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龙开发区废旧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一期改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大龙开发区废旧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一期改扩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www.js-eia.cn/)进行《大龙开发区废旧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一期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http://www.js-eia.cn/)进行《大龙开发区废旧锂电池回收循环利用一期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