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9月3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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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9月3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7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克拉玛依采油一厂红浅稠油油田生产污水达标项目

克拉玛依采油一厂红浅稠油处理站东南侧约170m,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5°25"15.00",东经84°47"57.00",西北侧为红浅稠油处理站,东北侧为万方应急池,东南侧为红浅稠油处理站油田污泥暂存池,西南侧为红浅二级配气站。

(略) (略)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建设橇装式污水处理设备10套(8用2备),采用“曝气调节+旋流气浮+A/O生化处理工艺,实际处理能力为1500m3/d;深度处理装置1套,采用“活性炭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实际处理能力200m3/d。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及扰动范围,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平整土地,对站场永久性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处理,运营期加强对植物的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

2、强化污水处理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来水经本项目达标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后,其中1300m3/d通过5.5km的已建管网排入红浅生物氧化塘的潜流湿地和蒸发湿地,用于芦苇等植被的灌溉,剩余200m3/d进入深度处理装置,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用于红浅稠油处理站 (略) 农业综合开发区绿地灌溉。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反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全部返回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

落实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各装置区、管线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域均须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和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生化污泥须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如生化污泥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则应脱水至含水率60%以下 (略)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置。

5、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概率,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仪器,排污口按照规范设立标识。

7、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93.7%的人同意;6.3%的人认为无所谓。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人同意项目建设,没有人表示反对。

2

风城油田风26井区乌017等评价井钻试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乌尔禾区

中 (略) 开发公司

新疆天合 (略)

在风26井区二叠系乌尔禾组油藏部署3口评价井,井号分别为乌017、乌021、乌022,设计井深2570m,钻井总进尺为0.77×104m,井型均为直井。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钻井废水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排入井场方罐中,拉运至风城2号稠油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3

风城油田重1井区齐古组油藏2018年实施区水平井辅助SAGD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乌尔禾区

中 (略) 开发公司

新疆天合 (略)

部署9口常规水平井,井号分别为FHW338T 、FHW339T、FHW340T、FHW341T、FHW342T、FHW343T、FHW344T、FHW345T、FHW346T,单井井深1000m,钻井总进尺为0.9×104m,设计单井产能7.5t/d,新增产能1.5×104t/a;新建10井式多通阀管汇站1座;新建配套单井管道4.5km,集油支线4.0km;新增注汽锅炉2座(利旧搬迁)。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钻井废水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排入井场方罐中,拉运至风城2号稠油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4

风城超稠油油藏重18井区东南部2018~2019年开发地面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乌尔禾区风城油田18井区东南部

(略)

新疆天合 (略)

部署SAGD双水平井56井组,部署直井56口(其中27口为控制井,29口为直井辅助井),老井利用17口,用于直井辅助SAGD生产,总井数185口,新建产能26.88×104t。新建注汽站2座,10井式多通阀管汇站6座、8井式多通阀管汇站5座、12井式多通阀管汇站1座。新建配套单井管道14.0km,集油支线8.5km,集油管道7.0km,单井注采合一管道12.0km,注汽管线7.5km,供水管线2.0km、天然气管线4.5km、四级道路1.15km。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注汽锅炉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排放限值;

3.井下作业废水、高含盐水、采出水排入井场方罐中,拉运至风城2号稠油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5

J4201井、J4203井、J4204井、JD4202井钻井项目

克拉玛依油田四2区,位 (略) 西南约20km处

新疆油 (略)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J4201井、J4203井、J4204井、JD4202井4口采油井,设计井深分别为940m、970m、560m、520m。完井测试后,若采油井具有工业开采价值,则在站场建设完成后进行采油;若没有工业开采价值,采用水泥浆封井。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试油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均排入井场方罐中,分别拉运至二东区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6

CF0628井、CF0630井、CF0616井钻井项目

车排子油田车302-车峰6井区,距五五新镇北东约30km处

新疆油 (略)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CF0628井、CF0630井、CF0616井3口采油井,设计井深均为2700m。完井测试后,若采油井具有工业开采价值,则在站场建设完成后进行采油;若没有工业开采价值,采用水泥浆封井。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试油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均排入井场方罐中,分别拉运至车排子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7

CF0642井、CF0643井、CF0635井钻井项目

车排子油田车302-车峰6井区,距五五新镇北东约30km处

新疆油 (略)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CF0642井、CF0643井、CF0635井3口采油井,设计井深均为2700m。完井测试后,若采油井具有工业开采价值,则在站场建设完成后进行采油;若没有工业开采价值,采用水泥浆封井。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试油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均排入井场方罐中,分别拉运至车排子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8

CH3085井、CH3086井、CH3066井钻井项目

车排子油田车302-车峰6井区,距五五新镇北东约30km处

新疆油 (略)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CH3085井、CH3086井、CH3066井3口采油井,设计井深均为2700m。完井测试后,若采油井具有工业开采价值,则在站场建设完成后进行采油;若没有工业开采价值,采用水泥浆封井。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试油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均排入井场方罐中,分别拉运至车排子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环评公告1.rar
环评公告2.rar
环评公告3.rar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7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克拉玛依采油一厂红浅稠油油田生产污水达标项目

克拉玛依采油一厂红浅稠油处理站东南侧约170m,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45°25"15.00",东经84°47"57.00",西北侧为红浅稠油处理站,东北侧为万方应急池,东南侧为红浅稠油处理站油田污泥暂存池,西南侧为红浅二级配气站。

(略) (略)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建设橇装式污水处理设备10套(8用2备),采用“曝气调节+旋流气浮+A/O生化处理工艺,实际处理能力为1500m3/d;深度处理装置1套,采用“活性炭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实际处理能力200m3/d。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临时占地面积及扰动范围,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平整土地,对站场永久性占地进行地面硬化处理,运营期加强对植物的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

2、强化污水处理措施,确保污水达标。来水经本项目达标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后,其中1300m3/d通过5.5km的已建管网排入红浅生物氧化塘的潜流湿地和蒸发湿地,用于芦苇等植被的灌溉,剩余200m3/d进入深度处理装置,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用于红浅稠油处理站 (略) 农业综合开发区绿地灌溉。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反冲洗水及生活污水全部返回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外排。

落实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各装置区、管线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域均须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含油污泥和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生化污泥须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如生化污泥鉴别结果为一般固废,则应脱水至含水率60%以下 (略) 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拉运处置。

5、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制定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概率,避免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安装在线监测仪器,排污口按照规范设立标识。

7、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建立专项档案,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93.7%的人同意;6.3%的人认为无所谓。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人同意项目建设,没有人表示反对。

2

风城油田风26井区乌017等评价井钻试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乌尔禾区

中 (略) 开发公司

新疆天合 (略)

在风26井区二叠系乌尔禾组油藏部署3口评价井,井号分别为乌017、乌021、乌022,设计井深2570m,钻井总进尺为0.77×104m,井型均为直井。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钻井废水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排入井场方罐中,拉运至风城2号稠油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3

风城油田重1井区齐古组油藏2018年实施区水平井辅助SAGD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乌尔禾区

中 (略) 开发公司

新疆天合 (略)

部署9口常规水平井,井号分别为FHW338T 、FHW339T、FHW340T、FHW341T、FHW342T、FHW343T、FHW344T、FHW345T、FHW346T,单井井深1000m,钻井总进尺为0.9×104m,设计单井产能7.5t/d,新增产能1.5×104t/a;新建10井式多通阀管汇站1座;新建配套单井管道4.5km,集油支线4.0km;新增注汽锅炉2座(利旧搬迁)。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钻井废水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水排入井场方罐中,拉运至风城2号稠油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4

风城超稠油油藏重18井区东南部2018~2019年开发地面工程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乌尔禾区风城油田18井区东南部

(略)

新疆天合 (略)

部署SAGD双水平井56井组,部署直井56口(其中27口为控制井,29口为直井辅助井),老井利用17口,用于直井辅助SAGD生产,总井数185口,新建产能26.88×104t。新建注汽站2座,10井式多通阀管汇站6座、8井式多通阀管汇站5座、12井式多通阀管汇站1座。新建配套单井管道14.0km,集油支线8.5km,集油管道7.0km,单井注采合一管道12.0km,注汽管线7.5km,供水管线2.0km、天然气管线4.5km、四级道路1.15km。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注汽锅炉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排放限值;

3.井下作业废水、高含盐水、采出水排入井场方罐中,拉运至风城2号稠油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5

J4201井、J4203井、J4204井、JD4202井钻井项目

克拉玛依油田四2区,位 (略) 西南约20km处

新疆油 (略)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J4201井、J4203井、J4204井、JD4202井4口采油井,设计井深分别为940m、970m、560m、520m。完井测试后,若采油井具有工业开采价值,则在站场建设完成后进行采油;若没有工业开采价值,采用水泥浆封井。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试油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均排入井场方罐中,分别拉运至二东区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6

CF0628井、CF0630井、CF0616井钻井项目

车排子油田车302-车峰6井区,距五五新镇北东约30km处

新疆油 (略)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CF0628井、CF0630井、CF0616井3口采油井,设计井深均为2700m。完井测试后,若采油井具有工业开采价值,则在站场建设完成后进行采油;若没有工业开采价值,采用水泥浆封井。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试油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均排入井场方罐中,分别拉运至车排子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7

CF0642井、CF0643井、CF0635井钻井项目

车排子油田车302-车峰6井区,距五五新镇北东约30km处

新疆油 (略)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CF0642井、CF0643井、CF0635井3口采油井,设计井深均为2700m。完井测试后,若采油井具有工业开采价值,则在站场建设完成后进行采油;若没有工业开采价值,采用水泥浆封井。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试油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均排入井场方罐中,分别拉运至车排子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8

CH3085井、CH3086井、CH3066井钻井项目

车排子油田车302-车峰6井区,距五五新镇北东约30km处

新疆油 (略)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新建CH3085井、CH3086井、CH3066井3口采油井,设计井深均为2700m。完井测试后,若采油井具有工业开采价值,则在站场建设完成后进行采油;若没有工业开采价值,采用水泥浆封井。

1.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

2.采用无害化水基泥浆,落实泥浆不落地收集、循环使用及岩屑干化等技术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收集系统进行固液分离处理,液相循环利用,固相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油气田勘探开采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60号)的规定并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标准,可用于修路、填坑、铺垫井场;

3.试油废水、井下作业废水、采出液均排入井场方罐中,分别拉运至车排子联合站处理;

4.油泥(砂)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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