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BSL-3及生产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BSL-3及生产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蒙古必威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必威 (略) 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BSL-3)及生产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必威 (略) 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BSL-3)及生产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内蒙古必威 (略) 厂区内,将口蹄疫疫苗GMP生产车间内现有的灌装生产线升级改造为高速罐装线,疫苗年产量由12亿毫升扩增至20亿毫升,并将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200吨/天提升至500吨/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BSL-3)面积增加4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8.1%。
项目为扩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GMP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后通过双层高效过滤装置处理,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质检实验室实验操作在生物安全柜或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废气经高效过滤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进行封闭,恶臭气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健康动物饲养区及时清理动物粪便并喷洒除臭剂,检验用动物饲养区负压收集废气后通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实验废液、灭菌柜废水、消毒灭菌排水、笼舍清洗废水、工作人员沐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等含病原微生物的废水经活毒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大动物尸解废水、空调系统换热冷凝水、制水制备排水、化学洗涤塔废水等一并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须做好活毒废水处理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按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测系统,避免污染地下水。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一次性防护设施、小型动物尸体等由专用容器收集后送高压灭菌柜消毒处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大型动物尸体经蒸煮干燥罐处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污泥经脱水处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4日
内蒙古必威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必威 (略) 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BSL-3)及生产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必威 (略) 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BSL-3)及生产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和林格尔乳业开发区内蒙古必威 (略) 厂区内,将口蹄疫疫苗GMP生产车间内现有的灌装生产线升级改造为高速罐装线,疫苗年产量由12亿毫升扩增至20亿毫升,并将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由200吨/天提升至500吨/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BSL-3)面积增加4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7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28.1%。
项目为扩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GMP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后通过双层高效过滤装置处理,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质检实验室实验操作在生物安全柜或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废气经高效过滤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池体进行封闭,恶臭气体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健康动物饲养区及时清理动物粪便并喷洒除臭剂,检验用动物饲养区负压收集废气后通过高效过滤器过滤处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 加强水环境保护。实验废液、灭菌柜废水、消毒灭菌排水、笼舍清洗废水、工作人员沐浴废水、空调系统排水等含病原微生物的废水经活毒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大动物尸解废水、空调系统换热冷凝水、制水制备排水、化学洗涤塔废水等一并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7-2008)表2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须做好活毒废水处理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按规定设置地下水监测系统,避免污染地下水。
4. 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 加强固废管理。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一次性防护设施、小型动物尸体等由专用容器收集后送高压灭菌柜消毒处理,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大型动物尸体经蒸煮干燥罐处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污泥经脱水处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管理。
6. 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 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4日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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