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8月16日拟作出沈阳沈大医院有限公司建大院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铁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8月16日拟作出沈阳沈大医院有限公司建大院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 (略) 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综合服务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区建设项目 | (略) 铁西区建设东路23号 | (略) | 沈阳 (略) | 本次环评主要内容为拟投资7000万元, (略) (略) 铁西区建设东路23号进行项目建设,占地面积2253.5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厅、妇科白斑诊区、不孕症诊区、妇科治疗区、男科治疗区、生殖中心、手术区、皮肤治疗区、检验科、药局、门诊处置室、康复科、治疗室等。项目建成后,拟设置床位99张,日接待患者99人。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3万元 | (一)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通过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根据“报告表”,污水处理设施周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根据“报告表”,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 医疗废水与生 (略) 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70立方米/日,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设备、水泵、风机、空调、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房间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西侧和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侧和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未沾染试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应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其处置。 (一)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通过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根据“报告表”,污水处理设施周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根据“报告表”,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 医疗废水与生 (略) 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70立方米/日,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设备、水泵、风机、空调、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房间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西侧和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侧和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未沾染试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应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其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 (略) 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建设综合服务区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区建设项目 | (略) 铁西区建设东路23号 | (略) | 沈阳 (略) | 本次环评主要内容为拟投资7000万元, (略) (略) 铁西区建设东路23号进行项目建设,占地面积2253.5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接待厅、妇科白斑诊区、不孕症诊区、妇科治疗区、男科治疗区、生殖中心、手术区、皮肤治疗区、检验科、药局、门诊处置室、康复科、治疗室等。项目建成后,拟设置床位99张,日接待患者99人。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3万元 | (一)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通过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根据“报告表”,污水处理设施周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根据“报告表”,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 医疗废水与生 (略) 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70立方米/日,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设备、水泵、风机、空调、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房间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西侧和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侧和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未沾染试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应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其处置。 (一)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废气通过加盖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排放。根据“报告表”,污水处理设施周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排放。根据“报告表”,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水污染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等。 医疗废水与生 (略) 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仙女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70立方米/日,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工艺。根据“报告表”,项目废水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设备、水泵、风机、空调、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运行,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封闭房间内,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项目西侧和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东侧和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值满足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危废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材料(未沾染试剂)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企业应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与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委托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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