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1kt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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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1kt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的申请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1kt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长丰方 (略)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凤湖东路与嘉兴路交口。

建设内容:本次技改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拟利用现有闲置的半成品车间,建筑面积5670m2,购置隧道窑生产设施,新增再次焙烧工序,取消再次焙烧外委加工处理,其他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基本保持一致?技改完成后产品类型和产能保持不变,为年产21kt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仅新增职工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

废气:项目新增的废气主要为再次焙烧烟气。

固体废弃物: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焙烧碎、废焦油、脱硫废盐和废耐火材料。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隧道窑和循环水系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管网敷设至厂区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回用至循环冷却和脱硫补水;污水管网敷设至厂区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下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经下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永丰水库河。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隧道窑产生的焙烧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电捕焦油器+石灰石脱硫”工艺,处理后尾气经1根40m高3-2#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焦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焙烧碎回用于生产,脱硫废盐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 (略)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长丰方 (略) 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1kt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择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可稳定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功能级别;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出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本评价认为在满足本次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长丰方 (略)

联系人:黄部长,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51-*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解压密码*).zip

附件2:公众参与意见表(解压密码*).zip

长丰方 (略)

2023年8月16日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1kt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技改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长丰方 (略)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下塘镇工业园凤湖东路与嘉兴路交口。

建设内容:本次技改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拟利用现有闲置的半成品车间,建筑面积5670m2,购置隧道窑生产设施,新增再次焙烧工序,取消再次焙烧外委加工处理,其他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基本保持一致?技改完成后产品类型和产能保持不变,为年产21kt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项目仅新增职工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

废气:项目新增的废气主要为再次焙烧烟气。

固体废弃物: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焙烧碎、废焦油、脱硫废盐和废耐火材料。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隧道窑和循环水系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管网敷设至厂区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回用至循环冷却和脱硫补水;污水管网敷设至厂区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下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经下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永丰水库河。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隧道窑产生的焙烧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电捕焦油器+石灰石脱硫”工艺,处理后尾气经1根40m高3-2#排气筒排放。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焦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焙烧碎回用于生产,脱硫废盐外售综合利用,废耐火 (略)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长丰方 (略) 50kt/a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1kt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技改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择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水、废气、噪声可稳定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现有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功能级别;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在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出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本评价认为在满足本次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1;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长丰方 (略)

联系人:黄部长,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51-*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2。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新型炭材料科技项目一期工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解压密码*).zip

附件2:公众参与意见表(解压密码*).zip

长丰方 (略)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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