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北部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青岛北部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 青岛北部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即墨区蓝村镇南泉三城路83号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斯坦德衡立环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4506万元,专用线全长:2.19km,占地面积:82050.25m2。本铁路专用线运输货物品主要为钢材、水泥及纸箱等,工程货运量为50万吨/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内燃机废气:禁止专用线货车超载运输,与铁路局对接机车进行维护保养记录,保证其正常运行,加强区域周边绿化;装卸车粉尘:加强装卸作业的管理,装卸前后对卸货场地地面进行清洁、吸尘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区 (略) 处理,废水接管标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规定。 项目须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制定城镇或园区发展规划时,铁路两侧200米区域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选择低噪声设备规范安装、调整动平衡安装禁鸣、限速标志;定期对列车车轮进行维护,对轨道进行定期打磨,对沿线的道岔及小半径路段进行涂油维护,减少噪声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振动防治措施。城市规划与管理措施从振动环境要求出发,建议铁路两侧不宜新建振动敏感建筑物;在车辆上采取减振措施;敏感路段采用无缝长钢轨;线路运营后应及时修磨轨面,加强轨道不平顺管理,执行严格的养护维修作业计划,确保轨道处于良好的平顺状态。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 |
邮政编码: | * |
项目名称: | 青岛北部物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即墨区蓝村镇南泉三城路83号 | |
建设单位: | 青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斯坦德衡立环 (略)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至 2023年08月22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4506万元,专用线全长:2.19km,占地面积:82050.25m2。本铁路专用线运输货物品主要为钢材、水泥及纸箱等,工程货运量为50万吨/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内燃机废气:禁止专用线货车超载运输,与铁路局对接机车进行维护保养记录,保证其正常运行,加强区域周边绿化;装卸车粉尘:加强装卸作业的管理,装卸前后对卸货场地地面进行清洁、吸尘处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即墨区 (略) 处理,废水接管标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氨氮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规定。 项目须对危废暂存场所等进行严格防渗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制定城镇或园区发展规划时,铁路两侧200米区域内不宜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选择低噪声设备规范安装、调整动平衡安装禁鸣、限速标志;定期对列车车轮进行维护,对轨道进行定期打磨,对沿线的道岔及小半径路段进行涂油维护,减少噪声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严格落实振动防治措施。城市规划与管理措施从振动环境要求出发,建议铁路两侧不宜新建振动敏感建筑物;在车辆上采取减振措施;敏感路段采用无缝长钢轨;线路运营后应及时修磨轨面,加强轨道不平顺管理,执行严格的养护维修作业计划,确保轨道处于良好的平顺状态。 (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即墨区壮武路496号 | |
邮政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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