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于洪新城18#地块项目排水接驳工程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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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于洪新城18#地块项目排水接驳工程批前公示

于洪区于洪新城18#地块项目排水接驳工程批前公示


于洪新城18#地块商业项目排水接驳工程,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线位:于洪区吉力湖街,长度39米(详见公示定线图)。

1. 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日-8月22日(7个工作日)

2. 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1)咨询电话

建设单位:沈阳 (略) 024-*

设计单位:汉宸国际 (略) 024-*

主管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024-*

(2)信函请邮寄至: (略) 于洪区沈大路 (略) 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以邮到日期为准)

(3)*@*ttp://**(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3. 本方案设计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略) 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日



于洪区于洪新城18#地块项目排水接驳工程批前公示


于洪新城18#地块商业项目排水接驳工程,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规划线位:于洪区吉力湖街,长度39米(详见公示定线图)。

1. 公示及收集意见日期:**日-8月22日(7个工作日)

2. 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或提出意见;

(1)咨询电话

建设单位:沈阳 (略) 024-*

设计单位:汉宸国际 (略) 024-*

主管部门: (略) 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024-*

(2)信函请邮寄至: (略) 于洪区沈大路 (略) 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以邮到日期为准)

(3)*@*ttp://**(注明:规划公示字样)

反馈意见请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如因信息不完整或不真实导致无法核对相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3. 本方案设计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




(略) 自然资源局于洪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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