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6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年产1500吨橡胶制品搬迁扩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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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6日市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江阴市-年产1500吨橡胶制品搬迁扩能项目

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年产1500吨橡胶制品搬迁扩能项目

(略) 青阳镇振阳路13号

(略) (略)

(略) 远盛 (略)

本项目拟将项目整体 (略) 青阳镇振阳路13号,租赁现有厂房5000平方米,进行橡胶制品的搬迁扩能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橡胶制品1500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水: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接管 (略) (略) 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锡澄运河。

2、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经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未捕集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GB27632-2011表6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达到GB14554-93表1标准。厂界内非*烷总烃达到DB32/4041-2021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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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金属零部件600吨新建项目

(略) 青阳镇工业园区圣杨路17号

(略) (略)

(略) 远盛 (略)

本项 (略) 青阳镇工业园区圣杨路17号,租赁现有厂房1000平方米,新建金属零部件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金属零部件600吨。

1、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接管 (略) (略) 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锡澄运河。

2、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未捕集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内非*烷总烃达到DB32/4439-2022表3中相应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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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1000吨汽车配件项目

(略) 青阳镇圣杨路23号

荣世通车用空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略) 天瑞节能 (略)

荣世通车用空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11日,公 (略) 青阳镇圣杨路23号,在工业集中区内, (略) (略) 厂房820平方米,新增淬火炉、回火炉、数控车床、加工中心、钻床、液压机等国产设备19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加工汽车配件1000吨。

1、废气:本项目金加工工序皂化液挥发产生油雾,经设备配套的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本项目非*烷总烃含有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因此确定该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从本报告附图3中可知,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之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故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控制范围内。

2、废水:本项目厂区按“清污分流”制实施,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建设地污水管网已建成, (略) 源通 (略) 集中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锡澄运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钻床、液压机、淬火炉、回火炉,噪声源强≤8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经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氧化皮、废金属、废机油、废皂化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废滤芯以及生活垃圾。废氧化皮、废金属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皂化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废滤芯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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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钢化玻璃100万平方米扩建项目

(略) 青阳镇锡澄路1327号

(略) (略)

(略) 天瑞节能 (略)

(略) (略) 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 (略) 青阳镇锡澄路1327号( (略) 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北区A-6号),其“塑料制品、电器配件”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于2004年12月8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设计全厂产能为年产500吨PVC型材、100万套PVC配件、4万件电器配件,其“年产1300吨电器配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月30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设计全厂产能为1300吨电器配件,已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0XC001,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现拟利用自有闲置厂房3000平方米进行扩建,原有设备不变,新增钢化炉、双边磨、清洗机、开槽机、打孔机、丝印机、烘道、切片机、空压机以及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共81台(套),项目投产后,年新增钢化玻璃100万平方米。

1、废气:本项目印刷、烘干环节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略) (略)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钢化炉、双边磨、清洗机、开槽机、打孔机、丝印机、烘道、切片机、空压机以及风机等生产设施,噪声源强≤9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经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是废玻璃、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废玻璃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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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新增2万支胶辊扩建项目

(略) 青阳镇工业园区振阳路19号

(略) (略)

(略) 天瑞节能 (略)

(略) (略) 成立于2011年1月6日, (略) 青阳镇工业园区振阳路19号,其“年产5000支橡胶辊筒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12月14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2014年6月24日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年产能为5000支橡胶辊筒,已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Q,现 (略) (略) 闲置厂房3417.93平方米进行原地扩建,原有设备不变,新增车床、铣床、电焊机、磨床、抛丸机、捏合机、开炼机、包胶机、硫化罐、烘箱、浇注机、切胶机、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45台(套),项目投产后,年新增2万支胶辊。

1、废气:本项目焊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磨、炼胶、包胶、硫化、拌料、浇注、固化环节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经布袋除尘+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略) 源通 (略)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床、铣床、电焊机、磨床、抛丸机、捏合机、开炼机、包胶机、硫化罐、烘箱、浇注机、切胶机、空压机、冷却塔以及风机等生产设施,噪声源强≤85dB(A)。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经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是废金属、橡胶边角料、聚氨酯边角料、废包装袋、滤尘、焊渣、废钢丸、废机油、废皂化液、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废金属、橡胶边角料、聚氨酯边角料、废包装袋、滤尘、焊渣、废钢丸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皂化液、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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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 (略) 行政审批局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况( (略) )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年产1500吨橡胶制品搬迁扩能项目

(略) 青阳镇振阳路13号

(略) (略)

(略) 远盛 (略)

本项目拟将项目整体 (略) 青阳镇振阳路13号,租赁现有厂房5000平方米,进行橡胶制品的搬迁扩能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橡胶制品1500吨的生产能力。

1、废水:本项目无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接管 (略) (略) 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锡澄运河。

2、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经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未捕集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GB27632-2011表6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达到GB14554-93表1标准。厂界内非*烷总烃达到DB32/4041-2021表2中相应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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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金属零部件600吨新建项目

(略) 青阳镇工业园区圣杨路17号

(略) (略)

(略) 远盛 (略)

本项 (略) 青阳镇工业园区圣杨路17号,租赁现有厂房1000平方米,新建金属零部件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金属零部件600吨。

1、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接管 (略) (略) 集中处理,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锡澄运河。

2、废气:颗粒物、非*烷总烃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非*烷总烃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未捕集的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内非*烷总烃达到DB32/4439-2022表3中相应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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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加工1000吨汽车配件项目

(略) 青阳镇圣杨路23号

荣世通车用空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略) 天瑞节能 (略)

荣世通车用空调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11日,公 (略) 青阳镇圣杨路23号,在工业集中区内, (略) (略) 厂房820平方米,新增淬火炉、回火炉、数控车床、加工中心、钻床、液压机等国产设备19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加工汽车配件1000吨。

1、废气:本项目金加工工序皂化液挥发产生油雾,经设备配套的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生产车间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车间通风,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等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使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

本项目非*烷总烃含有多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因此确定该项目以生产车间为界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根据实际调查,从本报告附图3中可知,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之内无敏感保护目标,故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可控制范围内。

2、废水:本项目厂区按“清污分流”制实施,无生产废水排放,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建设地污水管网已建成, (略) 源通 (略) 集中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锡澄运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钻床、液压机、淬火炉、回火炉,噪声源强≤8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经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氧化皮、废金属、废机油、废皂化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废滤芯以及生活垃圾。废氧化皮、废金属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废机油、废皂化液、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废滤芯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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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钢化玻璃100万平方米扩建项目

(略) 青阳镇锡澄路1327号

(略) (略)

(略) 天瑞节能 (略)

(略) (略) 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 (略) 青阳镇锡澄路1327号( (略) 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北区A-6号),其“塑料制品、电器配件”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于2004年12月8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设计全厂产能为年产500吨PVC型材、100万套PVC配件、4万件电器配件,其“年产1300吨电器配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1月30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设计全厂产能为1300吨电器配件,已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0XC001,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现拟利用自有闲置厂房3000平方米进行扩建,原有设备不变,新增钢化炉、双边磨、清洗机、开槽机、打孔机、丝印机、烘道、切片机、空压机以及风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共81台(套),项目投产后,年新增钢化玻璃100万平方米。

1、废气:本项目印刷、烘干环节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略) (略)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钢化炉、双边磨、清洗机、开槽机、打孔机、丝印机、烘道、切片机、空压机以及风机等生产设施,噪声源强≤90dB(A)。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经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是废玻璃、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废玻璃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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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2万支胶辊扩建项目

(略) 青阳镇工业园区振阳路19号

(略) (略)

(略) 天瑞节能 (略)

(略) (略) 成立于2011年1月6日, (略) 青阳镇工业园区振阳路19号,其“年产5000支橡胶辊筒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12月14日 (略) 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2014年6月24日通过“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年产能为5000支橡胶辊筒,已申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Q,现 (略) (略) 闲置厂房3417.93平方米进行原地扩建,原有设备不变,新增车床、铣床、电焊机、磨床、抛丸机、捏合机、开炼机、包胶机、硫化罐、烘箱、浇注机、切胶机、空压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45台(套),项目投产后,年新增2万支胶辊。

1、废气:本项目焊接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磨、炼胶、包胶、硫化、拌料、浇注、固化环节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经布袋除尘+静电除油+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 (略) 源通 (略) 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床、铣床、电焊机、磨床、抛丸机、捏合机、开炼机、包胶机、硫化罐、烘箱、浇注机、切胶机、空压机、冷却塔以及风机等生产设施,噪声源强≤85dB(A)。经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经车间、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固废主要是废金属、橡胶边角料、聚氨酯边角料、废包装袋、滤尘、焊渣、废钢丸、废机油、废皂化液、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废金属、橡胶边角料、聚氨酯边角料、废包装袋、滤尘、焊渣、废钢丸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废皂化液、废包装桶、废油、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收集后处置,本项目固废均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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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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