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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1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传真:0954-*
通讯地址: (略) 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泾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 | (略) 泾源县 |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本项目位于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北侧0.9公里处山坡内,实际总占地面积56666.95m2(约85亩),项目设计库容为40万m3,同时由于修建344国道原垃圾填埋场被占用,原堆放生活垃圾8万立方需转移至本次新建垃圾填埋场。因此实际库容余量为32万m3,扣除覆盖土层及渗滤液导排、填埋气导排设施的容积,实际有效容积为28万m3,设计服务期限为15年(2015—2030年),主要服务于泾源县县城(香水镇,不包含旅游区),项目四周均为林地,东北侧为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总投资2055.39万元,环保投资794.25万元。 | (一)施工期 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建成运行多年,经现场踏勘,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工程、填埋气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管理站房、地磅及绿化隔离带等辅助工程运行完好,项目施工期影响已结束。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无组织排放的道路运输扬尘、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过程产生的扬尘,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及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 建设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在填埋场中设高出作业面2.0m导气石笼,随着填埋层上升,导气石笼也加高处理,以导排产生的气体,石笼可随垃圾填埋高度不断加高,对废气导排系统的管理,要保证导气系统的畅通,防止瘀阻;每天按时对作业单元喷洒药物,采用喷洒消臭、脱臭剂的方式,可以起到掩蔽、中和或消除恶臭的作用;渗滤液收集池加盖等措施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二级新扩改标准。 垃圾运输车采用密封式车辆运输,填埋区应配备洒水车,对扬尘较大的道路也作业区洒水,以控制扬尘的产生;垃圾填埋作业时建立定期洒水制度,洒水降尘;在垃圾卫生填埋场四周设置不低于2.5m高的铁丝围护网,以防止垃圾中的塑料类、纸张等轻质类固废的飞扬污染影响垃圾填埋库区周围环境;填埋区周边按设计要求采取绿化,在填埋场周边设置10m宽的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颗粒物在厂界执行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渗滤液,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导排系统包括导排主盲沟、导排支盲沟及渗滤液导排管等,设置渗滤液收集池贮存,渗滤液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30m3/d,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工艺)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后回喷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降尘,浓缩液直接回灌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3、运营期地下水防治措施 根据填埋场的性质、地质条件特征对填埋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渗区必须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项目填埋场底部、边坡以及渗滤液收集池底部采用“HDPE膜+土工布”进行复合防渗,以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一般防渗区指除重点污染防渗区以外的管理站、道路等。管理站采用非铺砌地坪或者普通混凝土地坪,地基按民用建筑要求处理即可,道路采用水泥硬化。采取以上措施后,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07)中相关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废渗透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直接运至本项目填埋区填埋;废渗透膜由维修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场区贮存。 5、噪声防治措施 运行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因机械故障产生突发噪声;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起到隔声降噪等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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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泾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 | (略) 泾源县 | 泾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宁夏北国润清 (略) | 本项目位于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北侧0.9公里处山坡内,实际总占地面积56666.95m2(约85亩),项目设计库容为40万m3,同时由于修建344国道原垃圾填埋场被占用,原堆放生活垃圾8万立方需转移至本次新建垃圾填埋场。因此实际库容余量为32万m3,扣除覆盖土层及渗滤液导排、填埋气导排设施的容积,实际有效容积为28万m3,设计服务期限为15年(2015—2030年),主要服务于泾源县县城(香水镇,不包含旅游区),项目四周均为林地,东北侧为泾源县轻工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总投资2055.39万元,环保投资794.25万元。 | (一)施工期 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建成运行多年,经现场踏勘,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系统、渗滤液导排工程、填埋气导排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系统、管理站房、地磅及绿化隔离带等辅助工程运行完好,项目施工期影响已结束。 (二)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 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是无组织排放的道路运输扬尘、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过程产生的扬尘,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及渗滤液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 建设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在填埋场中设高出作业面2.0m导气石笼,随着填埋层上升,导气石笼也加高处理,以导排产生的气体,石笼可随垃圾填埋高度不断加高,对废气导排系统的管理,要保证导气系统的畅通,防止瘀阻;每天按时对作业单元喷洒药物,采用喷洒消臭、脱臭剂的方式,可以起到掩蔽、中和或消除恶臭的作用;渗滤液收集池加盖等措施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的二级新扩改标准。 垃圾运输车采用密封式车辆运输,填埋区应配备洒水车,对扬尘较大的道路也作业区洒水,以控制扬尘的产生;垃圾填埋作业时建立定期洒水制度,洒水降尘;在垃圾卫生填埋场四周设置不低于2.5m高的铁丝围护网,以防止垃圾中的塑料类、纸张等轻质类固废的飞扬污染影响垃圾填埋库区周围环境;填埋区周边按设计要求采取绿化,在填埋场周边设置10m宽的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颗粒物在厂界执行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渗滤液,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导排系统包括导排主盲沟、导排支盲沟及渗滤液导排管等,设置渗滤液收集池贮存,渗滤液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30m3/d,采用“预处理+两级DTRO”工艺)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后回喷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用于降尘,浓缩液直接回灌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3、运营期地下水防治措施 根据填埋场的性质、地质条件特征对填埋场进行分区防渗,重点污染防渗区必须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项目填埋场底部、边坡以及渗滤液收集池底部采用“HDPE膜+土工布”进行复合防渗,以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一般防渗区指除重点污染防渗区以外的管理站、道路等。管理站采用非铺砌地坪或者普通混凝土地坪,地基按民用建筑要求处理即可,道路采用水泥硬化。采取以上措施后,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07)中相关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产生的废渗透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直接运至本项目填埋区填埋;废渗透膜由维修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场区贮存。 5、噪声防治措施 运行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因机械故障产生突发噪声;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起到隔声降噪等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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