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力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安徽力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安 (略) 对《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张思方。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
建设地点:淮北经济开发区长城创业园龙兴路22号
建设单位:安 (略)
联系人:张思方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 (略)
一、项目概况:
安 (略) 位于淮北经济开发区长城创业园龙兴路22号,投资7000万元,建成年产4500万只18650型圆柱锂离子电池,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未建。
2019年9月, (略) 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作出了《关于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年1月项目电池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已建成并进入调试阶段,2023年4月9日~2023年4月10日和5月29日~5月30日,安徽 (略) 对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环保验收进行现场检测。目前该项目已建成且已调试完毕,符合阶段性验收监测条件。2023年4月9日~2023年4月10日和5月29日~5月30日,安徽 (略) 对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环保验收进行现场检测。 2023年7月28日,安 (略) 在该公司主持召开了“安 (略) 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竣工(阶段性)环保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测单位。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安 (略) 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安 (略) 两条正极涂布生产线、两条负极涂布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和环保设施(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内容表)。项目事故池依托创新产业园二期配套建设的公用事故池,其配套收集管网均建成;每逢节假日需对负极搅拌罐进行清洗,该过程由干式擦拭变更为用水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采样板式陶瓷膜过滤后回用于保洁用水;项目烘干废气经“二级冷凝回收系统+水喷淋吸收”处理调整为烘干废气经“三级冷凝回收系统+水喷淋吸收”处理。其他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
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纯水设备运行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废水、厂房地面保洁废水、搅拌罐清洗废水、清洗涂油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口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接入淮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保洁废水、搅拌罐清洗水、清洗涂油废水经陶瓷膜过滤回用于保洁。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口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接入淮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1)配料投料粉尘
项目正负极配料各设1间配料间,由过道隔开,生产车间设计为十万级洁净车间,其中配料间所在区域为百万级洁净区,由空调向外界抽风,使配料间内形成微负压。
配料车间封闭,产生的粉尘少量经空调换气等设备抽至车间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大部分沉降至搅拌车间地面,正极与负极搅拌车间对于沉降在地面的粉尘分别采用两个车间专用的手持吸尘器收集,收集后的粉尘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
(2)NMP废气
项目设置正极涂布机各配备一套冷凝回收装置。涂布机自身带有烘箱,利用电热循环热风烘干正极片。本项目正极制浆过程使用NMP作为溶剂,NMP原料价格较高,具有较好的回收利用价值,且回收利用率较高。建设单位采用冷凝回收装置进行NMP。每台涂布烘干机配置一台引风机,引风机引出的废气连至NMP回收装置,进行冷凝回收,冷凝机为三级冷凝,未冷凝下来的NMP废气经水喷淋吸收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两套回收系统共用一根排气筒)。
(3)注液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电解液注液过程在密闭注液车间的真空手套箱内进行,在自动注液机安装安全压力阀,压力阀释放压力过程中,电解液有机溶剂会少量挥发。
(4)涂油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涂油在密闭的全自动涂油机内进行,涂油机安装有压力阀,压力阀释放压力过程中防锈油会挥发有机废气。
根据车间平面布置,注液工序与涂油工序相距较近,且产生的废气比较类似,均为非*烷总烃,因此,将注液机与涂油机内废气经引风设备引至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涂布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90dB(A)。通过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同时通过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使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最低程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NMP包装空桶、电解液包装空桶收集后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NMP废液收集后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废隔膜、废铜箔、铝箔、不合格电芯、不合格电池、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处理该类固废的企业回收。沉淀池沉渣、搅拌车间地面吸尘保洁产生的废粉尘统一收集,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定期由原料供应商回收。
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厂区暂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安徽 (略) 提供的《安 (略) 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4.1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淮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2废气监测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无组织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的排放限值。
4.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4总量控制指标分析
项目运营期按300天每天24小时计算,则非*烷总烃排放量0.398t/a, (略) 环保局核定该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VOCs:1.59t/a。
五、验收结论:
安 (略) 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相关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浓度及总量达标排放,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法处罚,因此,本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后续管理要求:
1、在今后的生产中加强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自公示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3年7月31日-2021年8月25日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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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安 (略) 对《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张思方。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
建设地点:淮北经济开发区长城创业园龙兴路22号
建设单位:安 (略)
联系人:张思方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 (略)
一、项目概况:
安 (略) 位于淮北经济开发区长城创业园龙兴路22号,投资7000万元,建成年产4500万只18650型圆柱锂离子电池,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未建。
2019年9月, (略) 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作出了《关于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3年1月项目电池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已建成并进入调试阶段,2023年4月9日~2023年4月10日和5月29日~5月30日,安徽 (略) 对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环保验收进行现场检测。目前该项目已建成且已调试完毕,符合阶段性验收监测条件。2023年4月9日~2023年4月10日和5月29日~5月30日,安徽 (略) 对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环保验收进行现场检测。 2023年7月28日,安 (略) 在该公司主持召开了“安 (略) 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竣工(阶段性)环保自主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测单位。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为安 (略) 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阶段性)验收,验收范围为安 (略) 两条正极涂布生产线、两条负极涂布生产线及其配套工程和环保设施(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内容表)。项目事故池依托创新产业园二期配套建设的公用事故池,其配套收集管网均建成;每逢节假日需对负极搅拌罐进行清洗,该过程由干式擦拭变更为用水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采样板式陶瓷膜过滤后回用于保洁用水;项目烘干废气经“二级冷凝回收系统+水喷淋吸收”处理调整为烘干废气经“三级冷凝回收系统+水喷淋吸收”处理。其他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
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纯水设备运行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废水、厂房地面保洁废水、搅拌罐清洗废水、清洗涂油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口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接入淮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保洁废水、搅拌罐清洗水、清洗涂油废水经陶瓷膜过滤回用于保洁。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污水口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接入淮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1)配料投料粉尘
项目正负极配料各设1间配料间,由过道隔开,生产车间设计为十万级洁净车间,其中配料间所在区域为百万级洁净区,由空调向外界抽风,使配料间内形成微负压。
配料车间封闭,产生的粉尘少量经空调换气等设备抽至车间外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大部分沉降至搅拌车间地面,正极与负极搅拌车间对于沉降在地面的粉尘分别采用两个车间专用的手持吸尘器收集,收集后的粉尘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
(2)NMP废气
项目设置正极涂布机各配备一套冷凝回收装置。涂布机自身带有烘箱,利用电热循环热风烘干正极片。本项目正极制浆过程使用NMP作为溶剂,NMP原料价格较高,具有较好的回收利用价值,且回收利用率较高。建设单位采用冷凝回收装置进行NMP。每台涂布烘干机配置一台引风机,引风机引出的废气连至NMP回收装置,进行冷凝回收,冷凝机为三级冷凝,未冷凝下来的NMP废气经水喷淋吸收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两套回收系统共用一根排气筒)。
(3)注液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电解液注液过程在密闭注液车间的真空手套箱内进行,在自动注液机安装安全压力阀,压力阀释放压力过程中,电解液有机溶剂会少量挥发。
(4)涂油工序有机废气
项目涂油在密闭的全自动涂油机内进行,涂油机安装有压力阀,压力阀释放压力过程中防锈油会挥发有机废气。
根据车间平面布置,注液工序与涂油工序相距较近,且产生的废气比较类似,均为非*烷总烃,因此,将注液机与涂油机内废气经引风设备引至一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涂布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90dB(A)。通过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同时通过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使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达到最低程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NMP包装空桶、电解液包装空桶收集后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NMP废液收集后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废隔膜、废铜箔、铝箔、不合格电芯、不合格电池、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交由处理该类固废的企业回收。沉淀池沉渣、搅拌车间地面吸尘保洁产生的废粉尘统一收集,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定期由原料供应商回收。
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厂区暂存,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安徽安徽 (略) 提供的《安 (略) 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4.1废水监测结论
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淮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2废气监测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锂离子/锂电池”,无组织非*烷总烃和颗粒物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中的排放限值。
4.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4总量控制指标分析
项目运营期按300天每天24小时计算,则非*烷总烃排放量0.398t/a, (略) 环保局核定该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VOCs:1.59t/a。
五、验收结论:
安 (略) 年产30万套锂离子动力电池组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制度,相关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浓度及总量达标排放,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违法处罚,因此,本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后续管理要求:
1、在今后的生产中加强管理,加强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自公示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公示期:2023年7月31日-2021年8月25日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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