物质废料替代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园区应结合项目 (略) 及全区的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积极摸索开展碳排放交易、碳排放履约等。

12、联防联控措施

联防联控措施主要包括:大气联防联控措施、地表水上下游联防联控措施、*海污染联防联控措施、自然资源调查联动措施、固体废物非法转移部门联防联控措施, (略) 、 (略) 联合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联合整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等。

三、综合评价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并严格落实空间管控、总量控制和环境准入要求,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化工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或建议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示主要就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针对规划的开发与相关法规、政策的符合性以及规划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和采取环保措施是否合理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规划实施的单位和个人。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个人意见表及单位意见表链接见本文附件1和附件2。

3.对规划实施后其他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1)规划环评委托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二楼208a

联系人: 蒋达东

联系电话:0775-*

电子邮箱:*@*63.com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略)

单位地址: (略) 青秀区教育路5号(邮编*)

联系人: 曹工

联系电话:0771-*

电子邮箱:*@*26.com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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