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头营派出所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固原市原州区公安分局头营派出所迁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原州区公安分局头营派出所迁建项目
2、项目地址: (略) 原州区头营镇杨郎村政府路北侧
3、地块调查结论: (略) 原州区公安分局头营派出所迁建项目地 (略) 原州区头营镇杨郎村政府路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0′37.99″,北纬36°13′21.10″。占地面积为3812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公用路,南至头营镇政府路,西至原州区头营镇政府,北至头营镇杨郎文化站。
(略) 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料,调查地块历 (略) 原州区头营镇杨郎村农用地,于2013年5月 (略) 原州区头营镇人民政府,为机关团体用地(固政函[2013]53号)。2022年4月18日, (略) 人民政府同意将原州区头营镇政府东侧空闲土地3812m2收回,收回后无偿 (略) 公安局原州区分局,用于头营派出所迁建项目。2022年6月, (略) 公安局原州区分局 (略) 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查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
根据《国有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调查地块规划性质属于08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对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勘查,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无危险废物堆放、无化学品储存及泄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废物填埋或堆放,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污染事故,未从事工业生产等活动。未出现土壤异常情况,未发现填埋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未发现污染痕迹。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核实确认,调查地块内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基本不存在污染风险。通过人员访谈、调查走访周边临近地块可知,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无地下储罐埋设等,结合地层分布情况,不存在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相邻地块东侧现状为杨郎村居民点,北侧现状为林地,南侧现状为杨郎村农用地,西侧现状为头营镇政府。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现状分布有居民区、农用地、学校等,以居民区及农用地为主,不涉及工业生产企业。通过人员访谈、调查走访周边邻近地块可知,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无地下储罐埋设等,结合地层分布情况,不存在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调查单位技术组成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该地块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方式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工作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编制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相关技术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报告。报告技术路线正确,工作方法得当,内容较完整,结论总体可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原州区公安分局头营派出所迁建项目
2、项目地址: (略) 原州区头营镇杨郎村政府路北侧
3、地块调查结论: (略) 原州区公安分局头营派出所迁建项目地 (略) 原州区头营镇杨郎村政府路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0′37.99″,北纬36°13′21.10″。占地面积为3812m2。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公用路,南至头营镇政府路,西至原州区头营镇政府,北至头营镇杨郎文化站。
(略) 自然资源局提供的资料,调查地块历 (略) 原州区头营镇杨郎村农用地,于2013年5月 (略) 原州区头营镇人民政府,为机关团体用地(固政函[2013]53号)。2022年4月18日, (略) 人民政府同意将原州区头营镇政府东侧空闲土地3812m2收回,收回后无偿 (略) 公安局原州区分局,用于头营派出所迁建项目。2022年6月, (略) 公安局原州区分局 (略) 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查调查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服务设施用地。
根据《国有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调查地块规划性质属于08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对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勘查,调查地块现状及历史无危险废物堆放、无化学品储存及泄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废物填埋或堆放,未发生过污染物泄露和污染事故,未从事工业生产等活动。未出现土壤异常情况,未发现填埋固体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各类槽罐、未发现污染痕迹。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核实确认,调查地块内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基本不存在污染风险。通过人员访谈、调查走访周边临近地块可知,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无地下储罐埋设等,结合地层分布情况,不存在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相邻地块东侧现状为杨郎村居民点,北侧现状为林地,南侧现状为杨郎村农用地,西侧现状为头营镇政府。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现状分布有居民区、农用地、学校等,以居民区及农用地为主,不涉及工业生产企业。通过人员访谈、调查走访周边邻近地块可知,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无地下储罐埋设等,结合地层分布情况,不存在污染途径,对调查地块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调查单位技术组成员对调查地块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该地块无明确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方式开发利用。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工作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编制单位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相关技术要求对该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报告。报告技术路线正确,工作方法得当,内容较完整,结论总体可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可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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